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与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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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与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

祝宇虹 ,廖强 ,谢志钦 ,李仕铭

1.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广东省湛江市 524000

要: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决定》定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一制度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司法鉴定体制适应市场需求的改革工作开始了。这项制度的颁布已成为司法鉴定发展道路上的里程碑。司法鉴定工作从此进入市场的大潮,走向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从此中国的司法鉴定工作掀开了暂新的一页。时值今日,18年过去,对于我们每一位从事鉴定工作的技术人员来说,认识这一变革,顺应变革,明确当前形势,对于技术工作的发展,事关重大。作为在基层工作多年的刑事技术鉴定队伍中的成员,笔者想从刑事技术工作发展的角度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刑事技术工作发展

我们知道:一种事物要发展,必须认清其所处的位置、形势,清楚其所面临的问题,确定其发展的方向。刑事技术亦如此。刑事技术工作要发展就应该先认识其现存的司法鉴定体制,理解目前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大潮中刑事技术面临的问题,从而确定其发展方向。

1从文检、痕检等传统专业发展认识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1.1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事物之所以存在一定是有其存在的原因及必要性,有其生存的环境和土壤。一方面,随着经济等各领域的发展,过去传统的司法鉴定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另一方面,司法体制发展要适应现阶段改革发展的形势,作为其中一份子的司法鉴定体制必然也要进行改革。此外,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应该说是缘于多年来法律专业人员、技术检验专业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长期呼吁考证的结果,这一政策的出台盘活了刑事技术工作这盘死棋,为技术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1.2 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可行性

经过几十年的酝酿,全国法律等各部门专家多年实践经验总结,认为我国实行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改革是可行的。首先,我国的经济发展到了一定水平,国民生活处于稳定发展状态,国民文化素质在逐年提高,这为鉴定体制改革作好了充分的物质准备。其次,通过对国外司法鉴定体制的考察与研究,我们发现将案件、纠纷等技术领域的工作推向市场,由市场实行宏观调控,既可满足社会需要,又可减轻政府负担。再者,全国人大会议多次讨论,制定了严格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对鉴定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工作经验能力鉴定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做了一一规定,也保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能够保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沿着健康、公正、科学、有序的方向发展。

1.3 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积极性

将司法鉴定推向市场,允许有条件有能力的法人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并对其在机构设置审核、鉴定人员审核、实验室、鉴定仪器设备、鉴定机构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增强了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和竞争力。 

从文检、痕迹、声像等传统专业这方面来讲,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多年来正如刑事技术工作在整个刑事侦察工作中不被重视一样,传统的技术工作做为刑事技术的一部分,因种种原因,其位置也居于其它新兴技术之后。受人力、物力、财力的制约,传统检验技术处于一个受冷落的地位,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从事传统工作的技术鉴定人员常身兼数职。《决定》出台后,文检、痕迹等工作随着市场需求的发展在司法鉴定领域处于一个新的位置。传统的文件检验技术在发展中已不再以侦查破案为要务,而在解决各类民事、经济纠纷的案件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痕迹检验技术也不必仅仅围着刑事案件的现场,随之发展,文检、痕迹等传统专业人员的地位已经提升,所有这些变化都在促进传统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

2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后,传统检验技术面临的几大问题

2.1 专业技术人员去留选择 人才流失问题

当前随着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出现,各地涌现出一批司法鉴定部门,传统的刑事技术工作人员随时都可以有几种选择:留在公务员队伍、进入司法鉴定所或改行。无论他们做何决定,对于整个刑事技术专业来讲,都将面临一个新的组合形式,形成一种新的局面,这种状态可能会导致一定时期内,部分刑事技术部门人才流失。一些在法院、检察系统中有着多年实践经验的老技术专家放弃专业工作,这对刑事技术工作来讲是一种损失。因此鉴定人员的安抚工作、待遇提高及鉴定人员的再培养问题,都将要提到日程上。

