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派在北京的活动以及对北京文化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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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派在北京的活动以及对北京文化的影响

董焱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明代理学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明初奉程朱理学为尊;明中叶王阳明心学崛起及广泛传播;晚明实学渐兴,对理学的总结和反思。明清之际的著名学者黄宗羲对明代的理学给予相当的肯定,《明儒学案·发凡》:“尝谓有明文章事功,皆不及前代,独于理学,前代之所不及也。”

理学是明代学术的主流,明初代表人物刘基、宋濂等人,承袭宋儒朱学。永乐十二年(1414),开始纂修《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三部大书,诏颁天下,标志着明初朱学统治地位的确立。仁、宣以后,理学成为当时学术的重心,同时也是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明宪宗成化之后,随着社会生活的丰富,宣告了旧权威时代的结束。一些倡导陆象山心学的新儒家从程、朱的旧学中摆脱出来,从而开创了一个新时代。王阳明的出现则完成了从理学到心学的转化,其《传习录》、《文录》以精炼的篇幅将陆九渊一脉的心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王阳明在北京任职期间结识了湛若水,此时正是他不满于朱学而探寻新思想出路之时。湛若水的“自得”思想给他重要启发。王阳明还在湛若水身上间接受到其师陈献章白沙之学的熏陶。黄宗羲在《明儒学案·白沙学案》中提到:“有明之学,至白沙始入精微……至阳明而后大。两先生之学,最为相近。”

王学崛起并得到广泛传播。朱学虽然也还是官方哲学,但逐渐退居次要地位。王阳明学凡“三变”,最后建立心学体系。其学说集宋明理学史上心学一派之大成。王阳明的心学主旨:格物说、致良说、知行合一说。这三个论题都围绕发明本心的良知这一中心思想。与朱学不同,王阳明的格物主张心理合一,心即理,“是合心与理为一者也”。他主张良知是先天即有而非后天的说法。同时,王阳明不同意宋儒知在行先的说法,认为:“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知行不可分作两事”[i]。明中叶以后,王学占据了学术的主流地位。可以说,王阳明之后,无论学术界还是当时在朝官员,大多都是王学的信徒和追随者。

王学的分支众多,泰州学派是其中独特的一支嘉靖、万历年间,由于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变化,思想界出现了以王艮为代表的泰州学派,他们曾一度活跃于北京的各个领域,从而促进了理学在北京城的传播。在明代后期北京文化各个领域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它的创始人王艮出身平民,这使得泰州学派成为不分贵贱贤愚的平民学派,王学从此不只是在上层官僚士大夫中传播,得以走入下层普通民众之中,得到他们的支持。王艮、何心隐、罗汝芳、李贽等,都是当时著名的学者,对王学有所发展。

明末社会动荡,王学走向衰微。王学在逐渐占据统治地位的同时,也动摇着理学自身的地位。理学在明末因空谈义理落入空疏,而传统科学技术和传教士带来的西学以一种“实学”面目产生对心学的冲击。

阳明学的讲学活动,在当时遍布山野乡间,府城县城,但更多的讲会还集中在京城,其中最著名的是嘉靖末年徐阶的灵济宫大会和天启初年邹元标等人主持的首善书院讲学。明嘉靖以后的阳明学者,几乎无人不讲学,北京作为政治文化中心,更是讲学的重镇。

