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融合下的广播电视监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09
/ 3

媒体融合下的广播电视监管

刘晓伟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检测与发展中心

摘要:在媒体融合时代,广播电视监管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技术不断涌现,传媒形态日益多样化和交叉融合。广播电视作为传统媒体,在这个环境下也发生了巨大变革。因此,广播电视监管的角色和职责也需要与时俱进,并适应新形势下的媒体发展。广播电视监管的最基本任务是确保广播电视行业发展健康有序,同时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监管既要维护媒体内容的质量和道德准则,也要促进媒体产业的创新活力和可持续发展。在媒体融合时代,监管应该着眼于整个媒体生态,综合考虑各种媒体形态的发展情况和相互关系。

关键词:媒体融合;广播电视;监管

引言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媒体传播模式的变革,媒体融合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趋势。在这个媒体融合的时代,广播电视作为传统媒体已经不再是单一、独立的存在,而是与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形态交融在一起,并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媒体融合带来了更多的机遇。

1媒体融合概述

媒体融合是指不同传媒形态和平台之间的交叉融合与结合,旨在通过整合不同媒体资源和技术,创造出更具创新性和综合性的媒体产品和服务。媒体融合的兴起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这些新技术使得人们获得和传递信息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打破了传统媒体形态之间的界限,为媒体融合提供了可能性。媒体融合包括内容融合、平台融合和业务融合几个方面。内容融合是指将不同媒体类型的内容进行整合,创造出多媒体、跨平台的内容产品。平台融合则是将传统媒体平台与互联网增值服务、社交媒体等新兴平台相结合,提供更广泛的信息传播渠道。业务融合则是指不同行业、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整合,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

2媒体融合下广播电视监管的重要性

第一,保护公众权益。广播电视作为一种传媒形态,具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和影响力。广播电视节目对公众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和文化认同产生着深远影响。因此,广播电视监管应确保广播电视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良好道德风尚,从而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第二,维护市场秩序。媒体融合使得广播电视与其他媒体形态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下,监管的角色就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广播电视监管应对广播电视平台的经营行为和广告行为进行监管,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局面出现。第三,促进产业创新。媒体融合为广播电视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广播电视监管应鼓励和引导广播电视企业创新技术、服务和商业模式,推动产业的创新和进步。监管部门还可以通过政策支持和规范引导,推动媒体融合与创新的结合,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第四,提升内容质量和服务水平。广播电视监管不仅关注广播电视平台的运营行为,也关注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监管部门应督促广播电视机构加强内容评估和质量管控,提升广播电视作品的创作水平和观众满意度。通过监管力度的加强,全社会可享受到更多优秀的广播电视节目作品。

3媒体融合下的广播电视监管实施路径

3.1完善监管法律法规

随着媒体融合的发展,传统的广播电视监管法规已经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媒体发展。因此,针对媒体融合中涉及的各种媒体形态、平台和业务模式,制定和完善监管法律法规,是确保监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关键。针对媒体融合中的内容规范,监管法规需要强调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道德准则。在媒体融合时代,广播电视内容不再仅限于传统电视节目,还包括了各种在线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监管法规应明确内容审查的标准和程序,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在内容评估方面更加注重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监管法规应针对跨平台传播和信息流动的特点加强对媒体平台的监管。媒体融合下的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在不同平台之间无缝流动,这给媒体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监管法规应明确对媒体平台的监管要求,包括内容审核和版权保护等方面。还应建立信息交互和数据共享的机制,加强跨平台合作,提升监管效能和覆盖面。监管法规还应鼓励和推动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媒体融合不仅改变了传媒形态和媒体运营方式,还推动了技术创新。监管法规应积极引导和支持新技术的应用,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以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监管法规还应促进新技术的规范使用,防止滥用和侵犯用户隐私。监管法规的完善还需要充分考虑跨国合作。在全球化的媒体环境中,媒体融合的趋势不受国界限制。监管法规的制定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监管机构的合作与沟通。通过国际合作,可以共享监管手段,避免重复工作,提高监管效率。

3.2建立跨媒体监管机构

媒体融合给广播电视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改变,传统的单一媒体监管模式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需求。因此,建立跨媒体监管机构或加强现有监管机构的跨媒体监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跨媒体监管机构可以整合和协调各种媒体形态的监管工作,确保监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在媒体融合的背景下,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形态之间的界限模糊,传统的单一媒体监管无法有效应对复杂多样的媒体形态和业务模式。通过建立跨媒体监管机构,可以整合不同媒体的监管资源和专业能力,协调各方面的监管工作,确保监管的无缝衔接和高效运行。跨媒体监管机构应具备多元化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手段,能够有效监测、评估和监管广播电视内容和服务。媒体融合时代,广播电视的节目、内容和服务不再局限于传统电视平台,还包括了网络直播、流媒体等新兴形式。跨媒体监管机构应具备对跨平台内容的监测能力,掌握先进的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全面了解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质量、合规性和观众满意度。跨媒体监管机构应加强与媒体产业的合作与互动,形成联动有效的监管机制。广播电视产业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与之相关的广播电视机构、互联网企业、内容创作者等多方面合作紧密。跨媒体监管机构可以与相关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和自律机制,共同推动广播电视行业的规范运营和高质量发展。除了以上的工作方面,跨媒体监管机构也可以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推动广播电视行业的国际化发展和相互学习。跨媒体监管机构可以与其他国家的监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分享监管资源和信息,共同应对全球化媒体环境下的监管挑战。