2.2 案件数量及检验难度加大问题

《决定》的颁布实施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各色人物涌入鉴定体系领域,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在一定时期内案件的数量必将随之上升。在高科技发展的今天,经济矛盾、民事纠纷激烈,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各类造假手段更会层出不穷,案件检验难度加大。

2.3 监督问题

权力离开了监督就会被滥用。《决定》出台后,由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监督的尺度是什么?仍然是一大难题。司法部门如何来科学、有效地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如何监督鉴定文书的科学性、公正性?如何衡量一份鉴定文书的结论是否正确?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结论,又如何确定其责任归属。这些问题,对于那些完全不懂专业技术知识的门外汉来说,根本无从谈起。改革出台至今,虽经多方努力,基层鉴定机构中仍存在鉴定人管理及鉴定文书程序不规范,更有甚者,鉴定人员签名被伪造模仿情况仍然存在着。

2.4 传统刑事技术专业水平发展不平衡问题

我国地大物博,地广人稀,经济发展不平衡。由此导致各地的案件数量、案件难度也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纠纷相对较多,刑事技术力量相对雄厚,刑事技术员的技术水平相对提高的较快;经济贫穷地区,民风纯厚,案件的数量及难度都相对小,这使得这些地区的检验鉴定工作人员缺乏检验经验,且这部分技术人员所在地通常信息闭塞检验技术相对落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还有待研究。

3改革大潮中 刑事检验技术工作的发展方向

发展的动力是改革,这是社会的需求、激烈的竞争,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是经济利益的必然要求。改革是为了发展,改变旧的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生产关系即司法鉴定体制,解除部分束缚司法鉴定发展的条条框框,让司法鉴定进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在市场的大潮中优胜劣汰,健康发展。因此说,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浪潮中,司法鉴定体制的发展是必然的,作为其中一部分的刑事检验技术工作的发展亦是必然的。我们将看到刑事技术将以下几方面发展。

3.1传统的刑事技术专业在司法体系市场中的发展势态呈现三高——高需求 高待遇 高素质

前瞻今后几十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国民收入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人们之间的的交往日益频繁,在解决纠纷及问题时利用技术手段的意识也会提高。受人民的经济水平、文化水平、法律意识观念决定文检案件的数量将不断增多,检验需求量增大,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文检、痕迹专业解决社会纠纷的调节作用增强、经济效益提高,文检、痕迹技术员的地位上升,待遇改善,相应地收入也会提高。作用、地位及收入提高后,会吸引并留住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文检专业技术人员,一些其它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能会加入司法鉴定技术工作队伍,如:与司法鉴定技术息息相关的计算机技术、化学检验技术等,这些专业人士的加入对解决文检、痕迹专业中的计算机笔迹检验、书写文字的时间鉴定等疑难问题会有意想不到的促进,让刑事技术乘上科技的翅膀展翅高飞已不再是神话。

3.2刑事技术鉴定透明化 刑事技术大踏步前进

随着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深入,刑事技术中各个专业的检验技术作为一门科学,其检验原理、检验方法、手段将大白于天下。刑事技术这层神秘的外衣将被剥落,传统鉴定技术逐渐透明化。经过改革,巨大的经济利益将推动着社会上更多的高层次、高素质人士来关注和了解刑事检验这门科学技术。刑事技术检验已进入了一个由定性到定量的时代。缺乏说服力的鉴定文书将会在法庭上被批驳的一无是处,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后,留在刑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的将是一批高水平、高素质、高能力的技术专家。他们将随着整个社会发展的大潮,推动刑事技术事业大步前进。

3.3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体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

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刑事技术鉴定队伍,鉴定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的增强及国家在其他领域部门中的发展,使得刑事技术鉴定体制将在实践中一步步地得到加强、完善,逐步走向成熟。

我们拭目以待,刑事技术工作必将乘着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东风,走向更广阔的天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