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医疗、养老机构在用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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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医疗、养老机构在用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于洪飞

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 上海 奉贤 201400

前言:医疗、养老机构建筑布局与规模、人员类别与特征、设施种类与特性、诊疗活动与特点明显区别于其他场所,日常运行用火、用电、用气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使用频繁,各类致灾因素较多,属于典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医疗、养老机构在用建筑随着建筑使用年限增加,设施老化,医疗设施改造,内部装修施工等相当频繁,尤其是医院的病房楼、养老机构的宿舍部分人员很多不具备自主行动能力且逃生能力有限,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人员疏散困难,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总之,医疗、养老机构在用装修改造工程火灾风险相对较高且异常复杂,亟需针对研究与防范化解。

关键词:医疗、养老机构;装修改造;消防安全

一、医疗、养老机构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风险。

(一)人员密集、疏散困难。医院的病房楼、养老院等场所人员密集,且多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为主,一旦发生火灾,人员自救能力很弱,人员疏散逃生困难。

(二)场所建筑结构复杂。现代医院楼层较高,为方便就医一般采用回字结构和楼连楼的设计,复杂的楼层设计,在火灾发生时容易迷失向,内部救援疏散困哪。

(三)电气路线老化问题突出。大型电气设备集中,设备、住院、夜班急诊等都需要电力支持,24小时高负荷连续运转,容易出现线路老化的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四)易燃易爆物品多。酒精、化学试剂、防护服、被褥等易燃易爆物品大量存放,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甚至发生爆炸事故。

(五)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医院、养老院人员复杂,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比较薄弱,火灾发生时人员容易不知所措,耽误最佳逃生时机。

二、医疗、养老机构在用场所装修改造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在用医疗、养老场所建筑装修改造工程过程中,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划分不明确,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相关岗位责任人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建设施工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缺失。医疗、养老机构在用场所装修改造工程开工前,普遍存在施工区域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临时关闭,消防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等情况。

(三)建设施工违规动火作业现象普遍。施工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施工人员没有相关资质,对存在和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违规动火作业存在侥幸心理。

(四)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及火灾扑救能力弱。施工前,普遍未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报警及疏散人员的意识薄弱。

三、医疗、养老机构在用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

(一)压实压牢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获得施工许可并备案。建设单位对于总投资或者建筑面积超过规定的既有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按照规定取得施工许可,并向卫健、民政部门备案;限额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至属地街镇进行备案

2)明确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参与、督促和协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应急预案演练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区域指定专人专职担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开展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4开展消防教育和培训。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及相关人员进场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作业前召开技术交底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5建立义务消防队。施工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及义务消防队,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工作机制

(1)组织开展论证工作。装修改造工程计划阶段,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可行性、合规性进行论证。

(2)消防安全措施纳入设计方案。在工程设计、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将现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一并纳入工程设计方案,并在施工单位的招标或竞价谈判中设定对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的考察指标。

(3)建立入场人员管控工作机制制发实名制人员出入证或人脸识别等措施严格施工进场人员管理。施工方要在进场前将工作人员础信息全面提供建设方与监理方。

(4)建立消防档案。建设单位应组织进场施工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使其熟悉单位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所处区域建筑征、火灾风险、消防设施设备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将相关培训记录留档备查。

(5)实施消防安全监理建设单位聘请专业监理单位严格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并就工程设计、施工方案中涉及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工作措施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完善现场物防技防管理措施

1防火分隔要到位。在施工现场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并使用防火隔墙进行物理分隔;穿越施工与非施工区的管线、桥架等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封堵措施。

2)严禁停用非施工区域固定消防设施

在造施工期间,因施工需要导致消防设施停用的,严格制订并落实临时性防护措施,并尽快恢复原有固定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3)设置临时室内消火栓系统在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原有固定消防设施停用的,针对可能存在火灾风险的重点部位进行施工的,可采取设置临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用红外热成像探测等措施加强消防安全防护。

4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施工区域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置干粉灭火器,并在成组配置干粉灭火器基础上,增配一具水基型灭火器。

5配齐配全应急物资。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地下施工作业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器材储存室(箱),并配备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强光手电、破拆工具等消防器材。

6加强现场堆积物管理。在用建筑内施工区严格限制可燃物资储存、堆放,施工需要必须现场堆放的,不宜超过施工所需一天的使用量;施工区应及时对可燃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四)落实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取得动火许可。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明确动火作业操作工具进场登记管理制度,在用医疗、养老、儿童福利机构既有建筑内动火作业必须由建设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动火许可证》。

2)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任务,明确动火作业范围,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必须聘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实施,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编制技术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动火作业防火技术方案,确定动火作业人员、时间、内容和作业条件要求、应急处置措施等组织施工人员对灭火及疏散预案、消防设施使用、火灾扑救、自救逃生及报警程序方法进行培训和演练。

4作业前安全检查。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5)作业期间定时检查。现场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动火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或现场监护人提出停止动火时,应当立即停止动火;动火作业结束,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6)鼓励建设单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火作业审批及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动火区域建立视频监控或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全过程录制,建立健全可追溯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和检查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