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商法连带责任问题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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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商法连带责任问题探究

王英

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

摘要: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的作用和意义在于维护公平公正的法律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实现。连带责任在强化责任承担的同时,也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减轻弱势群体维权负担,同时也能够提高合作伙伴们对合法合规行为的重视。但连带责任制度在实际应用当中也存在部分不合理问题,所以对其相关问题进行探究,有助于连带责任制度的更好应用。

关键词:连带责任;债权人;债务人;民商法

引言:连带责任在我国民商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同时,还极大程度上促进了债务人之间的合作和信任。但实践中,连带责任的适用和效力问题一直备受争议。一方面,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难以行使其权利,债务人也可能面临过度承担的风险。另一方面,对债务人而言,他们可能面临着无法抗辩的困境。因此,深入研究我国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相关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和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连带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

1.1债权人行使权利的难度

在连带责任制度实行过程中,债权人可能面临诸多行使连带权利的困难。例如当债务人故意将资产分散隐藏起来时,债权人便难以行使相关权利,这会导致债权人难以追索其所拥有的债权。同时,债务人还能借助婚姻等方式来转移相关财产,这也会导致债权人难以行使自身权利。这些手段使债权人陷入困境中,通常债务人需通过持久调查和证据收集才能揭示债务人真实行为,但此过程耗费的时间成本太多,会让相关案件审理陷入到不利于债权人的局面中。

1.2连带责任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涉及侵权行为的案件中,连带责任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问题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所关注的焦点。一方面,连带责任能加速受害人的赔偿,提高受害人的保护程度。例如,当汽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行人受到严重伤害,但肇事司机无力支付赔偿,根据连带责任适用会要求车主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确保受害人能得到及时和足够的赔偿。另一方面,连带责任也会导致无辜的侵权人承担过多责任。例如商店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顾客出现健康问题,该商店产品从供应商处进货,理应供应商作为责任主体。但连带责任适用也会让商店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使商店受到不公平的损失。因此,就当前的民商法责任制度而言,还缺乏相关合理性,因而需要予以一定的改进,以此保障更多人员的利益。

1.3债务人面临的过度承担风险

当债务人存在共同债务关系时,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面临连带责任带来的过度风险。共同债务关系中,各债务人的责任分担并不一定均等,存在债务关系不平衡的情况下,某些债务人可能因为其他债务人的违约行为而承担过多的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身为债务人会承担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债务,并承担额外的经济风险。此种情况在债务人之间存在实力、信用等方面的差距时,将会显现得更为明显。在此情况下,弱势债务人可能更易承担过多的责任,而作为强势债务人则可能逃避责任或承担较轻的责任。

2.改进连带责任制度的策略

2.1完善适用条件

为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相关部门有必要明确定义和界定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其一,需要明确的是,连带责任适用于债务人之间有关联且互惠互利的合同关系,且债务人之间应当存在一定的经济利益关联程度。 其二,连带责任的适用应当具备明确的条件,例如当债务人之间有明确的共同债务或相对关系时,连带责任才能生效。其三,连带责任的适用需考虑债务人之间的协商能力和经济实力,在必要时可以针对性进行调整。同时,为更好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还应包括债务人的恶意行为或过失行为,倘若债务人故意或因疏忽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当对该债务人适用连带责任,确保债权人能够获得足够的赔偿。此外,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还需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的债务。对合同债务而言,连带责任的适用应当与债务人的合同内容和义务相符合;而对于侵权责任而言,连带责任的适用应当在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过错的基础上确定。

2.2优化债权人救济途径

为提高债权人行使连带权利的效率和便利性,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优化债权人救济途径,使其更快捷方便。针对相关部门而言,可以建立债权人服务平台,债权人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债权登记、查询债务人资产情况、提出追偿申请等操作,简化整项诉讼程序。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债务人的追偿保护,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针对拖欠债务的债务人,可以采取强力追偿措施,如冻结其银行账户等,以此促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对债权人在追偿过程中遭遇拖延、无视法律的情况,可以加大对债务人的违约处罚力度,以此强化债权人的维权能力。

2.3加强债务人抗辩权利

为保护债务人的权益,在法律体系中应加强债务人的抗辩权利,这能明确债务人在连带责任中合理的防御和豁免事由,避免其承担过多的责任。债务人作为合同的一方,按照法律享有平等的权益,因此在处理债务纠纷时,需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平等地位,不仅是强调债权人的权益,也要充分考虑债务人的利益。这也意味着债务人在面对连带责任时,应有权利提出抗辩,确保债务人不会由于错误的原因承担不应由他们负责的责任。同时,明确债务人在连带责任中的合理防御和豁免事由,倘若债务人能证明合同的签署是在欺诈、胁迫或错误的情况下进行的,此时可以让其余债务人具备权利免除连带责任。需要明确的是加强债务人的抗辩权利是为避免债务人被迫承担超过其能力范围的债务,从而导致其经济困境甚至破产。因此,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需要保护债务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

3.结语

通过对我国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问题进行全面探究,相关从业人员能更好理解这一法律责任形式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以及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方法。同时,从业人员也需要关注连带责任制度可能引发的争议和问题,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还需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法律体系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繁荣。

参考文献:

[1]郑春廷.我国民商法连带责任存在问题及改进策略[J].法制博览,2023(20):45-47.

[2]朱保民.民商法学中的连带责任问题与解决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22(15):9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