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体和群体的角度谈阿Q的悲剧根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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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体和群体的角度谈阿Q的悲剧根源

郭锦绣

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党校,四川    自贡     643000

[内容摘要]:本文论证阿Q与未庄的其他人思想上认可、行为上接近,是未庄这个群体中的一个个体,和未庄的其他人是个体和群体关系。尽管他想利用革命这次外力的冲击,借此来改变自身处境, 但在群体意识的禁锢下,他依旧无法自救。 由此得出,阿Q既是想抗争的个体,但又是他所抗争的群体的一部分。阿Q的悲剧正是作为个体和群体抗争的悲剧,受制于群体意识正是这个悲剧的根源。 

[关键词]:个体  群体  抗争  悲剧根源

鲁讯的《阿Q正传》以其历史见解深刻、讽刺艺术卓越,一发表就立刻在社会上引起了震动,其小说主人公阿Q也成为中国文学的典型人物,可以说是这种带有崭新性质的批判现实主义在中国最杰出的成就之一。

尽管文中的阿Q 所处的时代远离了我们,但如果仔细观察,今天我们依旧能在现实生活中的人群中找到阿Q的影子,正如鲁迅对于阿Q的形象塑造发表的意见所说:“我也很愿意如人们所说的,我只写出了现在以前的或一时期,但我还恐怕我所看见的并非现代的前身,而是其后,或者竟是二三十年之后。”[1]  可见单从阶级性和时代性角度并没达到对阿Q这个形象的完全解读,大有过度政治化的嫌疑。

本文抛开后世给鲁迅先生以及先生作品外加的政治定义,通过对阿Q和其他人言行的对比分析和推演,来研究阿Q这个人物和他与文中人物的关联,试图以此来解读他的悲剧命运,探究产生他悲剧性命运的根源以及意义。

一、个体和群体的关系

未庄是阿Q所处的环境,阿Q的悲剧来源于未庄,要弄清未庄对阿Q的影响,必须要弄清楚阿Q和未庄人之间的关系。

(一)思想上认可

阿Q生活在清末的未庄,虽然这个时代正处变革时期,但因为未庄比较封闭落后,旧势力惯性依旧强大和顽固,身处这样的环境,尽管阿Q既自尊又自负,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眼里,但还是不可磨灭地刻上时代和环境的烙印。“社会化乃是在特定社会与文化环境中,个体形成适应该社会与文化的人格,掌握社会所公认的行为方式的过程。”[2] 阿Q显然是缺乏批判性思维的人,所以社会化比较彻底,思想完全被同化。

1、姓氏之争

阿Q在得知赵太爷的儿子中秀才后,在几杯黄酒的作用下“便手舞足蹈的说,这于他也很光采,因为他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结果是他挨了赵太爷的一耳光,于是文中的阿Q的姓氏就成了悬案。

值得注意的是赵太爷“‘阿Q,你这浑小子!你说我是你的本家么?’阿Q不开口。”“‘你怎么会姓赵!——你那里配姓赵!’阿Q并没有抗辩他确凿姓赵,只用手摸着左颊,和地保退出去了;”而且还交了钱认了错。这次冲突引自交代阿Q姓氏,文中阿Q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其他姓氏,而阿Q也没明确说自己不姓赵,赵太爷没说出什么头绪来,而从赵太爷的“你怎么会姓赵!——你那里配姓赵!”可见,重点不是在阿Q“是不是”姓赵,而是阿Q“不配”姓赵。作者的本意是阿Q姓赵,而被逼不能姓赵。

在中国文化中姓氏重要不言而喻,强迫他人改姓氏是奇耻大辱,阿Q放弃了争辩,显然是认可了赵太爷具有不准他姓赵的权威,作者是用这段文字为阿Q的人物性格定了调。

 2、“阔”与“不阔”

“独有同别人口角的时候,间或瞪着眼睛道:‘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不管阿Q的话是否靠得住,也许是为了猎取精神胜利而临时胡诌,但可以肯定的是——阿Q在乎谁“阔”,甚至即便是以前“阔”也在乎,显然他把“阔”当成一种荣耀和资本,在他看来“阔”与“不阔”成为地位差别的原因,也正是这决定了阿Q自己与赵太爷们的从属关系。

