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调查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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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调查研究

王红贞

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摘要: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和工作内容不断优化和完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创新。为此,我们需要始终跟上社会进步的脚步,不断完善基础管理工作,以确保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不动产登记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应充分结合互联网创新手段,构建相关的组织和领导管理制度,建立全程电子化、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公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登记服务。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各方共同协作,形成联动的问题解决方案,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更好地解决登记管理中的各种问题,为公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调查

1房屋不动产登记概论

房屋不动产登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行为,它可以记录权利人和房产关系人向国家申请不动产权。在这个过程中,不动产管理部门是实现不动产正常登记的主要机构。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包括申请人提交申请、审批操作、记录审核结果和打印不动产权所属证书文件。不动产登记不仅仅包括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还包括转变登记、注销登记,以及更正登记、异常情况等级和法律法规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还涉及集体土地、房屋、森林和耕地等使用和承包权利。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确保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和清晰性,保护房产关系人的权益。此外,不动产登记还可以促进不动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财产转移提供方便,增强社会信任度。然而,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海边和森林等地的信息登记和数据收集还未全面开展,需要详细探索历史遗留问题。这也意味着,未来还需要更多的努力来完善不动产登记的体系和流程,确保它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和社会的利益,促进不动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持续繁荣。

2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类别

在房地产交易中,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然而,很多购房者会遇到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来自于多个方面,下面将逐一介绍。首先是责任主体缺失。在一些房地产交易中,可能存在责任主体缺失的情况,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例如,原房主已经去世,但其继承人未能及时办理继承手续,导致无法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其次是建设手续不全。由于未取得建设手续或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这些情况可能是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也可能是房主私自改造房屋导致的。第三是建设用地存在查封、抵押。有时候,建设用地存在查封、抵押等问题,涉及到抵押权人和查封人利益,难以协调解封、解押。这样一来,即使购房者已经购买了房屋,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第四是欠缴土地出让金或相关税费。如果房主欠缴土地出让金或相关税费,也会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这些费用可能是由于房主自身原因导致的,也可能是由于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金导致的。最后,房地分别登记也会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在某些情况下,房地分别登记会导致房屋登记数量远大于土地登记数量,存在仅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问题。这样一来,购房者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也无法享有相应的产权。

3房屋不动产登记解决策略

3.1政府起到主导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不断壮大,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各级政府需要建立城市级别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每个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确保责任分工明确。同时,为了更好地解决不动产登记的问题和不足,政府需要提高自身的领导能力,第一时间了解政府不动产登记的主体结构。根据城市不动产登记现状设定专项工作管理团队,有效承担不动产登记所产生的问题,全面贯彻和落实登记工作。在建立城市级别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时,政府需要明确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责,确保责任分工明确,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政府需要提高不动产登记的问题和不足,以便更好地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政府需要增强自身的领导能力,第一时间了解政府不动产登记的主体结构。根据城市不动产登记现状设定专项工作管理团队,有效承担不动产登记所产生的问题,全面贯彻和落实登记工作,从而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3.2系统排查

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但是单单建立台账还不够,还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责任清单来有效地避免不动产问题,并排查出其他类型的违规问题。为了深入了解社会大众所关注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参数和信息,可以采取全面查、单独查、发公函等三种调查途径。这些调查途径面向企业、社会大众、房屋建设以及基层政府等目标对象,能够更有效地排查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排查需要构建情报员管理制度,通过相关工作端口和渠道详细收集社会大众所关心的问题。这种方式能够更好地了解社会大众的需求,也更容易发现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与此同时,单独排查可以通过企业服务活动开展相关活动,帮助企业详细梳理历史遗留问题。这种方式更加针对性,能够更好地帮助企业了解和解决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3.3管理部门协商管理

近年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管理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这方面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不动产材料无法保证全面性。具体来说,不动产信息和数据在登记时,主要属于主动申请登记,需要保证不动产申请具有一定理论根据,并且其理论根据应按照城市不动产文件资料,不动产登记结构进行审核。这就要求政府应实现公共管理,并且在此基础上针对房屋所属权利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和优化,从根本上优化房屋交易等环节。然而,不同操作岗位具有不同类型的管理内容和管理流程,长期以往会导致不动产登记问题十分复杂,提高其经济成本,在后期处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问题时应针对每个部门进行协商处理。在实施过程中,应对许多问题进行审核批复、竣工验收以及企业制度改革等施工环节,并且实际技术处理时应进一步加强管理部门的系统化与整体性。因此,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方案规划以及国家业务等综合优势,在此基础条件上构建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内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以及工作责任等,从而构建出全流程、一体化的处理制度。

4未来发展建议

年来,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推进“交房(地)即办证”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是一项重要举措。该模式的实施,意味着只要购房者完成房屋交付手续,就能够立即获得不动产登记证书,而无需在此过程中再次进行繁琐的登记手续。此举大大简化了不动产登记流程,提高了登记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同时,推动不动产“一码管地”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举措。该改革意在形成不动产单元代码贯穿全生命周期,并加以推广。通过对不动产单元的全面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因登记不规范而导致的地籍混乱等问题。此外,该改革还可以方便政府部门进行信息查询和管理,提升不动产登记的质量和效率。除了以上两项措施外,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也是一项重要的举措。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使用互联网进行各类业务办理。因此,在不动产登记方面也需要与时俱进,将互联网技术引入不动产登记流程中。通过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结论

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这既是地方政府信守承诺、担当作为的体现,又能提升企业信心,振兴经济。最终只有形成联动解决方案,才能真正优化营商环境,负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民生使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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