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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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研究

邹星 钟晟 胡菊星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  

【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严格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的新征程上,城市的法治环境建设尤为重要,南昌应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致力打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赢得新一轮创新驱动战略的地方经济竞争制高点,在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中充分彰显省会担当。

【关键词】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刻阐明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2023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并听取江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南昌市高度重视法治服务营商环境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红军通过推进“五个建设”、落实52项重点任务,持续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为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南昌样本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为了充分彰显省会担当,课题组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南昌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专题调研,总结了南昌市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并提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如果说经济发展是一个城市、地区的硬实力,那么法治环境就是这个城市、地区的软实力。法治环境的优劣,能够充分体现维护社会文明进步的制度化管理程度和水平。在严格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的新征程上,城市的法治环境建设尤为重要,它不仅是城市发展的基石,也是实现法治中国建设蓝图的重要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发展的重要性。2017 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进发”,讲话中提到“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内容与营商环境紧密相关。

《条例》的颁布施行就是通过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再次向全社会乃至全世界展示我国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意志和决心,将进一步増强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厚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更好稳定各类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这种作用更具有基础性、持久性,影响也将更加深远。2

制定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由南昌市依法治市办定期进行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调度。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督察通报、宣传报道等三项机制,并根据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由各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办和专项行动52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分三阶段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不定期以调研形式对各县区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并重点通报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细化方案、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自查总结、工作盘点等方面的情况。此外,为总结、提炼、推介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的成熟经验和特色亮点,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汇编“南昌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示范案例”。

二、南昌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要举措

近年来,南昌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通过不断优化市场、政务、社会和法制等环境,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南昌市连续两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

位列第一。

(一)审慎执法有温度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明确监管边界,市政法委创新了工作方式,大力推行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模式。全面建立了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2023年以来,南昌市组织“双随机”业务培训10次,梳理事项清单24项,规范抽查细则10个,制定联合检查计划10起,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同时,大力推行“首违不罚”制度,积极拓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明确对458种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为企业轻装前行提供便利。仅2023年上半年,全市34个执法部门共作出免予处罚案件4487件、免除罚款637万余元。

(二)高效司法降难度

为优化司法程序,改进司法机制提高司法效率,更好更快地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了“诉事速办”诉讼服务线上微办案模式,设立88512368等人工固话服务专号12个和10条专业服务通道,向社会公布463名员额法官联系电话,为企业群众提供直达式的司法服务渠道,回访满意率达100%。2023年上半年,南昌市法院微办案模式审理案件213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去年上半年的44.5天降至今年的33.1天,结案率由69.3%提升至90.8%。同时成立了全省首家“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终结类型破产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同比缩短150天以上。积极推广“法院+工会”“法院+行业协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模式,为企业提供菜单式、精准化的高效诉讼服务。全力推进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推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有效运行,成立第三方管委会12个。

此外,全市两级检察院共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8件,涉及的企业有上市公司1家、中型企业2家、小微企业15家,办结5件,对1家企业和6名个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保障企业运行,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助企权益保安心

为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了“执破直通”工作机制,促进执行积案化解。仅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就新受理“执转破”案件144件,审结含旧存案件155件,受理数及结案数均位居全省第一,该机制入选了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十大典型案例。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法治化市场秩序。仅2023年上半年,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9人,起诉162人,起诉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32件53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7件24人。办理的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诉求案件,为企业解决拖欠12年的执行款358万元。新建区检察院办理的跨省联动监督解除涉企超标的查封诉求,为某建设集团解封资金560余万元,获得企业好评。

同时,市公安局围绕长期困扰企业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共出动警力2500余人次,走访企业7000余家,摸排涉企矛盾纠纷536条,成功化解510起,化解率达到95.1%,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事件发生。市司法局将“企业安静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了法治建设专项检查内容。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企执法检查频次同比减少27.7%,努力让企业安心经营、轻装上阵。

(四)强化宣传提能力

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工程,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政法部门创新普法工作模式,谋划实施了一批质量高、影响好、效果实的精品项目。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开设了保护中小投资者专栏,广泛宣传涉企法律法规,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作用,发布了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以及十大典型案例,引导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理性投资。青云谱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检察机关驻侨务社区“检侨驿站”,开展法治授课9次,提供法律咨询67次,解答企业涉法涉诉问题92个,摸排涉案线索14件,为企业挽回损失近120万元。市司法局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组建服务全市民营企业发展律师服务团进民企、进商会开展“法治体检”,并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宣传进企业活动,为创新企业提供上门服务,量身定制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宣讲10场,切实提升公众知识产权维权意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南昌市法治营商环境存在的不足

虽然南昌市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新时代、新形势,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三不管”现象仍存在,部门职能有待进一步整合

政策变动没人管、职能交叉不好管、边界不清没人管,这是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遭遇的“三不管”难题。一旦陷入了“三不管”真空地带,企业办事就容易在“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里来回打转。“三不管”是改善营商环境的死角,也容易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新梗阻。企业在新兴领域遇到的最难问题是“无章可循”,这让企业不知所措,“原地不动,企业无法发展;贸然出击,又担心被追责”。比如城际网约车的管理,因为跨了不同城市,无法规范,只能任其发展。

