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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说明
2020年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257号),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鼓励跨区域统筹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300吨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要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装、树、联”要求,逐步提高设施设计和建设标准,推动建设“邻利”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
2022年1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1863号),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健全,收运能力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十四五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 ”期间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目标是:到 2025 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到 2025 年底,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 70 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5 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65%左右。为达到该目标,应采取如下措施:
1)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1)加强垃圾焚烧设施规划布局。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 生设施、集中供热供暖等专项规划的衔接,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依法依规 做好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工作,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2)持续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达到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可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长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 300 吨的地区,加快建设焚烧处理设施。
2)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
(1)统筹规划分拣处理中心。各地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土地资源利用情况 等,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分拣处理中心引入专业化的分拣设备、预处理设施,通过人工、机械和智能机器人等方式,对可回收物进行分类、打包,实现精细化分拣和全品类回收。分拣处理中心应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
(2)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各地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数量、种类等情况,综合考虑环保要求、技术水平、区域协作等因素,推动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性强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提升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率。
(3)进一步规范可回收物利用产业链。全面梳理可回收物处理设施运营情况,提 升既有设施管理水平,严控二次污染,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转变。推广具有智能识别、自动计量、自动兑付等功能的智能回收设施,实现可回收物智能分类回收。有条件地区可通过技术或经济合作等方式,整合分散小规模可回收物处理项目,按照集中转运、集中加工、集中处理、流向可监管的原则,不断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
3)鼓励生活垃圾协同处置
(1)鼓励统筹规划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积极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探索建设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农林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基地,以集约、高效、环保、安全为原则,发挥协同处置效应,促进基地内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2)推动建设区域协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鼓励跨区域统筹协调,对生活垃圾清运量小、单独建设处理设施不经济不合理的地区,可与临近地区统筹规划建设跨区域处理设施。可回收物种类较多,区域单独建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处置设施不经济时,可跨区域建设协同处置体系,以降低处理成本,提升处理效果。
在上述政策背景下,催生了许多多县联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但同时,由于项目处理规模、选址、用地需求等前期规划阶段的论证工作制约了项目推进,对此,就华南地区某市多县联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从规划、政策、处理规模等方面进行合理性分析。
《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
为指导全省各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 ”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全省 21 个地级市,规划实施期限为 2021-2025 年。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广东省要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抓手,全面引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该规划要求到2025年底,全省焚烧能力占比达到80%以上;珠三角地区城市争取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粤东西北地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占比65%左右,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尽早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打造设施共建共享格局:统筹推进区域设施共建。鼓励不同区域之间的设施共建。对于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小,运输成本较低,达不到建设规模化垃圾处理设施的地区,探索打破区域间隐形壁垒,推动垃圾处理跨区域合作,积极与邻近地区统筹规划,市域内跨区域统筹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缓解设施建设压力,降低处理成本,提高处理效能。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由输入方向输出方收取生态补偿费用,优先用于受偿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终端处理的设施建设和生活垃圾运输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实现“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
