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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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单雨

西安市鄠邑区涝河管理站

摘要:防洪工程设施事关国家安全度汛,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其进行修复是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减轻洪灾损失的关键。本文讨论了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的成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通过及早立项,及早实施,再加上有效监管,可以使防洪设施受损工程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修复,充分发挥其防洪减灾作用。

关键词: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问题;建议

1.概述

防洪工程是以防洪和减灾为目的而建造的工程,包含在暴雨、融雪、冰凌和风暴潮等灾害中受损或损坏的,需要修缮的水利设施。我国降水受西南季风影响,在空间上表现为东部降水多于西部、南部多于北部的特点。由于雨季和降水的共同作用,我国防洪工程设施水毁工程主要集中在东南地区,而在西北地区则相对较少。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大小防洪工程设施水毁工程约有10万处,其中,2019年、2020年各地申报的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防洪工程设施水毁项目分别为425个、216个。所以,在国家,每年的水利建设中,水毁后的恢复工作是相当繁重的。为促使水毁工程按时开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必须对水毁工程进行督查,确保全年安全度汛。

2.存在的问题

2.1.组织管理问题

抽查项目中存在组织管理问题的有36个,占比20.7%。典型问题有:一是未明确水毁修复工作责任人、未建立水毁修复项目台账。如某市孝子河应急抢险工程、2020年水文设施水毁修复、某区小舟村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某区防汛监控项目等4个水毁修复项目均未建立水毁修复项目台账、未明确水毁修复工作责任人。二是水毁修复工作责任人不熟悉职责。如某市骆集村老观湖大湖垸水毁修复项目,管理单位技术人员不了解项目质量控制参数,认为土方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85,而设计要求为不小于0.93;认为大湖垸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而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三是水毁工程记录不全,不准确;如某市浪河城区河堤损坏恢复工程,已签订了401.95万元的合同,其中中央投入350.00万,地方配套51.95万元,但在台账上,该项目的预算为0,与实际情况不符。

2.2.质量与安全管理问题

抽查项目中存在质量与安全管理问题的有67个,占比38.5%。典型问题有:

第一,实体质量,主要为混凝土结构存在裂缝、蜂窝,浆砌石砂浆不饱满,土方填筑未压实等。如岷江某段堤防2020年水毁修复工程,已浇筑的混凝土局部存在蜂窝、麻面;某区孝子河应急抢险工程,混凝土柱存在多条裂缝;某县多底河流域“9·13”山洪灾害河道损毁恢复治理建设项目,设计要求防洪墙背部回填按照30cm分层压实,而左岸桩号2+750处防洪墙背部回填料摊铺厚度约1m,且未压实,此处防洪墙背部设计要求回填宽度为2m,而现场局部回填宽度不足1m。

第二,违规行为。监理单位没有制定施工方案,没有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没有组织好设计交底,没有按照规定的旁站监理等;建筑企业对材料的验收和验收不符合规定,工程变更没有履行变更程序,没有施工记录或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评价标准;设计机构存在设计资料缺失,初步设计审核意见未落实等问题。如某市二龙山水库左尾底孔应急加固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未经验收,监理单位批准了一批未经验收的闸门进场,造成闸门在安装后出现了严重的偏差,并将其拆解后送回厂进行处理;某镇大沔池圩堤,原设计为653米预制块护坡,现已完工180米,其他工程因未进行任何设计变更而取消。

3.原因

3.1.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项目主管部门认为水毁工程规模小,投资少,损毁修复实施技术难度小,无须投入精力去管理,因此对项目不够重视,在工程实施时未安排专人对水毁修复工程进行组织管理,导致工程管理混乱,进度落后,甚至出现质量问题。而且,由于水毁修复工程具有规模较小、项目投资普遍较少且工地分散的特点,施工和监理企业也容易对水毁修复工程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施工力量不足,进度滞后。

3.2.参建单位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因为基层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都不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也不够熟练,造成了施工过程中的粗放式管理,缺乏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致使个别水毁整治项目没有建立台账,或者所建立的台账信息统计不及时,记录不全。一些建设和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配置不足,相关人员对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的规范、标准、规程等的了解不够充分,对施工地不熟悉,对施工的管理也不够规范,造成了工程的质量问题。

4.对策

4.1.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落实修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水管单位、乡镇、村等各修复主体的责任,尤其应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水毁修复项目责任人及其履职要求。二是根据防洪设施水毁实际情况,分级列出修复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台账,并分级、分类编制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三是各市、县有关部门应了解水毁修复工程实施的具体要求,并引起高度重视,省级主管部门在下达水毁修复工作任务时,进一步明确建设要求和建设程序,并对项目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建设单位应发挥工程管理的主导作用,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对质量管理水平和成效进行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并确保设计质量。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控制体系,做好现场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应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时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2.重视技术工作提升

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组织讲座、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水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对于水毁修复工程中好的管理经验及做法,可专门收集整理,并集中推广。二是要组织技术力量对重要水毁修复项目进行专门规划设计,根据工程水毁情况总结分析损毁原因,优化工程设计方案,改进施工工艺,提升施工质量。

4.3.创新工作方法

鼓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水毁修复工程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规模和类型将全县所有需要修复的水毁工程进行整合,统一实施规划和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和要求,使水毁修复项目管理更加规范,促进水毁修复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地稳步提升。

4.4.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要加强和改进水毁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项目建设关,确保工程项目规范实施、安全运行、优质高效。建立严格的水毁修复专项资金报账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跟踪管理。二是检查单位要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目的、检查要求、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细化工作任务,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防洪工程设施水毁恢复工程的特征,以及各地的具体情况,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以提升管理水平为出发点,优化水毁整治的工作流程,并要求项目管理部门配置充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并主动将水毁整治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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