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之我见——对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第二项和第四项的评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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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在民诉法立法修正时,对再审事由进行了列举的尝试,也被各界普遍认为这是立法修正的亮点。但由于种种原因,法定事由中一些关键词如“新的证据”、“基本事实”、“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这些概念在司法实践把握上,仍然存在争议和歧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地人民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件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笔者在下文对第十三条中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六种情形的其中两种逐一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