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女职工痛经不能正常工作可休假1天至2天;更年期女职工不能适应工作时可申请调岗……3月8日起,新的《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正式实施,这是17年来,湖北省首次修订女职工保护法规,全省将有400万女职工受益。
政府法制
2009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