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本科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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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本科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研究

宋立娟

河北省政法职业学院  050000

摘要:当前社会不断的发展,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高职法律专业要服务地方司法改革的需要,配合地方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培养具有法律素养和速录技能的优秀书记员人才。因此,需要以专业调研为切入点,正视专业建设中存在的症结,才能跳出现有的限制,做到尊重客观规律,推进专业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高职;法律职业;人才培养

引言

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领域中存有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施展才华的空间和机遇。高职法律专业的建设,需要抓住新时代发展机遇,打破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前景不乐观、对口就业率较低、失业率较高等困境,实现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1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1)课程设置情况。高职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本科法律专业高度重合,如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没有与本科法学课程形成层次,不能凸显出课程特色及优势。在实践课程设置上,高职院校现行的政校企合作,多数是宏观上的合作、浅层次的合作,在深度与广度上较欠缺。(2)培养目标定位情况。培养目标定位较模糊,未能清晰地界定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在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区别。有的院校表述为法律专门人才,有的表述为应用型法律人才,有的表述为法律实务技能人才。(3)就业指导情况。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过于空泛,主要倾向于公检法、政府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岗位,没有突出高职法律专业就业的具体岗位,对市场定位不准,就业渠道没有针对高职法律专业进行拓宽或者深挖。大力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工作,狠抓教学质量,培养了大量优秀学生通过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2高职本科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研究策略

2.1师资队伍机构的科学性

通过对行业和高职院校的调研分析比对发现,学校的师资队伍在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等方面拥有较大优势,但在专业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方面与书记员岗位较为脱节。平时的授课中,很少有老师会关注到专业介绍和职业信仰的灌输。因此,一方面应建立专业课教师深入行业实践的机制,安排专业教师每年必须到法院和检察院实践,将真实的工作情境、工作方法、经验和案例带回到课堂。另一方面,不能仅仅依靠现有的师资,必须加强行业专家引进和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工作,聘请具有实际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兼职教师,从事校内实训教学、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形成“专兼结合”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2.2与时俱进,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职法律教育。就业就是最大的民生。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在法律风险评估、企业合同审核管理、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诉讼代理等方面具有法律技能的法务人员。因此,中小企业法务人员是高职法律专业的突破瓶颈。促进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有助于真正服务区域经济,实现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具体目标。高职法律专业要与时俱进,提高站位,以新时代为契机,抓住发展机遇,找准定位。应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利用好各项积极就业政策,以基层法律辅助人才为切入点,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的能力和素质,推动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适应岗位需求,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2)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条线并重,提高毕业生的对口就业率。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情况与课程设置密不可分,课程设置决定了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路径。高职法律专业需要与本科法学形成错位发展,摈弃以理论课程为主的错误思想,以培养基层法律辅助人员为目标,在课程设置上坚持理论和实践教学两手抓,突出实践性,注重实用性,优化课程体系,利用职业技能的特色引领高职法律专业发展;应结合市场经济下企业及法律辅助人才需求,对现有高职法律专业学生的教学进行改革,在课程设置上坚持实训课时大于理论课时,紧扣用人单位所需的技能设置课程,如在课程中加入调解技能、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增设实训技能讲座,如沟通谈判、社交礼仪短期课程。

2.3强化法律实践教学

(1)重点培养法律人才在地区的执业能力。对法律知识与实际操作精通、具有深厚理论素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并可以运用法律思维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和解决的人,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且资深的法律人。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不能只在课堂上培养,还需要在多种实践中进行培养。当前,很多高职院校都在试图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以及校外教育实习基地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模拟法庭中,学生可以将他们的法学专业知识,充分运用到不同的诉讼过程中,亲自感受到法律程序的实际操作方法,进而提升他们的律师实践能力。学生在模拟法庭中把握审判节奏、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的锻炼等“法庭经验”的获得,为将来投入司法实践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2)调整实践教学环节。目前,大多数实践环节都是从课程中分离出来的,这样的设置对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没有实际意义。应从两方面去重新定位实践教学环节,分别是课内实践和课下实践,并且应充分重视课内实践,法学专业应通过教学改革,逐步从以实习为主体的课外实践教学模式向以专业见习、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模式转变。通过模式转型,使实践教育在培养法律专业人才过程中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2.4从实际出发,找准就业市场

(1)找准并扩大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实现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深入行业,与基层政府、组织共同确定专业培养方案,研究专业核心技能标准,开展师资与课程建设,互通有无,共建共享资源,积极做到法律专业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齐头并进;全面收集往届毕业生对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及实训基地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完善学生培养方案,找准学生就业市场。例如,利用现有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等资源,创建产学研专业研究团队,论证人才培养的逻辑层次,立足于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培养目标,寻求精准化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的完善路径。(2)正确引导,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高职法律专业应根据市场经济社会需求设置课程,根据用人要求培养人才,加强校与校之间、学校与基层法院之间、学校与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密切联系,把专家请进课堂,召开专家与学生面对面的交流会,针对学生的困惑进行答疑,明确提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高职法律专业人才的要求,帮助学生确立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向,提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结语

法律人才培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促进法治教育是落实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内容。大学生法学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大学生法学教育存在薄弱地带,需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促进民族地区大学生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文系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3年课题 高职本科法律

职业人才培养研究(课题编号:ZF202306Y33)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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