虽然他的话真假两说,但无论是什么情况,至少说明了阿Q是认同赵太爷的威势的,也明白自己的处境和“赵太爷”的差距,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定位是他的价值观的框架和规则,他将受到自己认同的这些框架和规则麻痹,甚至自甘束缚。

3、关于“假洋鬼子”

“假洋鬼子”不过是未庄钱太爷的儿子,出国留洋剪了辫子,回到未庄后,有了三种本质一样看似不同的反应:“假洋鬼子”——后来加了一条假辫,而且从后文中“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可见也留起了辫子;他的母亲、老婆(未庄与之有密切关联的人)——“大哭了十几场”、“跳了三回井”;而阿Q却因为他剪了辫子把他列为“最厌恶的一个人”、“ 一见他,一定在肚子里暗暗的咒骂”,即便是已经有悔改之意——加了假辫子。

毫无疑问,阿Q、“假洋鬼子”的母亲和老婆甚至“假洋鬼子”本人,他们在“辫子”这件事上态度是一致的,“假洋鬼子”事实上在革命之前与阿Q并没冲突,阿Q的这些行为无非是未庄众人的态度通过阿Q来折射而已。

从“姓氏之争”、“阔与不阔”、“假洋鬼子”可以看出,阿Q和未庄的其他人一样,都习惯并臣服于未庄的价值标准,“但这种习惯造成的臣服,最后成为似乎是自然形成的,并且还要为它自己寻求解释;如果较低阶级接受它的地位已经相当长时期,那么当它事实已变得较为强大时,它可能还会继续接受下去……造成有秩序社会的自然,已预先使人习惯于这种幻觉。”

[3] 正是认同而产生的这种幻觉,导致阿Q放弃了主动抗争,只能自我麻痺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这就是著名的“阿Q精神”。

(二)行为的接近

阿Q除了思想上认可未庄的道德规范,行为也彻底被同化。文中出现的赵太爷、王胡、小D、“假洋鬼子”、其他看客等,或多或少在能《阿Q正传》找到他们与阿Q的相似之处。

1、尼姑事件

    尼姑是在文中倍受欺凌的对象,文中出现了阿Q与尼姑三次相遇,一是小尼姑是被阿Q摸了头、扭了面颊,二是阿Q去偷萝卜,三是阿Q去尼姑庵“革命”。

第一次相遇,是阿Q在王胡处吃了亏、在被假洋鬼子欺负后,遇到了小尼姑。于是他将自己的失败归结于小尼姑,见旁观的起了哄,越发胆大,不仅伸手摸了小尼姑的头,还扭了她的面颊——于是“酒店里的人大笑了”。这情节比后来“吴妈事件”要严重的多,然而换来的只是“酒店里的人大笑了”,差别非常大的天机,被“吴妈事件”后地保的一句话道破:“你连赵家的用人都调戏起来,简直是造反。”阿Q欺负小尼姑的情景,和他“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何其相似。这些情节阿Q是主角,换个角度,其他人这般调戏小尼姑,阿Q一定也是大笑,而在“酒店大笑的”人摸尼姑头、拧尼姑的面颊想来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阿Q十分得意的笑。”“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为什么酒店里的人只有九分得意的笑?正是因为他们没有亲手调戏小尼姑,因而觉得没有那么过瘾,少了一分得意。

第二次相遇,是阿Q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去尼姑庵偷萝卜。

第三次相遇,是阿Q要去尼姑庵“革命”,可惜扑了空,已经给那秀才和假洋鬼子“革”过了。阿Q为什么去尼姑庵偷东西、革命呢?首先,对阿Q而言,赵太爷、钱太爷甚至未庄的其他人是惹不起,也压根没这胆量,王胡、小D等和自己差不多,所以目标是尼姑庵;对秀才和假洋鬼子而言,自己家自然是不会去“革命”,因为尼姑是弱者,阿Q这样地位低下的人都可以随便扭她的脸。不欺负尼姑欺负谁呢?所以目标也是尼姑庵。

以上看来秀才、假洋鬼子、酒店里的闲人们和阿Q比较相似,区别只在于程度和手段不同。

2、吴妈事件

(1)“吴妈事件”前阿Q对“男女”的态度

文中提到“阿Q本来也是正人”、“而且对‘男女之大防’却历来非常严;也很有排斥异端——如小尼姑及假洋鬼子之类——的正气”,甚至有他自己的一套学说:“凡尼姑,一定与和尚私通;一个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诱野男人;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并且见到还“往往怒目而视”、“大声说几句‘诛心’话”,“或者在冷僻处,便从后面掷一块小石头”。

