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贸易市场现状以及根据欧洲碳市场所提出的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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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贸易市场现状以及根据欧洲碳市场所提出的对策

凌艺菲

(江南大学商学院,江苏 无锡 214000)

1碳交易的由来与建立

碳市场是指政府通过控制高耗能产业区的碳排放而后天形成的人为市场。政府依据以往市场统计数据,分析高耗能企业的历史碳排放的各项指标具体情况,由此制定企业未来的碳排放额,一般而言,指定的碳排放额小于企业历史排放额,若企业在后续发展中,排放量高于排放配额,则需要向低排放企业购买配额或CER(经核证的减排量)。

2欧洲碳交易市场现状

2.1欧洲碳交易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欧盟碳市场是世界上预备和建立最早、规模最大和交易最活跃的碳交易场所。

2008年“气候行动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法案通过,并且纽约泛欧交易所下BlueNext环境交易所成立于巴黎,欧盟成为碳中和的先行者。时隔十年,2018年,欧盟委员会首次提出欧盟在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的伟大愿景,欧洲碳交易市场早成立运行的16年中,欧洲企业碳排放显著减少,优化升级欧洲产业的能源结构,减少对煤炭、天然气的依赖性。不仅如此,欧洲向碳中和的大步迈进页有效优化欧洲国家的经济结构,以及使得碳交易成为拉动欧洲市场经济的一大动力因素。政府政策鼓励支持更多的企业主体参与其中,激发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开发出多样化的产品,从而形成了完整有序的碳交易市场制度体系。

2.2欧盟碳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

欧盟作为世界上第一个提出碳排放交易制度的政府组织,欧盟正处于构建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探索阶段,自然存在一些问题。

(1)碳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应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避免“一刀切”式地认购;

(2)欧洲联盟在现阶段初期配额拍卖机制,增加自由碳排放权配额的减少了,尽管拍卖机制不够,许多企业可以免费获得碳排放权,这种配额向其他企业二手房是削弱减排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3)购买排放权会增加企业成本,企业将成本转移给消费者,或者将项目转移到排放法规薄弱的国家,降低企业的行业成本。

3中国碳交易市场现状

3.1中国发展碳市场的重要性

中国占全球碳排放量的30%,占增长的60%,如果中国不建立碳交易市场,巴黎气候协议将是徒劳的。中国充分参与碳贸易市场可以使中国和欧盟更接近,并确定中美之间的一些重要共同利益。与美国相比,欧洲最关注碳排放和气候变化,投资最多,期望最高。未来的世界边缘政策将主要是中国、美国和欧盟之间的三角关系。因此,碳排放特别重要,因为它们可以促进中欧投资协定的执行,促进中欧贸易协定的缔结,并防止欧洲全面倾向美国。

3.2中国碳交易市场的问题

3.2.1中国碳交易市场起步晚

中国由于2021年才全面上线碳交易市场,所以碳交易功能只局限在信息传播等简单层次,中国目前碳交易市场主要以CDM一级市场交易为主。受此影响,中国金融机构也尚未完全参与到碳交易市场中,甚至部分公司未开展碳交易业务,所以目前碳交易市场未与金融行业充分融合,中国缺乏自身独立自主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没有话语权。

3.2.2碳交易市场活力不足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以来,总体趋势整体平稳,但发展态势低迷,流动性不足,以及当前中国企业碳中和意识不足,参与主体单一,目前参与碳交易市场的主要企业均属于发现高耗能企业,同质化程度较高,这意味市场上存在的买方和卖方同质化程度也同样高,产品竞争力不足,很能形成稳定且持续的交易量。

3.2.3企业参与意愿不足

我国碳交易市场起步晚,国内企业节能减排意识薄弱。企业对国家碳中和的整体政策理解不完全,除去2017年的试点地区外,其他地区对碳交易市场的整体路程,和交易原则等方面了解有所欠缺。除此以外,欠发达地区的企业仍处于观望态度,在国家政策不强制要求企业参与碳交易市场的背景下,企业缺乏主动参与碳交易市场的主观意识。

