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信背景下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研究——以盐城市C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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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自信背景下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研究——以盐城市C为例

杨生祥 丁颖

(中共盐城市委党校 江苏盐城 224007 )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非遗文化根植于优秀传统文化,更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必须保护并传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而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屹立世界民族之林、保持自我特质的关键所在,非遗文化作为文化自信的物质基础,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

一、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意义

非遗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和精神追求,彰显着中华民族独特的魅力,是文化自信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坚实根基。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和需求加以保护和传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好文化准备。

非遗文化在不同时期也经历了不同的发展变化。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对非遗文化重视不够,非遗文化传承和保护发展缓慢;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华民族逐步走向富强,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引起党和国家的关注,各地区纷纷采取各种举措加大对非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更加重视非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突出优势,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在二十大报告中又提出了“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的殷殷嘱托。

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传统和历史文化资源,能唤醒人们的集体记忆和精神认同,能够增强文化自觉和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植根于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非遗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以非遗文化为着力点提升文化自信是文化自信发展历程中得岀的经验,也是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现实之需。

现如今,非遗文化的受重视程度较高,但仍旧面临一些生存困境,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影响着不同地区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的程度和水平,许多非遗文化项目的生存状况依然窘迫,保护和传承,已是刻不容缓的文化命题。

一、C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现状

目前,C市市有非遗代表性项目41个,其中包括董永传说、C市发绣国家级项目2个,C市鱼汤面制作技艺等省级项目4个,时堰木雕、许河杂技等盐城市级项目33个,瑶台音乐等C市市级项目2个。C市全市现有省级传承人3人,盐城市级传承人17人,C市市级53人。由此可见,C市民间文学、民间手工技艺颇为丰富,众多的非遗资源见证了C市悠久的历史,充分彰显了C市深厚的文化底蕴。

近年来,C市在保护、传承、传播非遗文化方面采取了系列措施,如参加国内外非遗大展、组织传承人参加国家和省级赛事、开展非遗展示展演活动、非遗进校园和景区等活动,在做好非遗保护工作的同时,注重非遗的传承传播工作。但在保护和传承过程中仍有短板,一定程度上仍存在“重社会效应、轻经济效应”、“重职能关注、轻内涵发展、少群众关注”等问题。

二、C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一)非遗文化演变发展存在自身困境

文化的演进有一个从产生、发展、成熟到衰退的生命周期,当非遗文化进入成熟期后就会慢慢转入衰退期,如果不注入新的活力,可能会消亡,而让非遗文化重获生机的方法主要有发展经济,改变原有的社会环境,回归传统的文化审美观念,只有让非遗文化走出时代的困境,跟随时代的步伐努力前行,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传承与保护好非遗文化。

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给非遗文化带来了发展机遇,人们可以在一些商演或晚会活动上观赏到非遗文化的演出,经济发展有力地促进了非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非遗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经济的繁荣。但是,一旦经济不景气或出现严重的经济危机,则会导致非遗文化失去经济支持而发展停滞。虽然政府会给予非遗项目一定的财政支持,但这只能暂时缓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非遗文化的经济性在其自身演变发展中有所减弱。

(二)非遗文化群众性参与不够

广泛群众性参与是非遗文化留存的核心。在各个历史阶段,不同非遗文化项目因与当时民众的文化需求相合才得以广泛传播,而在当前,许多非遗文化项目因未能满足群众的 文化需求而不容乐观。目前,C市市现有非遗代表性项目41个,但人民群众愿意广泛参与的屈指可数。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反映的是人民群众文化自信的缺失,另一方面反映的是非遗文化整体上难以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故而群众参与性不高。主要是因为部分非遗文化技术性、艺术性要求较高,普通群众参与难度较大,导致文化认同感较低。

(三)非遗文化传承人招募与培养困难

非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家族式传承,另一种是师徒传承,这两种传承与保护方式在非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投身于非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少,已经逐渐落后于时代的发展。

家族式传承虽然保证了传承人的忠诚度,但是一旦没有接班人,就很容易造成非遗文化的流失,而师徒传承虽然能保证稳定的传承关系,但是徒弟往往数量较少,而且徒弟需要多年才能真正学到东西,在传授技术的过程中也往往注重慢而精,该种慢工出细活的精神值得赞扬,但是传承的效率却十分低下。另外,传承工作往往枯燥无味,现在的年轻人很难忍受,因此很多非遗文化传承面临着缺人的困境,这也是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三、文化自信背景下非遗文化保护的路径

