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探讨与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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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探讨与建议

汪昊

邛崃市水务服务中心 四川 邛崃 611530

摘 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项政策性较强、工作难度较大的改革。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旨在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关键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难点;对策

一、背景及现状

(一)水价改革已转向全面落实阶段

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以来,我省和成都市都积极开展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试点建设工作,分年度实施了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具备了全面推行农业水价改革的基础。目前,农业水价改革已经进入全面落实阶段。

(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用水需求发生明显变化

随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规模化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在农村经营主体中占比不断增加,部分地区已成为主要经营主体。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方式存在诸多差异,给基层管理和灌溉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基层单位协调配合不够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国家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此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这只是水利部门的事情,缺乏协同配合,影响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群众和村民自治组织参与程度较低

从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角度来看,田间渠系(斗、农、毛)应由乡镇和村组自行管理。但是,近年来群众的参与意愿逐渐降低,部分地方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田间工程运行状况较差,堵塞、破损问题较为突出。另外,为减轻农民负担,全市大部分地区执行了骨干工程水费由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群众的“水商品”认识程度不够,节水意识普遍偏低。

(三)基础设施薄弱,制约推进

灌溉工程配套能力差,节水措施低下,特别是斗渠及其以下的渠系工程衬砌率低,破损严重,制约着灌溉效益的发挥。另外,成都平原地区以自流渠系输水为主,田间渠系交错纵横,过境水、行洪水、生态水、灌溉水不易区分、界定。丘陵地区干支渠放水洞众多,计量单元难以划分管理,计量难度较大,给节约用水和水费计收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四)缺乏在基层推进水价改革的管理抓手

改革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激励手段和明确的权责划分,乡镇和村集体的自我驱动力不足,乡镇政府和村集体在观念上还有待进一步改变。此外,作为水价改革的主要推进者——水务管理单位在机构改革后撤销了下辖水务管理站,导致水价改革在基层落地存在一定困难。

(五)缺乏政策细节,阻碍基层工作开展

乡镇和各村在参与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时遇到了管理边界不明确、经费支出缺乏政策支撑等细节问题,严重制约着乡镇和各村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水价改革过程中的积极性。

三、总体思路

应强化村级自治组织在水价综合改革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将终端用水管理主体和计量单元明确到各个行政村。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措施:

引导行政村以村委会为基础成立用水自治组织,开展终端用水管理,负责末级渠系的管护,组织村民按本村水权控制用水。

明确村级自治组织的职能职责,包括运行经费、奖补资金的来源,并赋予自治、自主权利,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组织并发动群众投身到水价改革和田间工程管护中来。

在完善各村级自治组织的基础上,组建乡镇级用水自治组织,负责该乡镇用水协调、纠纷处理、村级自治组织考评等工作。

由县级政府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可以用于精准补贴、节水奖励、自治组织运行和田间工程管护的经费来源以及使用办法。

将乡镇作为管理村级和乡镇级用水自治组织的终端,整合、管理、使用涉农经费,并对其在水价改革过程的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测评,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之中。

因地制宜加大计量设施建设投入,根据灌区特点,运用直接或间接方式对计量单元开展计量,同时明确水权到计量单元,进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最终在改革区形成责权明晰、资金落实、用钱规范、相对自主、考核奖励齐备的县-镇-村三级用水自治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的重大作用。

四、具体做法

(一)建立县-镇-村三级用水自治组织管理体系

在农业水价改革过程中,需要梳理县-镇-村三级协会/自治组织以及各级政府、集体的关系,并建立三级管理体系。同时明确各级管理主体的职能职责、人员产生办法、管理边界,并由县级政府明文推进,发改、水务、农业农村、财政等多部门配合落实。

1.村级终端用水管理自治组织产生办法

由各行政村组织村民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决定由村民委员会主导管理还是单独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对于土地流转较多的村,可以由当地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或几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牵头开展该村的终端用水管理。

2.乡镇农民用水者分会产生办法

用水分会管理人员的产生应从各村级终端用水管理自治组织中产生,或由村级自治组织推荐。选举前采取自愿报名、各村推荐、乡镇推荐等方式确定候选人。选举时乡镇所辖各村终端用水管理自治组织选派一人作为代表按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按得票排名决定确定分会负责人和相应的管理人员,选举分会会长、副会长各1名。

3.县级农民用水者协会产生办法

县级协会选举由各乡镇会长、副会长作为代表和候选人选举产生。选举产生会长一名,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选举副会长二名,分别分管业务和财务;选举执行委员会三名,其中主任一名,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并由执行委员会主任向协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明确资金来源和用途,整合涉农资金

各级用水组织的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奖补资金、人员及日常办公经费和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可根据使用类型和资金需求量分别落实。

1.奖补资金

需要落实节水奖励政策和精准补贴政策,制定针对各乡镇和村级自治组织的考核办法,以节水奖励为驱动,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推进水价改革。在推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时,将节水目标和管理目标考核结合在一起,通过综合绩效评价进行有差别的奖励,并采取资金奖励或项目奖励的形式让积极参与水价改革、做出明显成绩的自治组织和村民得到实惠,正向引导农业节水和各项改革目标的实现。

2.人员及日常运行经费

县、镇、村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补贴和日常办公费用可从水费、节水奖励资金和财政资金中支出,以带动其工作积极性,但发放和使用需按照财政规定,并接受监督。

3.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经费

各级组织对所管辖的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的经费从可以水费和节水奖励中支出。乡镇财政应尽力保障辖区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养护,各村和乡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的力度将作为节水奖励和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一部分。

县级财政整合涉农、涉水资金以及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用于全县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养护,并根据资金来源和使用规定,按照节水奖励办法发放给各乡镇分会和村级自治组织用于维修养护。

(三)加大计量设施的技术投入和资金投入,配合计量单元计量

针对成都市在平原自流灌区和丘陵灌区的不同特点,需要加大投入,选择适宜的间接或直接计量手段和经济合理的监测设备,以行政村为计量单元进行计量,并将水权划分到各村级自治组织,试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

在平原自流灌区,可以采用先进的计量设施,如遥感监测设备等,对灌溉用水进行精确计量。

在丘陵灌区,由于地形复杂,可以采用以行政村为单位的计量单元计量方式,将水权划分到各村级自治组织。在此基础上,可以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促进农业节水减排。

为了提高计量设施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加强技术投入和资金投入。可以引进先进的计量技术和设备,提高设施的自动化程度和精度。同时,需要对设施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总之,加大计量设施的技术投入和资金投入,配合计量单元计量,是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精确计量和合理分配水资源,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结语: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国家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问题。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协调配合不足,群众和村民自治组织参与程度较低,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制约着改革的推进。因此,需要强化村级自治组织在水价综合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各级用水自治组织的职能职责,做好计量设施的技术投入和资金投入等。建议建立县-镇-村三级用水自治组织管理体系,明确资金来源和用途,加大对计量设施的技术投入和资金投入,配合计量单元计量。通过这些具体做法,可以有效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143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5号)

[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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