徐阶,字子升,号少湖。嘉靖二年(1523)中进士一甲第三名,授翰林院修撰。在此之前,他已接受王阳明的学说,《明儒学案》将他列入南中王门之中。徐阶在嘉靖末年作为内阁大学士,积极参与和推动讲学活动,号称“讲学护法”,灵济宫即是他讲学之处,对于北京阳明学说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灵济宫位于皇城之西,原本是一道观,在北京西城。嘉靖末年,京城为官的官僚、赶考的士子以及国子监的监生们,政暇或治学之余,常常集于灵济宫讲学。嘉靖三十三年,罗汝芳二次入京参加会试之时,恰逢徐阶在此讲学。次年,罗汝芳邀请自己的老师颜钧入京讲学。据颜钧自传,“时徐少湖名阶为辅相,邀铎主会天下觐官三百五十员于灵济宫三日,越七日,又邀铎陪赴会试举人七百士亦洞讲三日”[ii]。可见当时徐阶灵济宫讲学之胜,以及在京师所引起的广泛影响。《明儒学案》将这两次灵济宫大会,都归功于徐阶。

灵济宫讲学最兴盛的阶段就是在欧阳德,聂豹、徐阶等人都在京城的时候,也就是嘉靖三十二年至三十四年。当时由大学士徐阶、礼部尚书欧阳德、兵部尚书聂豹、吏部尚书程文德主持,“缙绅可攀附得显官,故学徒云集至千人” 。但对于徐阶来说,他在士人讲学中产生最大影响的是在做了首辅之后于嘉靖四十四年在灵济宫的讲会,《明史·罗汝芳传》记载这次讲会“听者数千人”,这一年的推动者也是罗汝芳。徐阶以首辅的身份讲学,直接带动了朝野上下的讲学之风。[iii]

首善书院是晚明邹元标、冯从吾在京城建立的一所讲学书院。它创办的目的不是议论朝政,而是探究学问,即理学的深义。对于京城这样一个敏感之地,这里难得的提供了一种相对宽松的学术环境。在明代书院中,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当时王应麟编有《首善书院志》。方大镇的《闻斯录》以及后来孙承泽的《春明梦余录》,都有关于首善书院的记载。可见当时首善书院已经引起世人广泛关注。首善书院建于天启二年(1622),由邹元标等人建于北京宣武门内东墙下。因为京城是首善之地,故名首善书院。首善书院讲会每月三会,是当时城隍庙讲会的延续。当时参加会讲的学者“多四方之士,或为坐监,或为应试,或为选官”

[iv]。邹元标、冯从吾、高攀龙、李之藻、方大镇等都是座上之客,在这些人中,或是朱子的信徒、或是阳明的追随者,不同的学术见解,共存于首善书院,这种包容性弥足珍贵。也正是在这些学问的探讨和论争中,京城的学术才得以发展、延续。    无论灵济宫还是首善书院,于此讲学的大多在当时的朝中担任要职,他们的这种身份,以及京师特殊的环境,使得阳明学派在京师的讲学运动显示出独有的文化深厚、视野开阔、学识深邃的特点。

如果说徐阶、邹元标等人在京城的讲学主要是在官僚士大夫中传播王学,那么泰州学派作为王学的分支,则是把王学推入了平民之中。

王艮本名王银,出身布衣,使得他对于儒家经典产生了自己的见解。正德十五年,王艮和王阳明进行了一番著名论辩,结果是王艮下拜自称弟子,改名王艮。嘉靖二年,王艮北上沿途讲学,直至北京。当时他自制古车,穿古冠服,京师之人引以为怪。王艮学术虽受益于王学,但与王学有着明显不同。突出特征便是主张重学行实,“百姓日用即道”。王艮发挥王阳明“吾心即理”的学说,提出了著名的“淮南格物”说,也就是一种平等兼爱思想。突破传统等级观,可以说是王艮所代表的平民思想的体现。王艮为代表的泰州学派,发展了王学,并将其学说深入到农工仆隶之中。泰州学派列名于《明儒学案》的共二十一人,而未列于学案的,其中有颜钧、梁汝元,在泰州学派中影响很大。

