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与优化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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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与优化建议

罗先艳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摘要: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2021年我市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93起,其中,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123起,占比约42%;

2021年我市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40人,其中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05人,占比约44%。由此可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管理亟需进一步夯实。建设单位作为三方责任主体中的领头雁,在工程管理中占主导地位,其作用重大。本文将结合实际对建设单位在工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进行阐述,并分析当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不足,提出优化建议,以进一步发挥建设单位在工程安全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进而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总体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关键词: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建设单位;优化建议;积极作用

1.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1.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一是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应当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设立安全技术措施费。三是应当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选择符合安全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并为施工企业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四是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五是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进行安全防护。

1.2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施工单位应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一是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三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3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施工单位应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一是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是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四是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项目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2.1施工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工程建设领域中,包含央企、国企、合资企业和私企等不同性质的施工单位,其资质、综合能力、专业水平良莠不齐,综合实力强的优秀企业往往只投标参与总投资大的项目,占比较大的中小型项目施工单位综合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主要体现如下:一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规范;二是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三是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不高;四是工人队伍多为农民工,专业素质普遍较差。

2.2监理单位履职尽责积极性不高

由于监理市场准入门槛低,营商环境混乱,管理不规范,取费相对较低等客观因素,监理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积极性普遍不高,人力投入较少,部分监理人员同时监管数个项目,履职意愿往往停留在“不发生亡人或重伤事故”即可,安全生产掌控力较弱,离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还有很大差距。

2.3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手不足

鉴于政府部门受编制员额限制,且薪酬待遇相较房地产等企业偏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手不足,特别是经验丰富、能力突出、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人才更是严重欠缺,1人同时兼管数个项目的情况普通存在,甚至1人兼管近十个项目,在项目管理中往往呈现抓大放小的局面,离精细化管理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3.建设单位工程安全管理优化建议

3.1健全管理体系,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作为三方责任主体中的主导力量,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建设单位重视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压实参建各方积极履职尽责,将有力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总体形势持续向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工程建设必须搭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充足的安全生产经费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推行奖惩机制,并夯实制度机制的有效运行,全面调动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安全主任等项目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积极主动性。

3.2用好招标要素,积极引进优质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可在招标方面下功夫,通过严把企业资质关、核查红黑榜名录、履约情况、工程实战经验等重要要素,积极引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质参建单位;同时,以“鞭策后进,激励先进”的原则,科学设置合同条款,对于干得又好又快的参建单位予以嘉奖,如设置绩效奖、荣誉奖、招投标优选权等,对于干得又差又慢的参建单位予以处罚,如设置经济处罚,履约评价不合格或基本合格,限制投标等,多措并举,全面提高参建单位综合实力和战斗力。

3.3加强技能培训,打造专业施工工人队伍

施工工人作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关键对象,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对安全知识的理解、三不伤害的素质、应急避险的能力极其重要。建设单位可要求施工单位引进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产业工人,为项目安全有序推进注入优良基因。工程建设过程中持续加强培训教育,确保安全。如进场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每天班前开展安全教育交底,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知识竞赛,每半年开展应急演练等,不断筑牢“人人要安全、人人会安全”思想底线。

3.4借助专业外力,夯实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可积极调动各个渠道专业资源,以缓解政府部门项目管理人手不足难题。如委托专业机构承担安全检查督导工作;如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在达到1+1>2的效果的同时,又为项目施工单位减轻迎检重负;如建立监理巡查有奖比武机制,最大限度调动监理人员履职动能等。

4.结束语

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具有复杂性、规模性、不确定性、危险性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到每个从业人员的家庭幸福。建设单位应重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安全生产责任,发挥自身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及时督促与协调各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施工人员安全及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严国星. 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J]. 建材与装饰, 2018(6):188-189.

[2]孟战南. 建设单位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浅析[J]. 建筑安全, 2014, 29(4):54-57.

[3]张晓俭. 关于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分析[J]. 建材发展导向, 2017, 15(23):106-107.

[4]吴福泉, 沈宏波, 赵挺生等. 建设单位参与的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实践[J]. 施工技术, 2014(s1):482-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