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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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研究

宋易霖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云南  保山  678000

摘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强农惠民的重要内容,研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效果分析具有重要及深远的理论意义,此处以保山市为例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中问题及提升途径进行研究。

关键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题;提升途径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这是新世纪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发出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又指出,“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地方要履行法定支出责任。”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就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

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国内对农业机械化的研究起步较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最早出现2004年1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国家“三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自“农机购置补贴”提出后,保山市紧跟上级部门的步伐,积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但在推广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基于此,本文将从政府职能发挥角度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进行研究,深入了解政府职能发挥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途径,以期能够改善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现状。

一、当前保山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现状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通报》,保山市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用补贴资金为1586.0249万元,受理补贴申请资金1220.351万元,结算兑付补贴资金150.345万元,受理补贴申请资金比例为76.94%,结算兑付补贴资金比例为9.48%。而全省总体进度为: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44367万元,2021年度已超录补贴资金2394万元,今年全省可用补贴资金41973万元。截至2022年11月1日,全省共受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32621万元,受理补贴资金申请占年度可用补贴资金总量的77.72%,受理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工作落后全国平均水平;共结算兑付补贴资金9797万元,占年度可用补贴资金总量的23.34%,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工作滞后。由此可知,保山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属于进展缓慢的情况,不利于当前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目标。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原因分析

1.目标群体缺乏积极性

农机购置补贴之策执行对象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农户占比较高。但当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居多,尤其年轻人和有一定学历的人群,基本以外省务工为主。留在本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多为中老年、文化水平较低人群,很难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补贴程序,也难以自行操作申请补贴,因此该政策对他们并没有很大的吸引力。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机构执行能力不强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机构一般为各县区农机推广站,但自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县出现农机推广部门缺失情况,县乡一级尤其乡镇,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没有专人负责农机推广工作,这种情况下也就很难集中精力对农机工作进行钻研学习,提升自身工作素质,农机推广工作很难干的尽人意。无论对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讲解还是在农业机械的推广、示范中,都缺乏专业性与专注性。农户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中,即使申请成功,结算兑付补贴较缓慢,导致农户不愿再申请补贴。

3.缺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环境

根据《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可知,方案中选定15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为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敞开补贴,其中大部分为先进的新型大中型机机械,而保山市是典型的丘陵山区,田块细碎、集约化程度不高,这些机具并不适用保山市的地形地貌,缺乏实用性。再者保山市经济总体欠发达,大中型机具的购买即使有补贴价格依然较高,并不是所有农户都有经济能力承担,此类机具仅仅对农业合作社或企业有一定的吸引力。

4.农业机械市场对农机购置补贴具有依赖性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不断实施,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越来越强,也摸清了补贴的规律,这就导致在补贴名录的机具在市场具有明显的优势,销量会高于其他机具,慢慢就形成了“补贴市场”。甚至出现为了补贴而盲目购买补贴机具的情况,使真正需要的人享受不到补贴,而不需要的人买来机具造成闲置、浪费情况,不利于农业机械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部分农机具生产企业过于追求利益,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影响下,对于新型农机具定价过高,使农户得不到应有的政策实惠,相关部门也难以对其进行监管。

三、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提升途径分析

1.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吸引力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制定时,应充分考虑执行对象大部分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户,内容构成上应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再者,应充分考虑地域之间的区别,对于适合丘陵山区便携实用机械也应纳入补贴目录。政策出台后,应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形象宣传,让农户懂政策、用政策,耐心受理购机补贴申请、快速

结算兑付补贴资金,让政策真正为人民群众带来实惠。

2.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人员执行力

各部门应重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好政策,才能推进本市农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各县区、乡镇应设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农机推广工作人员的培训,重视提升自身农机推广能力,扎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意识,在政策执行中,对农户多一些耐心讲解、多一些帮助。

3.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环境

加强农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借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本市农田宜机化程度。针对田块细碎问题,可以用土地流转方式来解决,将“小散田”合并为大田块适宜机械化操作,更好的推广使用新型农业机械,提高本市农业机械化水平。

另一方面,经济情况决定了上层建筑,经济发展才能促进农业机械化的推进。人民群众收入高了才能负担的起购买农业机械。当前保山已实现全面脱贫,但应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各部门应该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提高农户收入水平,使其能负担、购买得起新型农业机械。

4.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监督机制

一个政策的执行,必须要有监督部门的监管,把权利关在笼子中,才能发挥好政策的优势。市县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布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使用进度,接受所有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布举报监督方式,如电话、邮箱等,并注意保护举报、监督者,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阳光下执行。

5.提高目标群体的政策参与度

公共政策的实施要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购机补贴更是关乎万千人民群众的政策,它的制定更需要“接地气”。“补贴市场”的形成、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定价过高等都凸显政策在制定中缺失目标群众的参与。要提高目标群体的政策参与度,广泛听取民众意见建议基础上对政策进行完善,一方面要落实听证制度,另一方面还要扩大听证范围,不仅仅听取广大农户意见,还要选择专业合作社、农业机械生产商、经销商等所有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有关的人员参与听证,多渠道收集意见,为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王许沁,张宗毅,葛继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果与效率——基于激励效应与挤出效应视角[J].中国农村观察,2018,140(02):60-74.

[2]顾敏芳.WTO框架下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6(36):95-96.

[3]田晓晖,李薇,李戎.农业机械化的环境效应——来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证据[J].中国农村经济,2021,441(09):95-109.

[4]杨义武,林万龙.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机社会化服务与农民增收[J].农业技术经济,2021,No.317(09):16-35.

[5]《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