(二)不担当、“推绕拖”现象无法规制度约束

调研中,一些企业家直言,在一些需要承担责任的工作环节,如果涉及多个部门,往往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这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进度。比如将一批涂料转移到外地。但由于涂料属于危化品,转运审批涉及的多个部门均怕担责,事情进展缓慢。有些干部在接待行政相对人来访或接听电话时,做不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认真记录,耐心解答,及时处理,仍存在敷衍搪塞、拖延刁难等现象。

(三)“微腐败”等现象侵犯企业合法权利,法治环境有待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一般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企业很难全部弄清楚。导致在贯彻执行时“打折扣”“搞变通”“设路障”,刻意隐瞒、拖延告知优企惠企政策现象容易产生。在调查中有的企业反映,检查收费行为过多,随意向企业收费、罚款和摊派,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权;有些执法部门对企业执法不规范、慎重,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时有发生。

(四)在民营企业税收、融资、审批等事项上仍有改进空间

国家对民营企业的惠企税收政策的落实上还存在上有好政策下但不告知或不办理或限时办理的情况。这将极大损害民企的积极性和对国家发展民企的信心。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对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在进行审批等政务事项的办理上,还没有完善的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体系和统一的政务事项服务标准,在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等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上还需进一步改进。

四、持续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构建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绝非易事,需要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整合职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管理的有效机制

从2021年以后,南昌市中小企业发展局连续两年获得省评第一名,国评前移3位在省会城市中排第11名。下一步还要明确其“不管局”部门的职能,通过赋予联合会诊职能、落实容错免责机制,着力解决无部门管理或职责不明确的“三不管”问题,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无空隙“保姆式”服务。赋予其对其他部门在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年终算总账的权力。这项政策把改善营商环境与各部门利益直接挂钩,调动部门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切实落实容错机制,任用一批敢担风险的干部。

(二)建章立制,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的政治重任

建议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进一步净化民营企业发展生态的指导意见》《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重拳出击营商环境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惩治腐败沉疴护航营商环境,助力全市民营企业在优质的法治氛围、优良的营商环境中发展壮大。

(三)平等保护,培育优化营商环境竞争的公平公正

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平等保护,使之能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享受各类支持政策,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平等保护。另外还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建议省、市工商局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打造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查询和异议受理等信用信息平台,让企业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所有企业给予同等国民待遇,扩大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

(四)产权保护,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的持续健康

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有恒产者有恒心,企业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建议知识产权局应对所有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展开新一轮摸底,登记注册备案,以便于避免日后被重复申请。加快建立健全产权保护长效体制机制,出台相关法规,着力打造产权保护最优城市。

(五)依法行政,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氛围

1.优化政务服务。要根据2023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的意见,建立健全办事服务机制。

首先,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努力降低企业成本,切实保障政策落实。税费方面,税务系统要增强服务企业的意识,同时尽可能减轻企业的负担。在企业融资方面,做好银行与企业的对接,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金融组织要明确建立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并确定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责任部门。在企业技术转化方面,省、市科技局、国资委、中小企业促进局等要促进与大学的需求对接、成果对接、平台对接;在企业开发市场方面,发改委要理顺上下游供应链,做好标准对接、产需对接、工商对接、农超对接、龙头企业对接、平台对接等工作。

其次,扎实做好政策配套工作。建议由依法治市办牵头,将人大以及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纳入工作体系,配合政府对涉企的各种政策法规进行梳理、修改和完善。让政府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

最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清单(目录)动态管理,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整治各类变相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施项目审批承诺制改革,审批部门容缺受理,在并联审批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做到“宽进严管”。加快建设智能化监管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中介机构服务监管。要完善政务基础信息数据库,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2.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党委政府需要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为一项政治工作,下决心、下大力气去抓,市纪委监委要严格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对于以权谋私、违法乱作为、不作为的破坏营商环境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查处。要通过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服务、了解实情,真心实意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让已落户或准备落户的企业深切感受到南昌“亲商、尊商、优商”的良好氛围。

3.提升司法质效,强化司法保障。一是通过各级法院检察院规范案件的办理和涉案财产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办案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二是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严禁刑事执法司法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健全多元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创新商事纠纷非诉讼调解方式方法,搭建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四是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建立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本文系南昌市“十四五”(2022年度)社科规划课题,项目编号:FX202204

作者简介:邹星(1968--)男,汉族,江西南昌人,中共南昌市委党校管理学与法学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法学;钟晟(1974--)女,汉族,广东兴宁人,中共南昌市委党校管理学与法学教研室主任、教授,研究方向:政治学与法学; 胡菊星(1982--)男,汉族,江西九江人,中共南昌市委党校管理学与法学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参考文献:

[1]《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司法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财经界(学术版)》- 2019-11-10

[2]《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司法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财经界(学术版)》-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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