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实证主义范式背景下家庭暴力问题的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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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实证主义范式背景下家庭暴力问题的分析

李添

青海师范大学,青海西宁 810001

摘要:家庭暴力,已成为危害严重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一般主要是由家庭男性对配偶、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暴力行为,破坏其肉体或者心理健康的行为。家庭暴力不仅能够影响家庭功能的良好运行与正常发挥,同时还能影响社会的健康发展与有序和谐。近年来各类家暴案件频发,家庭暴力问题已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社会研究的焦点。家庭暴力不仅危害人身安全,破坏家庭和谐稳定,引发家庭解体、女性犯罪、儿童心理扭曲等社会问题,最终破坏社会稳定。本文将从后实证主义范式的角度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分析,旨在更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家庭暴力问题,从而能够更好的保护受害者权益,减少家暴给妇女、儿童造成的心灵伤害,降低因家暴引发的犯罪率,为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关键词:家庭暴力;反家暴;社会工作干预

1 引言

“范式”(paradigm)是美国科学哲学与科学史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首先引入科学哲学领域的一个术语,其由理论体系、研究规则方法与哲学观点等等构成,科学工作者在一定的范式指导下去解决某一领域的难题。

2 后实证主义范式

2.1研究目的

后实证主义强调科学研究的目的是客观地描述和解释世界,了解社会运作的模式,并且在此基础上对自然或者社会现象进行预测和控制。后实证主义持有批判理性主义的观点,认为人类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的认识不可能达到所谓的“绝对真理”;研究者应当对现有的各种知识和观点持“批评和怀疑”的态度。在后实证主义的视角下看家庭暴力问题,后实证主义一般是通过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实证分析和研究,推断出导致家庭暴力问题出现的因素和原因,并进行积极干预和有效预防。

2.2对这一问题本质的认识

后实证主义是持有批判理性主义的观点的,认为人类的认知是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不可能达到所谓的“绝对的真理”,因此我们应从多个方面来客观的分析家庭暴力问题。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任何一种简单的解释都可能会忽略其他某些方面,不能用一种理论去替代另一种理论。家庭暴力事件牵涉到个人生理及心理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系统。

首先,个人生理因素。有研究表明,因感染、外伤、代谢障碍而导致大脑前额叶、边缘系统受损的病人,就会明显增加攻击性。并有较多证据表明暴力行为涉及中枢神经系统内一些物质的代谢异常。海洛因、酒精、可卡因等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也往往导致判断能力下降、自制力变差等人格改变,从而与暴力行为相关联。

其次,个人心理因素。弗洛伊德认为,童年经历会对个人的成长及长大后的个人人格产生极大的影响,每个成人的人格、特质、秉性都是有迹可循的。目睹家庭暴力对儿童的影响很大,一方面在行为模式上会习得施暴者的暴力行动,另一方面儿童会在潜移默化中认为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暴力可以实现一方控制另一方的目的。

再次,家庭因素。家庭暴力的发生也和家庭问题有关。一般来说,家庭出现问题并不完全是一个家庭成员的原因,家庭经济压力、财产分割、家庭成员长期生病,子女教育压力、夫妻关系出现问题等都可能成为暴力的导火索。

第四,酗酒。不少男性施暴者都有酗酒的习惯。清醒时,他可能是个好丈夫、好父亲,醉酒后,就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最后,社会因素。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妇女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法制不健全和法制观念淡薄;社会变迁带来的社会压力;暴力氛围 (影视作品、电子游戏将暴力手段作为解决争端和发泄愤怒的正当手段)影响人的价值取向;公众对家庭暴力认知程度不高,等等。

2.3研究方法

后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强调实证科学的基本方法,即“实验法”和“归纳逻辑”。在研究中侧重用定量的方法、统计方法来分析和概括宏观的或者普遍的社会现象。后实证主义范式是指运用直觉判断和个人洞察力获取知识的思维方法,它着重个人的主观感受,认为社会现象实际上为个人主观经验。因此,以个人的感官和良知来研究事物,探讨个人的主观经历、表现出来的意义和语言解释等。这种观点所分析的对象为组织内的记号和现象,并认为不存在客观的组织法则,描述范式起着某种表达或表现的作用。

2.4对于日常生活普通人对这一问题认识的批判

家庭暴力就其含义而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暴力是指一切具有家庭关系的成员发生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狭义的家庭暴力是指男子对女子实行家庭暴力,是男性伴侣支持和控制女性,在他们关系持续期间或结束之后对女性所试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关于家暴,一方面是行为上的,即“强迫妇女居于从属地位,伤害妇女,对此不作为”。另一方面,则是精神和生活上的,如女性缺少平等的健康权利、营养不良,贫困、不能享有合理的经济地位,在家庭事务上无任何主动权、承受各种不同形式和程度的精神与心理折磨。

2.5研究证据的采用

   由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2011年10月21日发布调查结果。调查显示,我国24.7%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家庭暴力。根据调查结果,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比例为5.5%,农村和城镇分别为7.8%和3.1%。

   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人身和精神上的伤害,还极易导致家庭婚姻关系的破裂,阻碍家庭功能的发挥,从而导致整个家庭的崩溃。近年来,我国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做出许多努力。

2.6在研究中看待这一问题的价值观的差异

对于实证主义来说,解释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逻辑上没有矛盾

(2)符合观察到的事实

除此之外,还必须“可被复制”,即任何一位研究者的研究成果要能够被复制,或者复制他人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必须能够被检验。后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强调科学研究的客观性,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应该保持“价值中立”,科学是无国界、无阶级性的。

3 总结

通过系统的分析实证主义在反家庭暴力项目中的作用,我们获得了很多启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社会状况与其他国家有着本质的不同,尤其是在公众意识方面。因此,应避免将国外的经验直接套用到中国的反家暴工作中。这种机械化转移不仅不利于我国反家暴工作的顺利开展,还可能给其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在反家暴工作中,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分别是个案,小组和社区:

3.1个案工作介入

个案工作是专业社会工作者运用有关人与社会的知识和技巧为个人和家庭提供物质或情感方面的支持与服务,目的在于帮助个人和家庭减低压力,解决问题,达到个人和社会的良好福利状态。

3.2小组工作介入

小组工作是在社会工作者的协助下,通过小组成员之间有目的的互动互助,使参加小组的个人获得行为的改变、社会功能的恢复和发展。同时可建立受虐妇女支持小组。将那些有相同或相似经历的人组织到一起,让他们彼此交流,舒缓情绪和心理阴影,提供情感支持,消除孤立感和无助感。

3.3社区工作介入

社区社会工作是以整个社区及社区中的居民为服务对象,整合利用社区内外的资源,提供助人与利他服务,包括生活、经济、医疗服务和精神康复上的救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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