颜钧,字子和,号山农。嘉靖十六年游学北京,遇见王艮门人徐樾,成为泰州学派再传弟子。嘉靖二十三年讲学京城,嘉靖三十五年与罗汝芳、何迁会讲京城灵济宫。

罗汝芳,字惟德,号近溪,师从颜钧,在晚明思想界影响极大。每次入京,都曾讲学于灵济宫、广慧寺等地。万历五年(1577),罗汝芳因事进京,事后他应邀至城外广慧寺讲学,朝中之士纷纷前去聆听,由此引起当时内阁首辅张居正的不满,张居正马上指使言官周良寅上书弹劾罗汝芳,加了个罪名:“摇撼朝廷,夹乱名实。”这一做法直接导致罗汝芳愤而辞官。但他的影响力在当时可谓盛极一时。向他行师礼者不下百人,这其中不乏著名学者、达官,如汤显祖、杨起元、焦竑、邹元标、吴道南、邓元锡、姜鸿绪、沈懋学、徐允儒等。

何心隐,本名梁汝元,字柱乾,号夫山,师从颜钧。他从王艮的“天地万物一体”出发,发展了王艮的思想,他无视封建道德伦理规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关系的准则,去此四伦,强调人与人之间均为“师友”关系。同时否定理学家的道统。他强调无论君主、圣贤都应“与百姓同欲”,体现了他的平等思想。在北京时,“辟各门会馆讲学,招徕四方之士,方技杂流,无不从之。”[v]他在北京的影响,遍布各个阶层。在北京,他利用会馆作讲坛,宣传贫富相助的平等思想,给予当时统治者极大冲击。万历初年(1573),何心隐在孝感聚众讲学,当时的宰辅张居正就授意湖北巡抚陈端将其逮捕,未果,陈瑞遂去,又让王之垣代替陈瑞,终将何心隐逮捕。可见,何心隐当时影响之大,实为当权者痛恨。《明儒学案·泰州学案一》记载何心隐被捕后说道:“公安敢杀我?亦安能杀我,杀我者张居正也。”遂死狱中。

王学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李贽,号卓吾,写下了大批富有批判精神的著作,是明代心学大家,其中以《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最为有名。李贽发展了王艮“百姓日用之道”,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和“人必有私”的著名命题,以“人”为思想的核心;提出“天下无一人不生知”,他把“道”视为人们基本的生活物质需要;还提出“趋利避害”是“民情之所欲”。他的思想系统的形成,即发端于北京的讲学活动。嘉靖四十五年,李贽到北京补礼部司务,但他此次进京的目的,不是做官,而是闻道,此时开始接触王阳明学说,直接听到泰州学派赵贞吉的讲学,曾以王艮之子王襞为师。京师人文荟萃,独特的人文环境奠定了李贽思想的理论基础。万历二十九年,他来通州讲学,反对君主专制、旧礼教和程朱一派的理学,对当时的封建制度和统治思想展开猛烈进攻,公开宣称不能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他提倡个性解放,如评点《忠义水浒传》,称赞他们是梁山英雄好汉。提倡男女平等,他认为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私奔是“善择佳偶”的好事。当时北京文坛的著名人物如袁宏道、汤显祖、冯梦龙等,都深受李贽的影响。他的这些惊世骇俗的论调,自然招来当权者的嫉恨。所以他一到通州,就引起明廷很大震恐,直呼他为“妖人”。万历三十年,明朝政府便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状把李贽逮捕。李贽不堪侮辱,在锦衣卫监狱中割喉自杀。明朝统治者对李贽所写的《藏书》、《焚书》和他所评点的《忠义水浒传》等屡下禁令,但他的著作屡禁不止。李贽的影响,已经深入到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vi]


[i] 黄宗羲:《明儒学案·姚江学案》。

[ii] 颜钧:《颜钧集》卷三。

[iii] 陈时龙:《明代中晚期讲学运动(1522—1626)》,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108-110页。

[iv] 冯从吾:《冯恭定全书》续集卷二。

[v]

黄宗羲:《明儒学案·泰山学案一》。

[vi] 陈时龙:《明代中晚期讲学运动(1522—1626)》,252-2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