这些行为和思想,是来源于未庄并被未庄人所接受和认可的,“吴妈事件”中阿Q的表现却与之对立,脱离了未庄道德规范的范围,比阿Q自己所唾弃鄙夷的现象更为严重,所以阿Q说完后,才反应过来,进而“发楞”、“觉得有些糟”、“忐忑”、“慌张”起来。

(2)“吴妈事件”后别人对阿Q的态度

    相对阿Q的学说三个“一定”而言,“吴妈事件”让阿Q被抓了严重的现行,于是阿Q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对待,先是挨了打,再是约了条件,接着导致连贯的后果,未庄的女人们躲避他、再也没人叫他干活、没地方住,生活开始陷入了困境。

显然,这给赵太爷一个借题发挥的机会,成了这个事件的受益人,赵妈被利用,七婶等未庄的其他人不自觉地成了帮凶。一个个俨然都成卫道者,做着和阿Q先前“往往怒目而视”、“大声说几句‘诛心’话”、“或者在冷僻处,便从后面掷一块小石头”类似的事。“吴妈事件”前阿Q对他人对男女大防的态度和他在事件后受到的待遇基本一致,只是程度的不同而已,毫无疑问:“吴妈事件”中主角是其他人,而阿Q必是最积极的帮凶之一。

在以上分析中,我们得出阿Q与未庄的人(包括赵太爷、“假洋鬼子”、秀才、小D、吴妈等)思想上、行为上都比较接近,价值观高度一致,受到同样的规则所约束,共同生活在未庄,持续性交往、互动,本质上可以归类为一类人,这也正符合群体这个社会学定义:“群体是指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进行共同活动而产生相互作用的集体。具备以下基本特征:㈠群体成员需以一定纽带联系起来。㈡成员之间有共同目标和持续的相互交往。㈢群体成员有共同的群体意识和规范。”[4]

阿Q 在未庄这个环境下,他别无选择,只能成为该群体中的一个个体。费希特在《人的使命》认为的:“我不是自行产生的,我是通过我之外的另一种力量才变成现实,因为我本是自然的一部分。我开始存在的时间和我与生俱来的种种属性,都是由这普遍的自然力量规定的。”[5]

象未庄这样的群体,没有任何明确的行为规范,看似宽松甚至到模糊的地步,但正是这样才具有更高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在无形中被灌输,甚至以为就是自己的,就该这样、就是这样,最后个体意识完全被磨灭,失去了独立思想,成为群体的附庸。

二、阿Q失败的抗争

革命对阿Q而言就是抗争,是他被逼迫到角落,为了自身的生存而被动的抗争。他在未庄的抗争是孤独和无力的,文中阿Q的革命是孤独的,没得到支持,没有同伙,甚至于没有对抗者。他的抗争注定是失败的,因为这是个体对群体的对抗,也因为他自己出自与这个群体,带着明显的群体烙印,形象地说:他在和更多的自己在对抗。

(一)个体与群体的对抗必然势单力薄

在未庄这个群体内,阿Q一直处于最底层,受这群体的凌辱欺压,受到的压迫是无形、持续而缓慢的,而吴妈事件后却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阿Q后来的遭遇中,我们能清晰地找出三类人:

1、施害者——赵太爷

阿Q一直在受欺压,不过在吴妈事件时赵太爷开始浮出水面,成为直接施害者。吴妈事件或许并没严重到这地步,但如地保所说:“阿Q,你的妈妈的!你连赵家的用人都调戏起来,简直是造反。” 显然阿Q无意中直接触犯了赵太爷阶层的权威,是这件事情严重化的原因。

2、帮凶们——小D等未庄各色人

依照文中来看,赵太爷等有打压触犯权威的苗头的意思,再就是借题发挥得

一些好处,倒没想逼迫阿Q到走投无路的意图。未庄各色人却在借势步步紧逼:“其一,酒店不肯赊欠了;其二,管土谷祠的老头子说些废话,似乎叫他走;其三,他虽然记不清多少日,但确乎有许多日,没有一个人来叫他做短工。”他们是群体的主力,成了迫害阿Q的主要力量。

