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治理工程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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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治理工程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对策

刘建曹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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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在不同地区的城市环境工程中,构建系统化的污水治理体系非常关键,相关部门需要从生态环保等管理原则入手,对城镇污水处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集中处理。科学有效的城市污水治理措施,需要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对不同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系统进行集中部署。本文将着重探究生态环保视域下城市环境工程的污水治理措施。

关键词:环保治理工程;突发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对策

引言

对于环保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建设单位和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往往侧重于治理效果,却忽视了建设和运维管理上的安全管理。多年以来,环保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事故频发,教训深刻。因此,有必要总结环保工程安全管理上的一些经验教训,理顺相关的管理制度,在事故可能发生的节点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并科学制定事故处置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和生命财产的损失。

1城市环境工程概述

城市环境工程是市政工程技术领域的重要建设内容,着重研究生物化学、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技术,对不同地区的污染源进行系统化控制与高效处理,合理运用环境保护与监测管理手段,对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环境治理问题进行集中处置。城市环境工程还包括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与评估,对我国公共卫生环境进行层次化保护和资源开发。不同地区的城市环境工程,需要贯穿环境治理体系的全过程,因此相关人员不仅需要对各项环境治理难题进行定量分析,还需要呈现出提质增效等系统工程建设特征。不同规模的城市环境工程,需要对核心方法、技术原理以及数据模型等技术资源进行系统化配置,以保障城市空间环境的安全与稳定性,为我国广大居民提供和谐的宜居环境。在各级环保监管部门的有序指导下,集中排查常见的环境和卫生类问题,保障环境监测与评估等管理手段顺利应用于环境治理工作中。

2环保治理工程安全管控体制现状

2.1法律法规层面

最主要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其它专业法中也有涉及环保治理工程安全管控的内容。从执法主体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执法主体为国家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执法主体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家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对环保治理工程的安全管理不太专业,平时很少有对环保治理工程的安全管理状况开展执法检查;而国家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环保治理工程的安全管理不太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也没有一条有关环保治理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事实上平时环保部门也没有对环保治理工程的安全管理状况开展执法检查。

2.2管理主体层面

环保治理工程安全管控责任主体应当是业主,监管主体却不是十分明确。法律规定,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等都可以管,但事实上可能都没有认真管,甚至形成管理真空。理论上,环保治理工程应当和其它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是一样的。而其它建筑工程基本上都由住建部门专门的质量安全科室在管理,也制定了一整套的质量管理流程和制度。而环保治理工程在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中,既没有专门的管理科室,更不用谈完整的管理流程和制度了。

2.3工程规范设计层面

包括二个方面,一是环保治理工程设计规范,二是环保治理工程设计单位水平。现在环保治理工程设计规范越来越多,但极大多数的设计规范注重的工程效果,却忽视了工程设计的安全性;对环保治理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严重缺位,近几年来国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甚至淡化了环保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甚至取消了环保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造成社会上各类环保工程没有设计资质的环保工程公司和个人都在设计和建设。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注重的往往是环保治理工程的效果,基本无视污染治理工程的安全性。

3基于生态环保的城市环境工程污水治理对策

3.1完善和优化污水治理的有关法规体系

当今我国业已颁布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 6部、环境资源的法律文件 9 部以及环境标准 364 项和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29 项,然而,因为国内环境法规的起步比较迟缓,近年来往往表现为粗放型的发展趋势,这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水污染问题持续加重。因此,政府有关部门需要根据目前的发展现状,持续完善和优化法规体系。制定污水治理的法规体系,不但可以很好地制约社会大众和工业企业的行为,而且也是开展城市环境工程污水治理的关键标准或理论根据,我国需要不断完善全国性、综合性的法规,且颁布污水排放的指标或规范,主动建设污水产业的标准化质量管理机制,从而提供城市环境工程污水治理的法律保障和援助。且我国需要积极帮扶污水治理产业,有必要给予政策倾斜,以推动污水治理产业的转型和升级。

3.2选用科学、有效的污水治理方法

城市环境工程污水治理比较复杂,以及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发展,一系列的治理方法不断涌现,各种方法实现的治理成效也各不相同。为此,需要结合区域的实际需求科学选用,这样才可以保障污水治理效率和质量的提升。当今经常应用的污水治理方法有下面几种 :一是化学反应治理法。该方法重点是将相应剂量的化学药剂增加到污水中,让其形成化学反应,结合新生成的物质处理污水,以消除污水中的污染物。化学反应治理法便于操作,仅仅需要将化学药剂增加至污水中即可,这样可以在化学反应过程中分解有害物质,然而,此方法在大规模的污水治理项目中不适用,并且化学反应的过程中会形成一些新化学物质,为此,在比较复杂的污水治理中不推荐应用此方法。二是物理治理法。此方法能够很好地完善化学反应治理法的缺陷,为此,我国比较普遍地应用物理治理法,尤其是在处理大容积污水中能够实现显著的成效。在应用此方法之前,需要对污水进行筛选或截流,从而使污水得以净化。

3.3注重污水治理设施投入

在不断改进与优化污水治理手段或技术的基础上,还需要优化处理配套设施设备,这也属于当今污水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具体落实时需要注重污水处理中资金的投入,重视改进与完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如此能够从设备上支持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从而有助于城市清洁力度的提升。

3.4健全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和污水治理系统

一是健全城市环境工程污水配套设施和管网建设,能够确保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生活污水配套设施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是政府部门的工作责任所在。为此,政府部门需要提高力度,强化生活污水的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且为了实现智慧城市发展的污水治理标准,务必将污水管网标准进一步拓宽,在新道路和城区建设中纳入管网设计规划,以及注重在平时有效维护配套设施的生活污水管网设备,增加资产投入,健全城市一系列区域的管网建设。并且,科学设计雨水和污水截流设施,确保雨污分流目标的实现,从而有助于污水治理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应立足于通水联合调试优化污水处理设施,且对城市每一天的污水量以及源头进行监控记录,根据污水治理需求加以完善和优化,确保处理设施实现具体要求。二是所谓的污水治理系统指的是基于污水处理建设的数字信息平台,结合此信息平台能够对城市环境工程污水处理的全过程进行观察,在进一步探究有关数据和信息之后实施有效的污水治理对策,其在改进与完善城市环境工程污水处理方面体现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结语

综上所述,在生态环保视域下,城市环境工程的各项建设活动要与污水治理技术体系有效衔接,逐步体现规范化的环评制度、生产经营监管制度及环境污染治理之间的关联性。通过不同城市环境工程项目选用的污水治理技术措施,相关部门和企业需要协同提升污水治理成效,并客观评估城市环境中的污染风险因素和实际影响范围。

参考文献

[1]徐晋,楚文海,刘淑雅,等.我国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重点的评估分析技术方法[J].给水排水,2022,58(10):1-7.

[2]郭俊霞.探析环境保护下城市污水治理工程的问题与对策[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2,3(17):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