3.3强化技术监管手段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如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工具的应用,监管机构可以借助这些先进技术手段对广播电视内容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以提高监管效能和效果。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监管机构可以收集、整理和分析海量的广播电视数据。通过对观众收视行为、节目播放情况、内容评价等数据的深度挖掘,可以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快速了解广播电视节目的受众需求、市场表现以及潜在问题。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智能化监管系统可以实现对广播电视节目的定向监管和精细管理,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针对性。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可以在广播电视监管中发挥重要作用。监管机构可以利用语音识别技术与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相结合,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实时监测和内容分析。通过对节目中的文本、声音和图像进行自动抽取、分类和评估,可以快速发现内容违规和不良行为。人工智能还可用于自动审核和筛查,提高审核效率并降低工作压力。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监管机构可以深入对广播电视内容进行质量评估,并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提升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合规性。强化技术监管手段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共享和交互机制。监管机构应与广播电视平台和内容提供商等合作,共享数据和信息资源,建立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信息的快速交流和共享。通过跨平台合作,监管机构可以获取更为全面和准确的数据信息,开展有效的监管监测和评估工作。

3.4加强监管合作与沟通

在媒体融合时代,广播电视机构、互联网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节目制作、内容分发和服务提供等方面都有一定影响力。因此,与这些相关方进行合作,建立有效的监管合作机制,对于推动广播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营至关重要。广播电视机构是媒体融合时代的重要主体,他们拥有丰富的产业经验和优秀的创作能力。监管部门可以与广播电视机构深入合作,通过技术分享、经验交流等方式,共同推进广播电视内容的质量提升和合规发展。监管部门可以与广播电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并建立定期沟通和信息共享的机制,了解行业动态和发现问题。在媒体融合时代,越来越多的广播电视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和服务。监管部门应与互联网企业建立合作框架,共同制定符合监管要求的规范和标准,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上广播电视内容的管控。监管部门可以与互联网企业建立数据共享和协同监测的机制,及时发现不良信息和违规行为,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和安全。与相关行业协会的合作也是加强广播电视监管的重要途径。行业协会代表着广播电视行业的共同利益和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自律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监管部门可以与广播电视行业协会紧密合作,共同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推动行业的自律发展。监管部门还可以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治理,形成行业共识。另外,监管部门还应与其他相关行业的协会进行合作,比如版权管理协会、用户隐私保护协会等,共同推进广播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加强监管合作与沟通过程中,信息共享和资源互动是关键。监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定期组织行业会议、座谈会等活动,邀请广播电视机构、互联网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等参与,就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和讨论。监管部门还可以建立和丰富行业数据库,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为各方提供全面准确的监管依据。

3.5推动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是指广播电视行业主体自发制定并自愿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通过规范行为来提高节目质量、服务水平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广播电视行业建立自律机制可以起到补充监管的作用,提高广播电视行业的规范运营和公众信任度。通过自律机制,行业内不同机构和企业可以共同制定行为规范和准则,并自愿遵守。这使得广播电视行业主体在制作、播出和传播节目过程中具备更高的自律性,减少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和不良内容的传播。行业自律也能够培养广播电视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升他们对节目质量、媒体伦理和社会责任的认知和重视。自律机制的建立需要各个行业主体共同参与和合作,建立行业内的共识和标准。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明确了广播电视行业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了节目制作、广告代言、明星效应等方面的行为。这有助于提升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水平,提升观众对广播电视的信任度,并增强广播电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自律机制在规范行业行为的同时,也要求各行业主体关注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广播电视行业作为传媒行业,在塑造舆论引导、价值观传递和文化建设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行业自律可以规范媒体内容的真实性、公正性和积极性传播,抵制低俗、暴力、虚假和违法信息的传播,增强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责任感。行业自律并不排斥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反而可以为监管部门提供参考和依据。监管部门可以与行业组织、协会共同制定行业标准和准则,指导行业自律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结束语

媒体融合下的广播电视监管是一个具有挑战和机遇的领域。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广播电视作为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的融合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在推动广播电视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新的监管难题。为了适应媒体融合的新形势,监管部门需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手段,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来加强内容监测和分析。加强与相关方的合作与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和交互机制,形成监管的合力和协同效应也非常重要。此外,推动行业自律也是重要的一环。广播电视行业应通过建立自律机制、制定自愿遵守的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提高节目质量、服务水平和社会责任感,为监管提供参考和依据。

参考文献

[1]张光明.面向媒体融合的广播电视监管体系[J].电视技术,2023,47(06):185-187.

[2]赵珊珊.面向媒体融合的广播电视监测监管体系研究[J].传媒,2023,(06):32-34.

[3]金大用.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路径的思考[J].新闻文化建设,2022,(22):121-123.

[4]许永武,邹金池,肖璐.媒体融合背景下构建现代广电监管体系的思考[J].广播电视信息,2020,(03):60-62.

[5]王娇婷.浅谈新形势下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工作[J].中国有线电视,2019,(10):1165-1167.

[6]孙丽花.媒体融合背景下传统广播电视业务发展[J].科技传播,2019,11(17):38-39.

[7]何江丽.全媒体融合下的广播电视监管平台的网络安全思考[J].广播电视信息,2019,(02):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