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房地产管理信息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04
/ 2

浅谈房地产管理信息化

陈锐

(十堰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湖北十堰 442000)

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管理各项新政策、新制度的落地和房地产管理事业的发展,各地房地产管理的工作职能和范围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这对当前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和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经过探索,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都在逐步的转变信息化建设思路,确保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房地产管理 信息化建设

引言

为了适应当前房地产管理新形势、新变化,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探索新的发展思路,不断加强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强数据的整合利用,以确保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一、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房产价值不断攀升,房地产市场活跃,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一直都在加强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住房和城乡建议部大力推行房屋权属登记和房屋交易一体化工作以后,各地都纷纷建设了权属登记和房屋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基本都已将多项相关业务数据和系统进行了整合。

房地产管理范围广、业务环节多,包含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备案、商品房网上签约、商品房合同备案、存量房网上签约、物业用房管理、房屋征收管理、保障房管理、维修基金的归集与使用、白蚁防治管理、楼盘表管理、测绘成果审核及管理等等。这些业务整合到同一个平台以后,各部门业务人员可在线联动办理业务,极大地提高了业务办理速度,有效提升了业务工作效能,节省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量的时间成本,也节省了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大量行政成本。

二、信息化的几个难点

(一)历史数据无法在短时间内完全适应新技术标准下的工作要求

近二十多年以来,我国房地产蓬勃发展,无论是计算机的硬件技术还是软件技术发展都十分迅速,相关技术标准也经历多次迭代。各地房地产管理系统都是自行建设,数据库存结构也多次变化,特别是在2007年《物权法》颁布之前办理的业务,存在历史数据不规范、不完整、错误、数据重复等问题,为解决此问题,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员进行数据的清理、整合,但房地产数据量非常庞大,以十堰市为例,该市早在多年前就已启动了房屋档案数字化工作,档案扫描率达99%以上,共扫描600多万页,整理25万宗,录入和关联25万宗,数据预清理38万宗,历史数据的精细化串接工作也在日常受理工作中逐步推进。但数据量太庞大,全市主城区系统数据量已有近2000多万条,数据项之间都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这些海量数据的清理本身就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如何尽快完成数据清理工作,是大部分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都面临的难题。

(二)数据标准不一致、设计理念有差异

近几年,各地纷纷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单设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按照新的技术标准建设不动产登记系统,房屋登记数据的剥离,导致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业务系统已无法有效保障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积极的研究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但过程中也面临了一些困难:

一是不动产登记新技术标准与住建部以前制定的房地产数据规范有一定差异。以房屋的唯一性识别问题为例,不动产登记技术标准以房屋不动产单元号作为房屋唯一性判断,而住建部长期以来以房屋的行政区划和坐落位置作为房屋唯一性判断,房屋ID是各自系统的内生序号,系统的分离将会导致之后的房屋ID无法正常匹配,进而导致两系统业务数据很难有效衔接,这是我国大部分城市面临的共性问题,导致一些城市的业务工作难以开展。

二是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房屋产权交易系统难以精准对接。不动产登记系统都是近几年新建的系统,而原房屋交易与登记系统大都是多年以前设计,且不同的软件公司的设计理念也有一定的差异,比如我市在进行系统对接过程中就遇到也很多问题,特别是涉及期楼盘转现楼盘、楼盘的拆分、合并、变更、注销、部分或全部业务关系的继承、部分预售、预查封等一系列复杂过程,使对接工作变得非常棘手,实际工作中类似这种问题非常很多。设计理念的差异,也是导致两系统无法精准对接的重要因素。

三、信息化建设的新思路

通过多年探索,我们发现以往的信息化工作思路已无法适应当前的新形势以及未来的发展,工作思路需要发生新的转变。

(一)转变系统建设方向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的工作职能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不再是房屋登记信息的生产单位。但为了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维护房屋产权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我们应主动对接不动产登记系统,并着重加强系统交易管理功能的扩展和房屋交易数据的利用。房屋交易管理范围更广、责任更大,比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互联网+房地产、待售房源与意向购房信息的精准匹配等,都可以成为未来房屋交易系统建设的大方向,前景十分广阔。

(二)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对接

房地产管理各项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业务本身具有高度关联性,特别是交易业务与登记业务相辅相成,数据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且大部分办事群众也习惯地认为,买卖房屋办理网签备案与办理不动产证书本身就是一件事情。两部门应打破部门界限,厘清各个业务环节,能合并办理的应合并办理,能联合办理的应联合办理,让业务更顺畅、更便捷,这也是广大市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期望。

以十堰市为例,十堰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着提高窗口工作效能、节约财政资金、着眼长远的原则,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共建统一平台,以不动产登记系统为基础,将房屋交易与登记所有相关业务系统全部纳入到同一技术体系下,同时将现有的分散存放、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屋交易信息、楼盘表信息数据进行规范整合,打破了“技术壁垒”,消除了“信息孤岛”建立统一平台,基础数据一次性录入、全流程共享,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全流程、一体化管理,极大的提升了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有效降低了房屋交易风险,受到办事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四、结语

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保障居民重要家庭财产安全、确保房地产各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技术手段,但房地产管理业务范围广、数据量大,信息化建任务重,这就需要我们时刻保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打破部门界限、努力创新,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房地产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李建明,渠连柱.我国房地产管理信息化的发展战略[J].中国房地产,2010,45(03):28-31.

[2] 王海瑛.互联网+政务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的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21(13):38-39.

[3]李红海.房地产信息化管理函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房地产行政管理,2010 (11)

[4]蔡天茹.关于房产管理信息化的探讨[J].住宅与房地产,2015,0(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