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视角下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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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视角下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

胡超

摘要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也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实现的主要力量,但融资难问题一直制约着其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普惠金融拓宽了资金供给渠道,其创新的金融形式如P2P信贷融资、众筹平台融资、基于大数据小额贷款融资等,与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具有内在契合性,而强化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政策引导及监督管理、改善农村互联网金融软硬件条件,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融资风险防控机制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金融创新

、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一)融资难度大,融资渠道单一

农业科技创新产业作为一种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业,是以高资本投入为前提的。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投入较大产出效益较小,科技成果转移和产业化的速度较慢,靠企业自身积累的内源融资不足。外源融资主要包括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资金,如政府农业创业基金、税收优惠、农业开发银行、科技担保等融资支持在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上向社会发行股票,在债券市场上通过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但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通过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上市的门槛较高,同时我国证监会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的最低净资产额为3000万元,发行门槛过高导致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无法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来融资。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经营风险高,同时存在着技术风险和产品转换风险,难以成为商业银行投资的主要目标。总之,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获得的资金难度较大,无法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融资风险偏大融资成本较高

首先,从传统商业银行角度分析,由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规模小、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商业银行获知、甄别其信息成本高再加上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一般利润率偏低银行可从企业获得的收益较低。其次,从企业角度分析,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较高,创新企业在种子期主要致力于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品种的研发,需要投入大量研发资金,这一时期就要面临着较大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创建期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生产阶段,需要采购设备、建设厂房、开拓市场,同样存在着较大的市场和财务风险,因此银行信贷资金通常不愿进入。在成长期、成熟期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弱,再加上运营周期长、收益回收慢等因素因此其信贷风险较高。传统金融机构放贷态度谨慎、条件严格,贷款发放成本偏高。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中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其对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高、要求严、程序复杂。农业发展银行于2006年开始着手发放农业科技贷款,贷款流程同商业性贷款一样贷款需有抵押、质押资产,或第三方担保。即使农业科技创新的项目符合政策贷款要求,农业发展银行仍要求企业具有大于项目总投资1/5的资本金,或者是有相当经济实力的第三方法人为其担保。

缺乏抵押、质押等担保资产

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资产规模较小,无形资产所占份额较高,属于高风险、高成长企业未来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企业本身可以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较少。目前我国担保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主要为制造业、流通业服务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担保的机构、资信评级的机构较少。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发展不完善而且担保市场存在着较大的市场和财务风险。

传统金融行业与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信息资源是在市场交易中逐步积累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发展起步晚缺乏信用记录,再加上其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特殊性传统金融机构不容易获得其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导致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状况难以把握。目前该类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多数企业的财务报表没有通过审计,财务缺乏透明度,易出现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完全和不真实的情况存在融资时逆向选择的风险。即使在企业获得贷款后,由于其经营的特殊性,为了实现超额利润企业主有可能投资风险更高的项目,易导致道德风险的发生。所以传统商业银行会审慎地对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放融资贷款。

互联网金融视角下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

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P2P 网络信贷融资模式

P2P网络借贷即点对点信贷,或称人人贷。农业科技创新企业主体通过P2P网络信贷平台这一中介,在网络平台发布借款信息,自主选择符合自己意愿的贷款方,资金出借者获知对方的身份信息、资金用途后,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出借者通过该平台对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线上资格、信用、还款能力等进行详细审核,及时了解借款者的资金流向和还款进度,然后获得投资回报借贷双方实现借贷匹配并对贷款防控风险进行量化。该模式的主要优势是交易便利,借贷双方不需要直接接触,就能有效地解决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通过传统商业银行获取贷款时融资成本较高、融资难度大的问题。

20159月阿里巴巴网络商业银行上线的旺农贷,向农村地区提供互联网纯信用贷款,无须任何担保、抵押成为网络商业银行通向农村的重要渠道。

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众筹平台融资模式

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借助互联网上的众筹融资平台为其农业科技创新项目融资,其模式有股权众筹和创新项目众筹。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利用众筹平台将项目融资方案和融资需求上传,众筹平台审核后,有意愿的投资者即可在资金的招募期限内将资金转入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的资金账户或第三方托管的金融机构账户上。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通过各种资本形式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报,如股权、红利、现金、债权、期权等。该模式解决了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因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经营风险系数高、难以从传统商业银行获得较大数额的项目启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在项目融资时也可以进行科技项目推广宣传,比较适合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新项目、新产品时的融资。

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基于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

大数据金融是指电子商务平台利用其客户交易数据、支付数据、信用评价数据等海量数据信息对潜在客户进行评价分析,并通过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为潜在客户提供服务的融资模式。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向电子商务平台提出贷款申请,小额贷款公司接受申请后对其历史经营、信用数据进行风险评估,通过评估符合要求的企业准予贷款。电子商务平台实时监控已获得贷款的企业的经营状况与财务情况,对贷款进行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范。同时将贷款信息及偿还信息计入平台信用库。该模式的主要优势是凭借电子化系统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核定,解决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传统借贷行为中商业银行对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惜贷”“慎贷”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模式服务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建议

强化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政策引导、监督管理作用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金融业对风险防控的基本要求来监督管理互联网金融企业出台有关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制度法律,利用政策法规约束、规范呈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统一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分别制定规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相关监管细则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使互联网金融由野蛮生长期进入优胜劣汰的加速淘汰期。

改善农村互联网金融软硬件条件,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内外部环境

目前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而广大的农村地区覆盖率则远远低于城市。20163月,央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商务部印发了《2016年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将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十三五”规划则提出完善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建设加强农村互联网金融开展活动所需的相关硬件设备建设,优化互联网金融为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服务的外部环境。地方政府应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完善农村互联网金融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网络运营商、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建设农村互联网金融硬件基础设施。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宣传的力度,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及运行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适应互联网金融对企业融资的要求。

()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级和应用机制首先,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央行征信体系。央行征信数据主要来自传统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社保等系统,具有权威性高、数据完整等特点。其次,互联网金融应使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平台上提供的大数据征信系统,使互联网金融累积的海量数据得到精确挖掘和充分利用。再次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级及应用机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让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的信贷能力,从而获得互联网金融企业资金支持。

()加强互联网金融的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防范和规避风险

一是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建设。在现有法律制度基础上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立法创新研究,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的不断发展,要求出台新的监管法规以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比如制定统一的互联网金融负面清单,明确规范监管红线出台《金融隐私权法》,通过法律法规保护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累积的大量企业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对电子资金支付划拨立法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二是引入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退出、登记和经营许可制度,防止互联网金融野蛮无序生长。三是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利用互联网金融自身的优势提升自身风险控制能力,通过设置内部风险评估模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实时风险监控、识别。四是建立互联网金融产品登记制度,规范新产品设计。五是建立风险准备金保障制度。当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出现逾期或坏账时,平台将通过风险准备金保障投资者权益,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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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安朋.微小企业融资新出路[J].知识经济,2011 (3):107.

作者简介:胡超;出生年月:1993年08月;性别:男;毕业院校:天津商业大学;学历:本科;籍贯: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在职研究生专业: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