3.2.4市场流动性不足,缺乏投机性

当前国内的免费发放的碳排放配额过多,全国碳交易市场长期低迷,阻碍了碳市场的成长与发展,根据欧盟碳市场的发展,我国可以借鉴其经验,目前碳交易市场不仅参与主体单一,交易中,实质性的需求交易占相当大的份额,缺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加入,缺乏投机性交易来弥补市场的流动性。与国际政府分配企业碳排放份额不同,国内企业一般情况下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对碳市场的判断来确定是否参与碳交易市场,购买或出售碳交易份配额。

3.2.5缺乏完善的市场体制,市场准入门槛过低

在中国,⽕电企业是碳排放权的主要买⽅,⽽⽕电⾏业的最⼤体制障碍是,电价仍然没有市场化,⽽煤炭价格已基本实现市场化。以及碳交易市场的准入规则存在问题,2017年碳交易试点主要集中在高耗能的工业企业中,其他行业未充分理解碳交易市场,在这一情况下,为了鼓励更多主体参与碳交易市场,政府不得不降低门槛,而这种行为会导致碳资源分配的不合理性,对碳交易市场的长期发展不利。

3.3优化碳交易市场的对策

3.3.1参与国际碳市场交易,激发企业活力

目前,欧盟碳交易市场与美国加州碳交易市场、东亚碳交易市场未连接成一个整体,中国企业可以尝试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在发达国家的企业带动下,增强国内企业对碳交易规则的理解,通过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获得利益,可以激发国内企业自主参与碳交易市场的主观意愿。

3.3.2完善制度体系,稳固碳市场的基石

由于我国碳市场仍处于萌芽发展阶段,目前国内关于碳交易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够完善,而发展碳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所以政府应加快出台碳交易的各项条例,从政策上支持、规范企业参与碳市场,减少碳排放。在初步发展阶段,由于企业参与主体意识不强,政府可以强制性要求企业参与碳交易,帮助其更加深刻的意识到碳减排和国家碳中和愿景的密切联系,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督,增强政府管理部门的权威。

3.3.3加强地方和中央的统一性,统筹兼顾全国碳市场

中央要以碳交易试点地区为切入口,逐步调整政策,将碳交易市场由试点地区推向全国,统筹兼顾,树立全局意识,努力破除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乃至落后地区的经济政治壁垒,加快推动形成分层互补,整体与局部有机统一的全国范围内碳交易市场,由于地方企业受地理位置、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政府应该发挥指导作用,以试点地区为龙头,牵引地方企业参与碳交易市场中来,平衡碳交易的地区差异,形成统一的碳交易市场。

3.3.4鼓励个人参与碳交易市场

由于碳交易市场主体集中在电力行业,市场在碳交易市场的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个人参与碳市场交易我国试点阶段碳价格过低,碳交易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导致在企业节能减排要求下的高耗能企业缺乏自主创新,通过技术改革达成减排的难度过大,鼓励个人参与碳交易市场,有助于增大市场化竞争机制,刺激企业向清洁能源技术转变,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提高国内碳交易的价格。

4未来发展的趋势

目前市场仍存在流动性与投机性不足的弊端,为了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其中,以及企业结合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中央会鼓励更多非履约企业和个人参与碳交易市场中,使得碳交易市场下沉在民众生活中去,更好的贯彻低碳环保绿色的发展理念,增强民众的节能减排的意识,也有利于增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开发绿色能源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优化升级企业的能源结构,减少对煤炭和天然气资源的依赖性,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的自主能力,推动双碳的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颜宁,马广超,李相俊,李洋,马少华.基于季节性碳交易机制的园区综合能源系统低碳经济调度[J/OL].中国电机工程学报:1-14.

[2]曹全垚,肖忠东.碳交易下考虑产业共生的制造商减排行为演化博弈分析[J/OL].系统工程: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