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与发展路径及经验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13
/ 2

弥渡县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与发展路径及经验分析

查忠兰

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云南 弥渡 675600

摘要:为了切实改变和提升弥渡县城市生态环境以及人居环境质量,使县城品位获得提升,弥渡县在基于云南省园林县城的基础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在创建过程中弥渡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全民参与、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制定相关文件并成立由县委及人民政府主导的工作机构,致力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多措并举,不断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使得弥渡县生态环境以及人居环境质量均获得了显著的改善和提升。

关键词:国家园林城市;发展路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

为了推动弥渡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切实保护县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城乡环境改善,使广大居民的生活品质获得改善,弥渡县致力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力争建成小河流淌之源、秀美园林之城。严格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使弥渡县城的历史人文底蕴及自然山水格局得到凸显,推动建设鲜明特色且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使绿色规划以及建设、管理水平不断获得提升,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1]

一、设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

以创建“小河淌水之源、秀美园林之城”作为定位,以“中国花灯之乡,世界民歌故里”为形象,将弥渡县城建设成为生态优美、功能完善且特色鲜明的园林城市,力争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相关标准,使建成区绿地率超过40%,绿化覆盖率超过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2平方米,将弥渡县城建设成为国家园林城市。

二、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和建设

综合《弥渡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及《弥渡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对弥渡县城绿地进行规划,确保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绿地以及附属绿地布局的合理性,采用绿线管理办法,针对新建绿化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制度,认真执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及《公园设计规范》,不断提升县城园林绿化建设、设计以及养护等水平。针对公园进行改造,适量增加色叶植物与开花植物,以乔灌草为植物配置原则,合理设置游憩设施,打造成集游玩与赏景于一体的公园绿地。打造城区道路开放空间,将其打造为口袋公园,融入传统民歌文化、独特花灯文化、弥渡十景和蔬菜王国美誉等地方特色元素,一个口袋公园确定一个主题,大幅提升了一街一景、步移景易的文化景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建设的理念,拆除29家单位临街围墙(围栏),保留现有长势良好的植物,适当栽种绿植,设置休息、公厕等公共设施,打造开放型空间,最大限度地把公共空间还给群众,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拆围透绿,拆掉的是围墙,拉近的是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拆掉的是隔阂,树起的是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同样,墙外的城市景观也开阔了墙内人的视野,实现院内外绿色空间的资源共享,有效改善城市视觉景观,提高公共空间的功能性需求,对环境综合整治、优化生态宜居环境、缓解城区绿地有限空间起到了积极作用。探索打造生态母亲河、最美家乡河之路,实施毗雄河生态修复工程毗雄河县城段3.468公里区域实施生态修复改造,开展河道清淤、水生植物种植等工作,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毗雄河沿线优美环境,集休闲、健身、文化于一体,使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统一,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魅力,既满足了全县人民对实现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成为弥渡一张高品质的形象名片。探索建设独具特色、留住记忆的乡愁公园之路,实施老花山公园建设。在老花山公园建设过程中,以乡愁公园为主题,充分利用乡土植物成本低、见效快、易管理、易养护的特点凸显地域象征,首选壳斗科的栲属、青冈属、石栎属为主的常绿阔叶林树种,次选山茶科的木荷属、樟科的润楠属、木兰科的山玉兰属为主的常绿阔叶林以及次生的云南松林作为绿化树种,实施绿化181387平方米,既是一座乡土适生植物的示范园,也是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体量最大的专类公园,既充分展现了弥渡的自然特色和生态底色,也承载着弥渡人民的家园情怀和独特记忆。将城区主干道、公园绿地串联为环城绿地,改造过程中必须注意突出景观特色,将文化元素融入其中,不断提升绿化品位,使弥渡个性得到彰显。对县城景观采取有效的管理与保护措施,严格遵循合理开发,重在保护的方针,对弥渡县历史文化底蕴进行深入挖掘,保证文化保护以及改造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分工明确,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带头组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并完善园林绿化监督管理机制,对创建过程中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落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园林绿化建设以及维护等工作顺利开展。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以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责任单位依法行政,严厉查处损坏绿化林木及违法占用绿地的行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县“四城同创”指挥部等责任单位加大对绿化管理和施工队伍的监督力度,保证园林绿地施工设计的规范性以及施工市场管理的科学性。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融媒体中心及县委宣传部等责任单位负责创园技术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加大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宣传力度,在电视台上创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并营造宣传氛围,激发全民参与热情

[2]。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公园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强制性要求得到切实执行,保证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四、加强保护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实施

(一)加强景观保护

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过程中必须重视景观保护,包括文化遗产及名胜古迹等,注意保护县城原有自然风貌,创建过程中应该凸显地方特色与文化特色。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县林草局等需要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仔细鉴定县城城区范围内古树名木并建档立卡,加大保护力度。

(二)推动绿色建设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县委宣传部需对户外广告加强管理,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县城绿化“绿线、绿章”管理制度,严格界定各种绿地范围控制线,切实做好绿地保护措施。积极推动道路绿化建设,道路绿化达标率超过80%。相关单位还必须对庭院绿化、美化加强重视,通过开展“园林式小区”以及“园林式单位”评比活动的方式推动园林城市建设。

(三)开展绿地活动,建设防护绿地

县林草局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需要做好建成区园林绿化苗木生产基地的调查工作,确保苗木引种及育种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包括县城绿地认建、认养以及认管等,同时制定实施办法,确保义务认养绿地活动得到有效开展和落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实施和推广立体绿化,对干道沿线构筑物及建筑物实施立体绿化,确保拆墙透绿工作得到严格落实。园林城市创建过程中必须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县林草局严格按照县城环保、防灾、安全以及卫生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建设规律性的防护林带,确保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四)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及污染监测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必须确保弥渡县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加强生活污水处理,保证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污水处理率超过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0%。生态管理局需要对县城规划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重视,严格做好水质、污染、环境噪声级空气质量的监测工作,及时通报监测结果。

五、积极采取保障措施

(一)加大管理力度  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对日常事务工作进行处理,各责任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印发资料、悬挂横幅、播放公益广告及新闻宣传等方式调动全民参与热情,营造全面创园的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加资金投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机制的实现。

(四)加大督查力度  建立创园工作督查、视察以及以及惩治机制,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结语: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于推动弥渡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重要意义,通过保护县城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以及县城生态环境,可促进广大居民人居环境改善并提升其生活品质,对于促进弥渡县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及城市化建设具有重要价值,属于造福人民的良心工程。

参考文献:

[1]朱启敏.银川市城市公园绿地精细化管理探析[J].宁夏农林科技,2020,61(8):24-26.

[2]刘文菊.国家园林城市背景下湘潭市城市公园精细化管理评价研究[J].绿色科技,2023,25(7):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