(一)传承保护特色,赋予非遗文化生命力

传承保护非遗文化要从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向整体性保护转变。一是突出非遗文化的可视性。非遗文化的呈现,可以有更当代、更多元、更新潮的表达面向。例如国家非遗“董永传说”,西溪景区通过起初的建设董永七仙女文化园,将与董永传说相关的五十多处遗址集中在园内展现,到现如今编排的“天仙缘”,以演出的方式讲述董永七仙女的故事,让人们能够真真切切地“看”见“董永传说”。二是重视非遗文化的大众性。非遗源自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人民是非遗的创造者、持有者、传承者和受益者。让非遗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进生活,为群众搭建非遗知识课堂,从基层走好传承之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非遗保护传承就有了活水之源。全市非遗文化项目大多按区域分布在各镇区,需要将非遗项目及活动进行整合,通过举办非遗文化季、艺术团巡演、非遗技艺比赛等,让C市传统文化深入人心。三是体现非遗文化的传承性。在传承传播非遗文化方面,可突破传统的“导游讲解+产品参观”模式,通过设立非遗传习室,邀请非遗传承人开设发绣、木雕、麦秆画、彩绘葫芦非遗项目体验课等方式,重视大众的体验度和参与性,让大众在动手中感受传统技艺的精妙,使年轻群体在娱乐中了解到非遗文化的内容,从而提高对非遗文化的认知度,改善公众对非遗认知匮乏的现状,吸引有意愿的非遺爱好者投身于非遗事业中去,担起保护与传承非遗文化的重任。

(二)活化利用业态,提升非遗文化影响力

现阶段,非遗进景区已成为大势所趋,在注重提升非遗影响力的同时,也要关注大众体验地方文化特色的体验度,只有将非遗文化打造成消费业态才能实现非遗文化活化利用。一是发展非遗+旅游产业业态。西溪景区、黄海森林公园、安丰古镇、甘港老家等景区,在开发“非遗+旅游”的业态上下功夫,已推出C市鱼汤面馆、草市街、天仙缘实景演出、木屋民宿、古镇趣玩、农家土菜等特色业态。二是打造非遗+活动节庆品牌。将非遗技艺体验与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有机结合,如西溪景区在中秋节开展的“中华陈皮酒孝贤文化节”,让省级非遗陈皮酒走进央视视野。黄海森林公园、安丰古镇、甘港老家等也可策划与本地非遗文化相关的活动,利用景区为载体,将全市非遗项目相串联,让广大游客走进C市,在游中学,在学中游,让非遗活起来。三是尝试非遗+新媒体创意传播。开拓非遗文化的宣传途径,除了利用各类硬件载体以及社区QQ群、微信公众号等线上载体,还可以运用短视频、VR等新媒体创意传播形式,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多元的新媒体渠道和平台对C市非遗文化的内涵、渊源进行诠释,为非遗传承人展示与传授非遗才艺提供传播空间。

(三)延伸产业链条,注入非遗文化产品新活力

每一个非遗文化产品,既有其独创性,又兼有相容性。必须加以引导,延伸产业链条,服务于大众,服务于消费者,要让非遗文化产品有序有机地融入景区、融入生活。一是成立专门非遗文化协会。可以将相近、相同的文化体系组建成一个分会,分为珍藏类、欣赏类、表演类、品赏类等多个分会,将多个非遗有机产品整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活力。目前已组建的C市鱼汤面协会,是迈出第一步的典型案例。二是开发快捷方便的非遗文化产品。让广大民众可以方便的与非遗文化产品衔接,从而提升公众的非遗文化产品消费意愿。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商业演岀、商业展览、节庆活动等机会为非遗文化产品开拓市场,借助现有的资源加快打造一批快 捷方便的非遗文化产品,如通过艺术剧院、歌舞剧院等平台进行传统歌舞、皮影戏等表演性的非遗表演,以此实现非遗文化创收。对于有必要的非遗项目,可以借鉴相声产品开发模式,通过建立专门的场所用于专门的非遗文化演岀;对于酿造类的非遗产品,如C市陈皮酒,可以拓宽销售市场,通过各地商超进行销售等。三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群众,保护传承最终也要走进群众。要秉承“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通过展演、展示相结合等方式,让群众近距离体味家乡文化遗产的魅力,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热爱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增强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注、挖掘、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四)政策指导扶持,开发非遗文化产品源动力

政府在主导非遗文化保护的过程中,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保障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一是要完善政策体系建设。

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制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执法检查机制。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法教育。二是要重视专业人才培养。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遗的核心和最宝贵的资源。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良好的人才交流与激励机制,打造顺畅的人才培育体系,扩大非遗研究人才视野,培养出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专门人才。同时将非遗文化以故事化、情感化的形式在新媒体中衍化发展,走进年轻一代受众的视野,使年轻群体在娱乐中了解到非遗文化的内容,从而提高对非遗文化的认知度,吸引有意愿的非遺爱好者投身于非遗事业中去,担起保护与传承非遗文化的重任。三是要加强财税金融扶持。专门制定资金扶持政策对传承人及项目进行扶持,包括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研究、记录和保存、传承活动、理论及技艺研究、出版、展示推广、民俗活动等;鼓励非遗项目在学校、社区等开展公益性传承、培训、传播;对新晋级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给予项目保护单位补助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