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快速城市化后的城市发展规划与更新的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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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快速城市化后的城市发展规划与更新的探索

刘晨阳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其所带来的生产生活、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政治文化建设等多方面的共同优势也日益凸显。在确立城市更新规划的要求时,有必要对相关方案编制进行进一步完善,以更新当前城市规划的现状,从而确保整体规划更加合理。在考虑城市的特点和规模发展的前提下,指导更新规划的有序实施,探索高品质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城市规划更新的实际应用价值。

关键词:城市发展;更新规划;规划更新措施

前言

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必须在明确当前城市更新规划需求的过程中,通过深入调查和基于多元诉求的指导,推动城市规划理念的更新和变革,以探索有效的城市规划更新方向,从而促进城市经济活力的全面提升。

1分析城市更新规划及城市规划更新

对于城市更新而言,其意义不仅在于物质空间方面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演变层面上。因此,要从社会经济角度出发,重新构建新时期下城市更新工作模式,将“以人为本”作为基本原则。同时,必须对相关方的权益进行重新分配,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平衡。从目前来看,我国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期,而城市更新作为一项复杂且系统的工程,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进行规划设计。在城市更新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主要旨在通过政府或市场机制,实现对城市空间资源和服务的再分配,从而推动城市综合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逐步完善公共事业的发展,为弱势群体的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系统性和复杂性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得到妥善解决,以实现文化传承的目标。

2城市更新规划的统筹和协调

2.1明确城市更新的本质

在城市更新的进程中,必须确保整体规划的合理性得到充分的保障。以“权利—义务”理论为基础,通过研究不同阶段规划管理与实施之间的互动关系,探讨了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途径。在此基础上,对于已被开发利用的土地和土地上的住宅,探究其中所涉及的各种现有权力关系。从历史文化角度出发,结合相关法律政策,通过合理利用与开发这些既有权利,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在城市的演进过程中,考虑到其所带来的社会价值,对其所涉及的利益进行再分配,从而拓展出全新的价值体系。

就多元权利主体而言,增量规划和存量规划在情境上存在显著差异。对于更新用地而言,其与原使用土地之间存在着诸多关联性。在城市更新规划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权益关系呈现出高度的复杂性,这是一种综合性活动类型。通过对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公共管理权三种具体形态。在确认不同权利人身份后,需要综合考虑相应的权利主体,对所形成的权能诉求和话语权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2.2把握城市更新规划规律

在城市更新的进程中,随着城市发展周期趋势的演变,逐渐形成了一种客观的演变过程。因此,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必须要结合社会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科学地制定规划方案,并将其纳入到整个城市规划体系之中。随着发展阶段的不同,更新规划的内容和目标取向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也开始重视对于城市更新问题的研究。在国家制度城市发展理念的影响下,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指引也将对最终的更新规划效果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城市更新规划的过程中,不存在一种通用的解决方案,需要根据城市的发展轨迹,在充分尊重现有成果的前提下,探索适宜的时间、地点和情境,为城市的持续动态发展提供机遇和推动力。

2.3找出有效城市更新规划方法

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推进,随着更新规划项目的实施,城市在存量发展时代的大背景下,必须肩负起新的发展动力使命,从而拓展出全新的发展格局。因此,为更好地实现城市更新工作目标,需结合不同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应用。在审视传统的大拆大建等更新规划方式所带来的弊端时,我们需要探索新的发展方向,以确保所采用的更新规划方法能够推动城市内涵的不断丰富,从而形成更加多样化的更新类型,使得更新规划的内容和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在推进城市更新规划任务的过程中,必须以人为中心,强调理念的变革,彰显城市更新规划的包容性,以适应当前的发展趋势。

为确保城市公共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必须在基本前提条件下,遵循市场化和公平交易等基本原则,建立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通过建立政府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并进行有效监督。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必须以维护利益平衡为前提,坚持合理、合法、合情的原则,同时兼顾包容性、公平性和高效性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要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共治模式。在确保合作治理的前提下,精心配置共享裁量权,以达到最佳效果。

3助力城市规划更新的相关策略

3.1运用协商式规划更新方法

通过明确城市更新规划的具体范围,我们可以观察到城市更新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并且涵盖了大部分新建地区。同时城市规模也逐渐扩大,这就使得其对于土地资源和空间利用有着较高需求,因此必须要重视对原有建筑结构进行拆除重建工作。在早期实施旧城改造任务时,主要旨在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确保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城市更新规划的要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人们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显着提高,因此对于城市规划设计提出更高要求。在推进城市规划更新任务时,必须紧跟时代的迅猛发展潮流,以全新的政策导向为基础,确保相关法规的明确性。

在运用协商式规划更新方法时,对比于强制性的规划更新过程,可以发现后者通常奠定了政府部门的决策地位,尽管倡导公众参与,但却未引起政府部门和规划团队的足够重视。因此,在城市规划的更新过程中,必须确立公民参与的地位,采用基于协商的规划更新方法,将其视为决策制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3.2达成多方共识,形成多重目标

在政府机构构建公共平台的过程中,引导相关权益人进入,以确保城市规划更新的开放性,从而为各权益人提供了表达自己诉求的机会。同时也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各权益人之间的关系,为政府提供一个相对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环境,促进城市良性发展。在城市规划更新的决策过程中,确保各方权益人共同参与,并在多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推动规划更新目标的转型,以实现其多元化特征。

结束语

在城市的演进过程中,城市的更新是一种自然演化规律,其具有持续性的特质。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化建设进程,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城市更新计划,实现其自身价值和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更新规划的实施要求也越来越明确,因此在明确城市更新规划与城市规划更新相关内容时,必须注重对城市更新规划的整体规划和协调。为了满足当前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我们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推动城市规划的不断升级和更新。

参考文献

[1]吕晓蓓.城市更新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定位及其影响[J].现代城市研究,2021,(01):4-5.

[2]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资料集:城市历史保护与城市更新[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