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227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4-14
/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央财政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修订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