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渔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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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渔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郭勋桃

汉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湖南 常德415900

摘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养殖产业已经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其中渔业的发展在促进农民丰产增收的同时,也丰富了城镇居民的菜篮子。渔业对于群众就相当于土地对于农民,都是群众的生存之根。为了有效提升了水产品的安全和质量,保护渔民的合法利益,渔政执法人员通过打击下毒、电击等违法捕鱼行为,目的在于对水生环境进行保护,保障渔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渔政执法工作;问题;对策

前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履行渔政执法职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本文就目前基层单位渔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了简单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和广大同仁探索交流。

1基层渔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1渔业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无疑成为渔政执法人员工作的最大瓶颈,也给一些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但是执法人员又难以用法律的标准去界定违法活动的轻重,又没有强有力的法律规范作为保障,这样无意中更助长了一些唯利是图人员的嚣张气焰。导致的后果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又没有确凿的证据严惩违法人员。

1.2执法的职责划分不清,易出现推诿情况

按理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各司其责,通力协作才行,但是渔政管理部门的权责制度分配不明晰,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出现权责交叉现象,甚至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当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上门求助时,执法内部容易出现解释不清,相互推卸责任,甚至出现“踢皮球”现象,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打铁先要自身硬,执法部门内部不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漏洞,更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危害群众的可乘之机。

1.3执法环境差

由于电鱼者多在傍晚、夜间或凌晨进行,要想抓住当事人,必需在下班后且多要在夜晚抹黑或凌晨进入河面。白天,电鱼的船看见执法船就远远逃离,河面情况复杂,渔船进入浅滩或淘沙包内,执法人员无法靠近,且出于安全考虑不能登录渔船。夜晚,河面一片漆黑,执法人员安全难以保证,出警执法危险性大。加之现在通讯发达,渔政人员一出动,就有人通风报信,非法捕捞者躲开了,渔政执法难以取证。

1.4个别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

主要表现在思想上仍然存在官本位思想,在处理“管理”和“服务”、“公仆”和“主人”的关系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甚至还有个别人员工作中存在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蛮横,与群众发生肢体冲突。另外,还有个别人员在工作时,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强。以罚代管,不能严格按照渔政行业的程序依法办事,存在拖拉、推诿、扯皮现象,这种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的行为,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不扎实,这种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庄重性和权威性。

2提高基层渔业执法工作效率对策

2.1完善制度,责任明晰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类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依据。渔业的发展规范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有问题的水产品一旦被群众食用,会直接威胁到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所以,作为渔业执法部门和监督管理机构,都应重视渔业执法,明晰自己在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中所处的重要位置,严格执法,绝不姑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渔政法律法规,快速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惩处措施,让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据可循。同时,划分清楚各部门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各司其责,形成谁出问题谁负责的管理和约束机制。

2.2提高渔业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

执法人员是渔政执法部门从事一线的工作人员,与渔民零距离接触,他们的言行举止、文明执法都代表着执法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打铁需先自身硬,执法人员首先要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方可上岗。对于一些执法违法、不懂守法、简单粗暴的人员坚决移出执法队伍,以免损害形象。为了鼓舞士气,执法部门要将工作效率、奖惩制度与工资直接挂钩。对于工作上业务能力强、守岗敬业、任劳任怨、群众口碑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不仅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更在行业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带动全体执法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促进水产行业和渔政部门走向合理化和规范化。

2.3转化功能,不断强化渔业生态环境保护

新时期,我们要以精准扶贫为有力抓手,以产业为支撑,以环境保护为标准,紧紧围绕渔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用渔政执法积极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不断优化渔业结构调整,着力加强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努力提升渔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强化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渔政规范化管理。

2.4加大渔政经费的投入力度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渔政执法要想顺利开展工作,为渔业资源的安全质量保驾护航,就需要专门的渔政资金作以支持。其中执法车、船只、防刺服、执法头盔、执法记录仪、防暴盾牌、录音笔、喊话器、强光手电、车轮锁、肩灯等装备和必需品,都需要配备和维护、维修,仅仅这几项每年都需要花费一定的经费。

2.5加强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渔政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现场咨询、座谈会和专题报道、专题展览等方式,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唤起群众自觉保护水生动物、维护渔业生态平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有利于渔政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保护渔业健康发展的自觉性。

2.6组建联合执法机制

根据行业性质,我们必须以河长制实施为契机,由当地县区政府牵头,形成公安、交通、畜牧水产及镇政府等部门统一保护渔业资源的联动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形成常态化机制。尤其要加强乡镇和村组力量,通过开展入户宣传、村规民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渔政管理。

结束语:

概而言之,完善渔业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对打击环境犯罪、保护中国渔业生态资源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阅读大量文献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并对渔业案件立法以及司法现状梳理,发现在实践中,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仍存在存脱节,具体体现在法条衔接不力,证据衔接不流畅,监督工作不到位等。因此针对上述问题,首先。进一步完善渔业案件行刑衔接相关立法。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明确中国渔业案件情节认定以及案件移送标准,并通过立法解决中国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能否并行的问题。其次,要完善渔业案件证据行刑衔接制度。一是要制定渔业案件证据移送准入标准,二是要强化对证据的审查力度。最后要完善渔业案件行刑衔接监督机制。包括明确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监督的法律地位.完善网上信息平台,拓宽监督途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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