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院将“五个严禁“随案发送当事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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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个严禁”规定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将“五个严禁”规定的内容、处理办法连同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进行大量印刷,发至立案庭和各审判、执行部门,由这些部门将其随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发送给每起案件的当事人。据统计,截至4月15日,该院由此发送的“五个严禁”规定已达950余份,让诉讼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院贯彻“五个严禁”规定、廉洁司法的诚意和决心。除此,该院还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