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图书馆核心价值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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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既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的一项法定义务,又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