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无情人有情”社区矫正对象困难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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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情人有情”社区矫正对象困难帮扶

吴巧敏,刘金明

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

一、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明叔,因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其身患重病,不宜收监执行,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其妻子因同案也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夫妻双方均为社区矫正对象,由龙华街道司法所负责对其实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

由于该家庭夫妻双方均被判刑,明叔身患疾病,做心脏手术已花费了大量的积蓄,无法工作,且每天靠吃药来维持,妻子靠做家政打零工来谋生,月收入大约3000元,老家还有4位老人要赡养,其中2位老人是残疾人,另外2位老人患有严重老人痴呆症,无自理能力,矫正对象每月要给家里老人付赡养费,家庭经济困难重重。龙华街道司法所社工了解其实际困难后,开展一系列的帮扶措施,成效显著。

二、服务介入过程

(一)缓解经济困难,提供帮扶慰问

龙华司法所社工通过链接资源,多次对该家庭进行慰问,逢年过节送上大米、食用油、挂面、牛奶、棉被等生活品,表达关怀。另外,主动联系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希望对该家庭予以关注,尽量多提供灵活就业的家政岗位,同时,了解各种帮扶政策,包括市民政的救助政策、深圳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等,但由于矫正对象为非深户、无缴纳社保的原因,不具备申请条件。

(二)开展心理帮扶,联合家庭咨询

矫正对象犯法后,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着较强的悔罪心理,对于自己的过错感到自责、悔恨,同时伴有焦虑、担心、沮丧、消沉等情绪状态。在跟司法社工家访及面谈过程中发现,妻子为了维持家庭的收入非常勤奋,打好几份工赚钱,晚上工作到很晚才回家,但收入并不高,同时也感到压力很大,身上背负着很重的包袱,每每谈起家庭的状况就会深深哀叹,忍不住落泪。而丈夫明叔也因为自己身体的疾病,存在对妻子的愧疚与歉意,因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感到难过和亏欠。

司法社工根据矫正对象夫妻双方各自的心理特点,开展个别心理咨询以及联合家庭咨询,理解家庭的难处,同理矫正对象的感受,给与鼓励、肯定和支持,通过优势视角协助其看到自身的长处和宝贵的品质,建立自信和正向的生活态度,协助夫妻双方表达对对方的感受,增强亲情及夫妻关系,促进相互支持,鼓励夫妻共同度过难关,积极看待未来的人生。

(三)了解实际困难,申请减免劳动

由于矫正对象明叔身体患有心室单腔起搏器安装术后、频发室早、短阵室性心动过速、室性融合波、肺气肿等疾病,身体不能过于劳累,否则会影响到病情的康复。司法社工了解到矫正对象的现实身体状况,由于其年龄较大且长期患有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对矫正对象明叔灵活开展个别化矫正方案,为其申请减免公益劳动,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人性化关怀的理念,矫正对象对此心怀感恩,并保证一定会好好矫正,遵守法律法规,改过自新。

(四)根据医疗现状,申请延体检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每三个月要提供保外就医的病情复查情况,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身体状况以及疾病治疗等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批准、决定机关或者有关监狱、看守所反馈。经了解,矫正对象安装了心脏起搏器,经常性做彩超或者CT体检会使起搏器使用的寿命缩短,司法社工按照程序协助其申请延后体检,一方面尽量减少对身体的损伤,另一方面减少身体检查的频率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在医疗费用支出方面也有一定程度的缓解。

(五)增强社会互动,建立支持网络

社区矫正对象存在较大的心理负担,觉得被判刑了抬不起头做人,存在自卑、消沉,封闭自己的心理和情绪,而妻子在深圳也没什么朋友,除了认识几个一起做钟点工的阿姨,但彼此也不太熟悉,对重新融入社会存在较大心理压力。入矫后,司法社工主动与矫正对象的家人沟通说明情况,其小儿子得知父母出事后,专门从浙江搬到深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一方面方便照顾父母,另一方面小儿子承担了房租费用,帮助父母减轻经济压力。司法社工引导矫正对象多参与社会活动,包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服务,认识新朋友,多跟家人、朋友、邻里交流沟通,改善社会支持网络,鼓励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消除自我负面标签,目前,矫正对象已能接纳自己,敢于走出家门,勇敢面对现实。

三、服务反思与总结

在该案例中,夫妻双方均成为了社区矫正对象,因此是更为特殊的社区矫正家庭,通过家庭治疗技巧的运用能够对该案例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该案例也是一个司法社会工作与家庭社会工作相结合的有益尝试。司法社工通过开展联合家庭会谈,引导夫妻双方建立更强的情感联结和彼此支持,增强矫正的内驱力。通过联动家庭成员,包括增强儿子对矫正对象的监护责任和意识,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以及增强家庭成员的互动。每个矫正对象的心理特征、身体状况和问题需求都不同,通过个别化的矫正方案,因人施教,对存在实际困难的矫正对象予以帮扶,做到宽严相济、恩威并施,起到更好的矫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