3、被害者——阿Q

原来尚能勉强糊口的阿Q找不到工,没地方住,没有钱,甚至御寒的衣服

都没有,可以说是连基本生存都出现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革命的出现,给困顿中的阿Q带来一丝希望之光,阿Q第一次出现清晰的愿望——革命,通过革命来改变自身的处境。

革命对未庄而言是一种外来力的冲击,将直接针对群体意识、体系进行改造,

正是这样的冲击,阿Q看到了自己的希望,激化了潜在的阿Q与这个群体的矛盾。冲击下,未庄的人直接分为三类:

1、保持权势者——秀才、“假洋鬼子”为代表

秀才、“假洋鬼子”正是革命催生了的新生代——秀才他们本身就是赵太爷、钱太爷同类,他们是处于未庄群体的最高阶层,本就是未庄权势的接班人,借助革命顺势而上,顺利交接更替。这种更替看似有变化,实质没有丝毫改变。

他们在发现潮流无法抵抗时,转而积极投机革命,吸收了老势力却批上了革命的外衣,毫无疑问,因为他们成功了。正是因为“假洋鬼子”他们是原来势力的代表,在变革中能顺应变化并且抢占先机,他们的顺应也是为了维护和保持自身的势力优势,革命预期的冲击并没有根本上改变未庄的格局。 

2、盲目顺从者——小D为代表

这群人在未庄占绝大多数,他们崇拜权势、服从权势,没自主思想,麻木、冷酷,属于鲁迅先生常在文学作品中提到的“看客”,在文中具体描述为:在阿Q因为说自己姓赵而被赵太爷打时,认为阿Q太荒唐、对阿Q多了几分尊敬的人;在阿Q在欺负尼姑时,在“酒店中得意地笑”的人;不断地撩拨阿Q让阿Q碰响头的人;在吴妈事件中排挤阿Q的人……

在革命中的他们先是惊慌,后来盘辫子成风。在阿Q死后文中的提到的一句话很经典地刻画出他们的思想逻辑:“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在他们看来,权势就是代行正义,所以反抗权势就是错的,顺应权势就是对的,所以同样的,革命中他们也只是跟随秀才他们亦步亦趋而已。

3、欲求改变者——阿Q

在未庄,阿Q身处最底层,而且是生计都出现危机,这时他从革命能让举人老爷的“怕”和未庄人的“慌”,产生了模糊的愿望,因为他很清楚无法通过现有的群体规则和自己的个人力量来拯救自己,革命对未庄的冲击而带来变化的可能,就是改变自身处境的机会。

从开始他对革命的愿望就是功利的,革命无非是他达成个人目的的工具。“好,……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 也是他一直来受到压迫的反抗情绪的发泄:“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

以上分析,迫害和革命三类人高度吻合,既被害者期许在革命中改变自身命运;施害者期许在革命中保持自身权势;帮凶们在盲目顺从权势。阿Q面对的是整个群体,直接挑战群体规则,力量对比悬殊,必然要失败。

(二)个体的群体意识的烙印

阿Q脱化于未庄这个群体,“个人作为群体的成员,其心理状况必定会受到群体心理倾向的感染与影响。”[6] 身处这样的环境,阿Q难免受到群体思想的感染和影响。革命也无非是他被迫地反抗而借用的工具,在思想上他仍然高度认同未庄的行为规范,从他的革命行为以及他对其他人革命行为的态度来看,就能发现,未庄的思想已经在他身上留下烙印,这烙印直接支配着他的行为。 

在尼姑庵“革命”时,他不是怀疑秀才的动机和权利,先是“颇悔自己睡着”,再就怪“他们不来招呼他”,然后他又归结于“他们还没有知道我已经投降了革命党”;知道秀才盘辫时,没有想到自己可以照样做,看见赵司晨也如此,才学样,辫子盘在头顶上,“迟疑多时,这才放胆的走去”;去找假洋鬼子“投降革命”不成时,就想放下辫子;看见别人搬赵太爷家东西时(至少在他看来这是革命的行动),他还是不敢上前,反而抱怨没叫他,于是又开始恢复“好,你造反!造反是杀头的罪名呵,我总要告一状,看你抓进县里去杀头”的想法。

