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科举中的“拔解”——兼论“拔解”概念的演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19
/ 1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皇朝设立科目进行考试以便有效选拔官吏的制度。这一制度创始于隋代,唐代以后逐步规范化。就考试组织而言,唐代科举大致可分成中央(朝廷)和地方(县和州、府)两级。地方贡举机构需服务于中央,故自身逐渐形成稳定、有效的运行机制,以便选拔优秀举子参与中央考试。不过,地方贡举制度也存在不稳定因素.乡贡举子“拔解”的出现,便是以往研究中被忽视的一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