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的能力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0-13
/ 2

浅谈建设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的能力

邠志

321302197008060419

摘要:工程建设监理作为建筑市场三大主体之一,在安全管理中承担一定的安全监理责任。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处罚中,监理企业被行政或经济处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均有发生,情节严重时,监理人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严峻的现实使得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经常将大部分的精力和时间花在工程的安全管理上,而这既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影响了监理工作的实施以及建立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安全;控制能力

引言

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也发生较大变化,为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处于建筑施工阶段,必须加强工程监理,确保施工技术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促进施工工艺的创新。根据建筑工程监理经验,立足建筑工程角度,探讨工程监理对建筑工程高支模施工质量控制的作用。

1.安全风险成因

1)监管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与其他活跃组织中的不正当竞争相同,监管机构也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来接管项目。根据国家规则进行的市场竞争应刺激该商品市场的活力,并提高该行业机构的竞争力。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主要是价格对市场的影响太大,监管机构只有不断降低单一项目的监管价格,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2)施工单位的问题给国家规定的施工监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为施工单位本身符合基本的施工资质要求,一般属于一定规模的企业,因此内部管理相对完善。上述单位是监督对象,不仅监督复杂度低,而且能够迅速解决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许多施工单位不符合国家要求。此类企业通常选择依附于合格的施工单位,并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降低施工成本,选择项目外包和分包。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监理单位来说,不仅存在监理对象不明确的问题,而且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难以确定直接对象,因此也难以通过监理来促进施工方改善施工工作。施工方管理内部混乱问题也对监察机关的监管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建设工程监理安全控制能力分析

2.1监理安全控制能力的含义

监理安全控制能力的提出,针对的是当前安全监理权利与之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对等的情况。监理长期承受着安全责任的巨大压力,严重影响了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三大目标管理的效果。研究监理安全控制能力,主要从监理实际具备的能力出发,重点研究监理工程师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这种能力主要体现在监理单位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利,对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履行能力、对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能力或约束程度。

2.2提升安全检查力度

在安装工地,由工程主管领导,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工序是否正确、安全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违章作业情况,综合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有效排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以“立杆塔”施工为例,在立杆塔的施工中,应按施工规范来确定投撑点的位置,并在完成后应立即拆除。吊脚手架的施工,要按照施工要求,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工地,防止高空坠落造成人身伤害。在高层悬挑式脚手架建设中,为进行高层建筑的施工提供了便利,施工单位要在悬挑式脚手架上安装安全,并对悬挑式脚手架的高度进行严格的控制,并对其与邻近的联墙杆之间的间距进行控制。在结构拉结阶段,施工单位要加强吊脚手架的稳定,若不能在一天之内完成,则必须对其进行质量检验。

2.3设置专门性的安全监管机构

在监理过程中,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一线监理人员应首先获取有关安全隐患的信息,以便监理项目负责人,然后监理机构负责人与施工方联系,督促施工方改进。这个过程需要很长时间,在鼓励建筑商提高安全性的过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无法迅速做出反应。与安全相关的风险是不可预测的,因此监管机构必须建立专门处理安全问题的监管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处理和应对监理中发现的与安全有关的问题,在获得施工方许可的情况下,将问题直接发送给有关施工方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处理不能达到标准的情况下,迅速直接报告。

2.4监理安全控制能力与监理安全责任匹配分析

虽然监理有很多权利,但监理实际权利越来越小,或者说监理的权利实际被弱化,使权利的行使无法得到保证。监理的法定权利不能很好地发挥,直接削弱了监理对工程安全控制的能力。同时,法律法规及监理合同赋予了监理的义务和责任,使监理人员“疲于应付”“如履薄冰”。尽管监理人员使出全身本领,施工现场安全状态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安全事故仍然发生。一方面,存在多种因素制约影响监理能力的发挥;另一方面,监理既要做好“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又要将大量精力和时间花费在安全管理上,显然安全管理效果就大打折扣了。如此,监理也很难满足社会和项目建设方的美好期待。另外,由于工程现场的施工特点,在工程实践中,监理不可能对施工现场实施全程无死角的有效监控,无法杜绝所有安全问题的出现。因此,监理安全控制能力不可能覆盖解决自己承担的全部安全责任,期待监理解决所有安全问题是不现实的。监理安全控制能力与监理安全责任是不匹配的。

2.5将安全监理工作纳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

安全监理工作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是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因此,为了有效监督施工安全,已经有单位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将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程序纳入其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监督工作制度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章节。有了引导体系,安全监管将更加规范化、规范化、规范化,前景自然更高。加强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监督工作的协调,不能孤立,即需要与各环节协调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与施工组织协调。施工企业从事建设项目,是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施工监督机关也是建设项目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因此,安全监督工作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协调、互补和互动至关重要。协调和协作直接影响整个建设项目的质量,在现场的协调和协作,杀死了摇篮中的一切潜在危险,避免了施工过程中的生产事故,保证了整个建设项目的有序部署。事实上,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每个安全监督人员都必须获得这种同意。与建筑企业的合作、协调和信任,对妥善处理彼此的关系非常重要,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发展。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社会大发展趋势下,建筑工程规模日益扩大,各种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有利于保障工程整体质量。高支模技术作为一种新型施工技术,在超高层、大型土建工程中的运用具有较高的技术优势与价值。为此,在实际施工阶段,必须强化工程监理,加强施工流程控制,对施工准备、高支模安装、拆除模板、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优化控制。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通过技术准备、安全监测、现场场地管理、提升安全检查力度、明确施工责任等措施,促进建筑工程施工效率的提升,保证整体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龙超.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及风险规避[J].装饰装修天地,2019(19):40.

[2]李培良.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与风险规避[J].房地产导刊,2018(2):222.

[3]梅芳芳.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及风险规避[J].环球市场,2020(1):329.

[4]闫慧萍.谈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与规避[J].山西建筑,2011,37(35):204-205.

[5]周晓斌.谈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与规避[J].建材与装饰,2019(21):162-163.

[6]靖悦灵.浅谈建设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的能力[J].建设监理,2023(06):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