阿Q在对待其他人所谓的革命行为的态度,可以看出他始终在犹豫中错失机会,尽管革命的欲望远高于未庄的其他人,但思想多次反复,行动胆怯迟钝,步步落秀才们之后。这是因为他对原有规则的信服和依赖,让他在新事物面前失去独自判断能力和行动的勇气,他始终无法摆脱自己的服从意识,他对原有规则的敬畏和他自身对革命的渴望使他陷入矛盾,他在矛盾中不能适从。

综上所述,革命事件对阿Q而言是抗争的实现,他的抗争是他个体对他所处的群体的抗争,实力悬殊是其一,他自身受制于群体意识对他的影响,一直在犹豫反复中,从而注定他的抗争是不坚决、不彻底、而且是消极被动,他的失败是毫无悬念的失败,彻底断了阿Q的最后生存的希望。

三、阿Q悲剧命运的根源以及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传统的农业——宗法型社会生产生活实践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这就必然地会成为一种群体本位的文化。在这种文化氛围中,群体被置于至关重要的地位,而对个人则强调其与群体生活、群体利益息息相关的道德价值,并不是讲求作为个体的人的独立性和人格尊严。

阿Q作为所在群体中的个体,认同了这些规范。但即便是一个群体各个个体之间还是存在有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我们可以称之为阶层,阿Q正处于阶层的最底端,赵太爷他们处在阶层的上端。作为阶层上端的,极力维护自己的权威和利益,而作为阶层底端的又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这就构成了冲突。由于群体意识是由上端阶层主导,所以冲突中,阿Q也成为压迫自己的帮凶。于是,阿Q的死就成为一个必然趋势,这趋势成为他的宿命。关于这种宿命,鲁迅先生在阿Q临死的感觉中做了形象的描写:“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近不远的跟他走。”

作为研究鲁迅的专家,钱理群认为:“阿Q的遭遇以及他的精神胜利法实质上是表现人的个体生存的‘双重绝望’的。”[7] 双重绝望——其一是个体必将归纳群体的绝望,其二是个体又必然不同于群体的绝望。这种绝望性质,是人类社会性和个体差异所决定了的,这两种拉力同时存在、相互作用,这种绝望将一直伴随着人类的发展。

这种绝望的概念,顾城诗歌中也有提到 “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们姑且不评论来源于“黑夜”的“黑色眼睛”能否寻找到光明,但明显阿Q并没有也不懂得用“眼睛”来“寻找光明”,也没意识到身处“黑夜”,我们可以想象阿Q迷茫地睁着空洞的眼睛,不知身处何处,跌跌撞撞盲目地被周遭的人群裹挟着前行,由于弱小,被达尔文的“适者生存”定律无情地淘汰掉,于是“踩踏事件”通过偶然必然地发生了。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正是以对“人”的这一生存困境的正视而揭示了人类精神现象的一个重要侧面,从而使该文具有了超越时代、民族的意义与价值。

同样,但作为人,始终摆脱不了社会性,我们身处各个群体,特别是社会在不断地变革中,会受到来自内部的压力和外部的冲击,如溪水中的石块,不断地在内部的排挤中外露,在不断冲刷、滚动中被磨去。阿Q的悲剧在提醒我们,作为不可避免地成为各个群体中的个体,我们必须保持独立的思想,敢于挑战规则、敢于参与竞争、敢于质疑权威、敢于表现自我。

[参考文献]:

叶奕乾 :《个性心理学》,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

克鲁克洪著(高佳 译) :《文化与个人》,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

时蓉华:《教育社会心理学》, 世界图书出版社,1993年。

沃纳.塞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 :《传播理论 起源、方法及应用》,华夏出版社,2000年。

1


[1] 鲁迅:《〈阿Q正传〉的成因》,《鲁迅全集》第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10月,第379页。

[2] 时蓉华:《社会心理学》, 浙江教育出版社 ,1998年5月,第492页。

[3] 周辅成:《西方论理学名著选辑》, 商务印书馆1987年9月,第 751页。

[4] 《社会学原理》,http://www.qsng.cn  青少年在线 百科知识。

[5] 朱德生:《西方哲学名著菁华》, 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12月, 第369页。

[6] 章志光:《社会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版,第319页。

[7]钱理群 温儒敏 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