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来源及其预防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03
/ 2

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来源及其预防

阎辉

辽宁哲超律师事务所

摘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已成为必然趋势,民营合规经营已成为共识,民营企业在纳税、投资、融资等领域面临刑事法律风险。分析民营企业现状,面临的刑事风险有内部合理体系不完善的原因,也有外部制度失衡的原因。我国民营经济高速发展,激发了市场创新活力,创造了财富与就业机会。但是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盲目追逐经济利益造成各种刑事犯罪频发,影响了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本文分析了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现状、刑事法律风险来源,提出了刑事法律风险预防措施,以供借鉴。

关键词: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来源;预防措施

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民营企业面临着各种企业风险,刑事法律风险给民营企业带来最严重的危害。 在对企业家犯罪案件的统计中,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占比较高,民营企业风险主动防控意识较欠缺,需不断增强防控刑事风险的能力。

1.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现状

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指民营企业存续期间,企业行为、或企业内员工行为触犯刑法,或企业外人员实施针对企业的犯罪行为,对企业造成的刑事责任可能性。刑事风险一旦成为事实,对企业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甚至引发企业破产。经济全球化发展使企业持续稳定经营面临越来越多不确定因素,需要通过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来进行防控。常见的民企刑事案件包括非法吸储、非法经营、挪用资金等,这些犯罪行为使企业面临法律制裁,影响企业长远发展。民企刑事法律风险既与企业自身有关,也与外部市场环境、社会转型发展、法治环境密切相关。民企相比国企,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企业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较简单,经营战略更注重获得利润,很多企业家在积累个人财富的道路上触犯了刑法。很多案件的爆发促使我国刑事合规体系不断完善,但是这是漫长的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民企高频刑事犯罪之一是非法吸储,民企资金来源有限,需要通过筹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很多企业家由于缺乏法律认知而触犯刑法;而认定集资诈骗罪不区分集资款无法返款的原因,很多民企因经营不善无法返还集资款,被认定为诈骗罪,民营企业的发展受阻。刑事政策对民营企业发展影响较大,从“从严惩处”到“轻缓治理”,刑事政策逐渐改变,但仍立法滞后性仍影响民企的发展壮大。

2.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来源

2.1防范刑事法律风险意识不足

很多民营企业管理者缺乏刑事法律风险意识,对于刑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缺乏认知,导致无意中触犯刑法;有的民营企业家缺乏对民法的敬畏,为了追求高的经济利益,存在侥幸心理而去触碰法律红线,而高受益的背后是高刑事法律风险,很多企业家缺乏辨别风险的能力。对市场经济的刑法主要是从保护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引导市场经济主体在法律规范内开展经营活动,对防止企业外的刑事法律风险具有一定保护作用。民企融资渠道有限,很多中小民营企业面临资金流动风险,产生非法集资、高利贷等乱象,而这些非法融资行为缺乏法律保障,存在刑事法律风险。

2.2缺乏现代化管理制度

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是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民营企业依然存在内部管理缺陷。市场经济亟需各企业改革旧的制度,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以公司制为主的民营企业呈现出以家族为管理层的特征,内部管理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在企业投融资、生产、纳税、销售等各个环节缺乏风险防控。部分民营企业只关注生产,没有设立专门的风控部门,潜在刑事法律风险无法及时识别,结果风险不断恶化,产生刑事诉讼,给企业生产经营及声誉均带来损失。

2.3忽视刑法谦抑性

刑法谦抑性是指立法者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罚,用其他刑罚替代措施,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犯罪。发展市场经济是要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实现经济创新可持续发展。在对民营企业的刑法使用中缺乏谦抑性,刑法概括立法方式使立法变得模糊,不但没有能够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反而在市场中非理性扩张,混淆了民企犯罪的定性,,比如对于民企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的扩张性较明显。

3.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预防措施

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来源多种多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复杂,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通过合法途径减少刑事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

3.1事前预防与事后控制相结合

民营企业应加大对刑事法律风险的事前控制,一旦进入法律诉讼程序,会给企业增加成本。风险事前控制最重要的是在意识上、机构设置上、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民营企业家是掌舵者,首先应树立刑事风险意识,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相关刑事法律法规,并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刑事风险意识培训,促使大家均树立合法经营的理念,将刑事风险扑灭在萌芽状态。民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机构,设置风险防控部门,充分发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法律咨询、法务管理,转变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将法治落实到民营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在制度建设上,构建合规治理体系,借鉴国企与央企的制度,建立合规风险预防机制、合规激励机制。事后控制是民企在刑事风险发生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新修订的刑诉法中规定,诉讼人有辩护权与申请权,民企需熟知自身享受的诉讼权利,增强自我保护,比如当被拘留、逮捕时需核对办案人员身份、核对管辖权,立即委托律师通过律师会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如果犯罪事实存在,应配合办案人员,不得妨碍侦查;在被讯问时要防止被诱供或逼供。如果民企是被害人,则需首先保存好证据,向办案机关提出控告,积极配合查清事实,能争取刑事和解的尽量争取,减少诉讼成本,争取经济赔偿。

3.2针对不同的刑事法律风险来源分别采取措施

民企常常由于资金短缺而陷入非法集资风险,针对这一风险因素需提升对合法融资的认识,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进行融资;关注当地政府惠企政策,争取专项资金扶持。在融资选择时一定要谨慎思考,选择稳妥的融资方式。民企需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融资利息与本金,合理进行资金流管理,防止出现债务违约而使企业面临刑事诉讼。民企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刑事事件时有发生,而民企支付劳动者报酬是应尽的义务,需按时发放,防止因社会道德谴责而影响企业发展。一家对员工诚信守约的企业一定也会得到员工的拥护,社会的认可;民企不能恶意拖欠工资,如遇苦难需向员工说明情况,采取措施延迟发放。如果民企刑事法律风险发生,需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实一时无法履行的,需主动说明情况,争取债权人的理解,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不能存在侥幸心理,通过“打游击”、“躲猫猫”、转移财产等方式而赖帐,防止被列入“老赖”黑名单。诚实守信是民营企业开展生产经营的第一要义,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时需实事求是,避免犯罪陷阱。加强印章的保管与使用,防止滥用印章给企业带来刑事法律风险。保护环境也是民营企业应尽的义务,污染环境也会受到刑事法律制裁,民营企业要重视做好生产经营过程中环境评估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建立环境污染应急机制,坚持环境污染防治与治理并举措施,按照国家法律要求做好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自身法律风险。同时,作为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依法依规申报纳税,履行其应尽的法定义务。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处于重要地位,需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民企刑事法律风险,加强事前预防与事后防控,将防范刑事法律风险贯彻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危机忧患意识,时刻绷紧守法这根弦,准确了解掌握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明确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及时防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刑事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1]骆晓宇,刘刚. 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路径[J]. 知与行,2022,(04):55-62+96.

[2]郑锦华,肖连,张莹莹,陈菲,张健. 互联网金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调查研究[J]. 法制博览,2021,(27):26-28.

[3]李浩东. 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研究[J]. 法制与社会,2020,(30):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