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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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赵鹏

招远市阜山金矿有限公司  265401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但同时也带来了众多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经成为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本文将探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对策,旨在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引言:为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9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将《办法》有关内容予以公布,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对《办法》的宣传贯彻和培训,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了解《办法》内容,掌握《办法》要求,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其了解并自觉参加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中来。要通过多种形式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办法》的宣传培训,使其全面了解《办法》的内容、要求和目的意义,并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程序、方法和基本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组织参加专门的培训教育,使其掌握岗位作业风险和安全操作规范。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办法》的培训。要将《办法》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进行行政许可审查时的重要内容,并在行政许可审查中严格落实。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办法》宣贯活动,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了解《办法》内容,并自觉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结果应当作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标准化工作。对申请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分别按照《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现场评审,并在规定时限内将评审结果书面告知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自2017年7月1日起,矿山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评工作。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在当年年底前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并在次年1月1日至2月底前完成自评;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在当年年底前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并在次年1月1日至3月底前完成自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三、规范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评审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矿山企业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现场评审单位,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制定现场评估单位确定标准和技术评估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定,并对现场评估单位进行备案。2.召开协调会议。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在现场评审前1个月,组织协调会议,确定参加现场评估的单位和专家,明确参加人员、任务分工、时间安排等事项。协调会议可以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也可以委托本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召开的时间应在现场评审前1个月内确定。3.组织实施现场评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会议确定参加现场评估单位和专家后,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参与现场评估的单位、专家名单及工作安排等信息,并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和专家。相关单位和专家应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标准化建设绩效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优先予以考虑。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作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其考核结果作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要按规定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审查其标准化等级和动态等级;对长期停建或关闭的矿山要将其纳入监管执法计划,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未按照规定开展标准化工作或者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开展标准化宣传推广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本地区标准化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总结宣传。

五、加强结果运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对已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督促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对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估,但在一年内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事故后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依规撤销其等级,并向社会公告。对未开展或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矿山企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或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依规撤销其等级;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矿山企业,要将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行联合惩戒。

结束语: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投入。我们应该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宣传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现场评审、强化监督管理等,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为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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