从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表中发现,清远市北部(三连一阳)能源生态园项目规划中设计处理能力为 1200t/d ,该项目是典型的多县联动项目,据了解目前还在规模阶段,“三连一阳”,连州、连南、连山、阳山县属于县级城市,受当地经济水平发展、人口等因素限制,单独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存在建设投资大、垃圾收集量不足等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建城〔2017〕108号》,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生活垃圾处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注重城乡统筹、区域协同,采取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运营。做好区域统筹规划,鼓励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设施利用效率,扩大服务覆盖面。因此将连南、连山、阳山县、连州市生活垃圾一起进行无害化处理,共建共享,能有效地减轻政府财政支出。
一、项目建设规模的确定
1、垃圾产量现状
根据调研情况,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阳山县的垃圾产生量见下表:
年份 | 连州市(t/d) | 连山县(t/d) | 连南县(t/d) | 阳山县(t/d) | 合计(t/d) |
2019年 | -- | 39 | 39 | 171 | -- |
2020年 | 248 | 44 | 38 | 196 | 526 |
2021年 | 249 | 47 | 43 | 200 | 539 |
2、垃圾产量预测
1) 各县市垃圾量预测
国家最新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及预测方法》CJ/T 106-2016 中提出“增长率预测法”和“一元线性回归预测法”两类必选方法,本阶段采用增长率法-人均指标法进行服务区域内的垃圾量预测。
(1)增长率法预测
增长率预测法主要采用人均指标法。人均指标采用基准年人均生活垃圾量和人口数量作为预测基数,预测年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Y = R0(1+r1 )t × S0(1+r2 )t × 365
其中:Y——预测年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单位为千克;
R0——基准年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单位为千克每人每日;
r1——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年平均增长率,%;
S0——基准年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r2——人口数量的年平均增长率,%;
t ——预测年限,单位为年;
由上述公式可知,预测需首先确定人口发展情况,然后根据人均指标的变化综合确定垃圾的产量。
a)人口的预测
根据清远市 2020 年统计年鉴,连州市、连南、连山、阳山县 2012~2019 年常住人口数据如下表:
年份 | 连州市(万人) | 连山县(万人) | 连南县(万人) | 阳山县(万人) |
2011年 | 37.19 | 9.14 | 13.07 | 35.99 |
2012年 | 37.47 | 9.23 | 13.18 | 36.27 |
2013年 | 37.72 | 9.29 | 13.25 | 36.51 |
2014年 | 37.96 | 9.34 | 13.33 | 36.73 |
2015年 | 38.11 | 9.38 | 13.38 | 36.88 |
2016年 | 38.22 | 9.41 | 13.42 | 36.99 |
2017年 | 38.34 | 9.45 | 13.47 | 37.14 |
2018年 | 38.47 | 9.48 | 13.51 | 37.31 |
2019年 | 38.58 | 9.51 | 13.56 | 37.5 |
人口增长率 | 0.46% | 0.50% | 0.46% | 0.52% |
根据上述人口数据可知,连州市、连山、连南、阳山县人口增长率分别为 0.46%、 0.5% 、0.46% 、0.52% 。根据以上人口增长率推算出 2020 年的人口数量与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存在一定差异,由于统计口径不一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比推算人口数据小,对比见下表:
项目 | 连州市(万人) | 连山县(万人) | 连南县(万人) | 阳山县(万人) |
推算人口 | 38.76 | 9.56 | 13.62 | 37.70 |
七普人口 | 37.72 | 9.51 | 13.47 | 36.71 |
差值 | 1.04 | 0.05 | 0.15 | 0.98 |
根据各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 四五”期间,连州市城镇化年平均增长率为2.36%,连山县城镇化年平均增长率为 2.00%,连南县城镇化年平均增长率为 1.16%,阳山县城镇化年平均增长率为 2.80%。以 2020 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按照统计年鉴统计人口增长率和“十 四五 ”规划人口城镇化率进行未来人口预测,由此,预测连州市、连山、连南、阳山县常住人口见下表:
年份 | 连州市(万人) | 连山县(万人) | 连南县(万人) | 阳山县(万人) | 合计(万人) |
2021年 | 37.89 | 9.56 | 13.53 | 36.90 | 97.88 |
2022年 | 38.07 | 9.61 | 13.59 | 37.09 | 98.36 |
2023年 | 38.24 | 9.65 | 13.66 | 37.29 | 98.84 |
2024年 | 38.42 | 9.70 | 13.72 | 37.48 | 99.32 |
2025年 | 38.60 | 9.75 | 13.78 | 37.67 | 99.80 |
2026年 | 38.77 | 9.80 | 13.85 | 37.87 | 100.29 |
2027年 | 38.95 | 9.85 | 13.91 | 38.07 | 100.78 |
2028年 | 39.13 | 9.90 | 13.97 | 38.27 | 101.27 |
2029年 | 39.31 | 9.95 | 14.04 | 38.46 | 101.76 |
2030年 | 39.49 | 10.00 | 14.10 | 38.66 | 102.25 |
2031年 | 39.67 | 10.05 | 14.17 | 38.87 | 102.75 |
2032年 | 39.86 | 10.10 | 14.23 | 39.07 | 103.25 |
2033年 | 40.04 | 10.15 | 14.30 | 39.27 | 103.75 |
2034年 | 40.22 | 10.20 | 14.36 | 39.47 | 104.26 |
2035年 | 40.41 | 10.25 | 14.43 | 39.68 | 104.77 |
40
b)垃圾量预测
根据各县填埋场入场垃圾统计报表:
2019年“三连一阳 ”区域除连州市外其它地区进入填埋场垃圾总量为 249t/d;2020 年“三连一阳 ”区域进入填埋场垃圾总量为 526t/d;2021年“三连一阳 ”区域 1~10 月份进入填埋场垃圾总量为 539t/d。
各县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现状表
年份 | 参数 | 连州市 | 连山县 | 连南县 | 阳山县 |
2019年 | 垃圾量(t/d) | -- | 39 | 39 | 171 |
常住人口(万人) | 38.58 | 9.51 | 13.56 | 37.5 | |
人均垃圾量(kg/d 人) | -- | 0.41 | 0.29 | 0.46 | |
2020年 | 垃圾量(t/d) | 248 | 44 | 38 | 196 |
常住人口(万人) | 37.72 | 9.51 | 13.47 | 36.71 | |
人均垃圾量(kg/d 人) | 0.66 | 0.46 | 0.28 | 0.53 | |
2021年 | 垃圾量(t/d) | 249 | 47 | 43 | 200 |
常住人口(万人) | 37.89 | 9.56 | 13.53 | 36.9 | |
人均垃圾量(kg/d 人) | 0.66 | 0.49 | 0.32 | 0.54 |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我国 500 多个城市生活垃圾产量的统计分析,国内中小 城市人均每日生活垃圾产量介于 0.8~2.0kg 之间,大中城市人均每日生活垃圾产量介于1.0~2.0kg 之间,垃圾容重 0.4~0.6t/m³。
根据各县市垃圾产生现状可知,“三连一阳”区域人均垃圾产生量(以收运统 计量计)在逐年增加。2021 年,连州市人均垃圾产生量为 0.66kg/d 人,连山县人均垃圾产生量为 0.49kg/d 人,连南县人均垃圾产生量为 0.32 kg/d 人,阳山县人均垃圾产生量为 0.54 kg/d 人。可知连州市、连南、连山、阳山县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与当地垃圾收运系统不完善有关。
随着十四五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均垃圾量也将逐渐上升并趋于稳定。根据 2020 年和 2021 年垃圾产生反推服务区域的人均垃圾产生量及清运率,并参考各县的环境卫生规划,设定人均垃圾产生量及清运率的增量,预测各县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不断推进,生活垃圾产生量一定量的减量率,根据服务区域内垃圾减量率暂定 2026 年前减量率为 3%,2030 年前减量率为7%,2035 年前减量率为 12%。本项目暂定 2025 年前人均垃圾产生量为 0.66 kg/d 人,2030 年前为 0.76kg/d 人,2035 年前为0.83kg/d 人,则各县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见下表:
年份 | 连州市(t/d) | 连山县(t/d) | 连南县(t/d) | 阳山县(t/d) | 合计(t/d) |
2022年 | 270.44 | 48.28 | 45.13 | 212.89 | 576.75 |
2023年 | 282.22 | 50.42 | 48.98 | 221.49 | 603.11 |
2024年 | 294.44 | 52.64 | 53.15 | 230.46 | 630.69 |
2025年 | 307.10 | 54.95 | 57.69 | 239.81 | 659.55 |
2026年 | 317.63 | 57.69 | 62.61 | 248.34 | 686.26 |
2027年 | 326.15 | 60.07 | 66.43 | 254.87 | 707.52 |
2028年 | 334.77 | 62.54 | 70.48 | 261.64 | 729.43 |
2029年 | 343.48 | 65.11 | 74.76 | 275.48 | 758.83 |
2030年 | 348.89 | 67.57 | 79.02 | 282.22 | 777.70 |
2031年 | 354.34 | 70.11 | 83.50 | 289.18 | 797.13 |
2032年 | 359.83 | 72.73 | 88.22 | 296.36 | 817.14 |
2033年 | 364.50 | 75.43 | 93.20 | 303.77 | 836.89 |
2034年 | 367.34 | 78.21 | 97.75 | 311.42 | 854.72 |
2035年 | 370.07 | 80.61 | 99.65 | 323.52 | 873.85 |
由上表可知,三年后(2026 年)连州市垃圾产生量为 291.43 吨/日,连山县垃圾产 生量为 52.10 吨/日,连南县垃圾产生量为 52.61 吨/日,阳山县垃圾产生量为 228.11 吨/日,合计垃圾产生量为 686.26 吨/日。
远期(2030 年)连州市垃圾产生量为 348.89 吨/日,连山县垃圾产生量为 67.57 吨/日,连南垃圾产生量为 79.02 吨/日,阳山县垃圾产生量为 282.22 吨/日,合计垃圾产生量为 777.70 吨/日。
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的建设规模需充分考虑到服务年限内的垃圾变动情况,秉承总体规划、适度超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垃圾量预测,三年后(2026 年)服务区域垃圾产生量为 686 吨/日左右。远期(2030 年)垃圾产生量为 777 吨/日左右。考虑到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2030 年后垃圾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建议该项目协同处置餐厨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等有机物,因此建议一期建设 800t/d 规模,考虑远期生活垃圾增长的不确定性,建议预留二期 400t/d 扩建用地;考虑项目产生炉渣进行综合利用,预留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用地,配套建设综合污水处理站、应急(飞灰)填埋场。项目设计处理规模可满足服务区近、远期生活垃圾处理需求,项目总规模 1200t/d。
二、结论与建议
1、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应根据服务区域现状和预测的垃圾产生量,适度超前确定设施处理规模,需充分考虑到服务年限内的垃圾变动情况,秉承总体规划、适度超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考虑到“三连一阳 ”区域内生活垃圾产生量近期内尚达不到 1200 t/d规模,综合考虑服务区域垃圾产生量和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该项目可分期建设,一期规模 800t/d 考虑,预留二期 400t/d 建设用地,后期视垃圾分类实施效果,适时启动二期项目建设。
2、该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将是连州市、连南、连山、阳山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环境卫生工作是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城市形象的直观反映,直接影响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能有效地解决城市垃圾污染及资源回收问题,为连州市、连南、连山、阳山县营造一个整洁的城市市容环境,使城市面貌、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同时也改善了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吸引境内外投资者,对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3、该项目建设可以实现连州市、连南、连山、阳山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共享,既能提高连州市、连南、连山、阳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同时通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共享原则,降低当地政府财政压力。
4、建议,项目选址应该靠近城市边缘和城市垃圾易于集中的地点,并满足城市卫生要求。多县联动项目还要考虑符合项目各服务区的距离相对较近,考虑垃圾运输条件的便利性和合理性,并重点考虑垃圾运输沿路对周边居民影响,选址在有一定基础设施条件的区域,基本满足供水、供电、通信、交通、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衔接,有效地降低项目投资,鼓励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用地改建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得以提升的同时,减小对社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