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市场监管现状与改进建议思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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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市场监管现状与改进建议思索

王春雷

巴中市种子管理站  四川 巴中  636000

摘要:在我国市场改革背景下,为了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国各个地区也将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落实于实际中,对于种子市场具有重要的作用。种子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也是影响农业产量以及农业经济发展的重点。因此,各个地区都应当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并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改进。本文将从种子市场监管现状以及种子市场监管的改进建议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种子市场;监管;现状;改进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种子市场的不断优化与调整,使得种子市场已经得到全面性的开放,使得种子经营单位以及销售网点也在不断增多,提升了种子市场监管的难度,假劣种子坑害农民的现象屡屡发生,对农业生产产量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产生一定影响。随着种子品种多样化以及种子市场的不断发展,这都对种子市场秩序的规范性以及种子生产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国应当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的秩序,确保种子质量,这对种子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一、种子市场监管现状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因为我国并没有建立专门负责种子市场监管的部门,主要是由当地种子管理站负责完成种子市场的监管工作,但是因为种子管理站并不具备政府执法权利,导致其难以全面的对种子市场的所有问题进行监管,只能够对种子的品种进行鉴定,对种子的质量进行检测,往往存在着难以全面监管种子经营主体的问题。而种子作为一种农业商品,其与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市场监管部门之间具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因其自身涉及到的管理职能比较多,虽然不是执法主体,但是主要负责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秩序监管等工作。但是,当前市场监管部门也存在着工作效率不高的情况,这一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在工作内容分配上并不明确,导致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时,工作时间较长,经常出现市场主体不愿配合监管的现象。除此之外,部分地区由于未对种子市场监管机构进行明确的划分,导致在对种子市场进行监管的过程中,监管机构相对比较混乱,种子市场的监管标准、原则等并未明确到规范或是条例,导致部分监管人员会出现滥用职权的行为,这对当地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合法、公平开展都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影响,难以使种子市场监管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1]

现阶段,我国对于种子经营者的要求并不高,不对其专业性、道德品质和法律意识进行过高的要求,重点在于对种子品种进行创新,提高种子生产的质量,销售高质量的种子。但是,从当前种子市场来看,许多种子经营主体正是因为知识储备量少、道德品质低、法律意识不足等问题,导致其形成了以获取利益为核心的思想,向农民销售劣质的种子,对农民的经济收入产生影响,不仅提升了种子市场监管的难度,还会导致农害事件的出现,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种子市场监管的改进建议

(一)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为了对种子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首先就应当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使其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这样才能够使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提升种子市场监管的有效性。第一,监管机构应当增加执法力量和资源,简单来说,就是增加种子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数量,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支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为其提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保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第二,监管机构应当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通过定期教育培训的方式,为其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机会,还需要对监管人员的职责素养和责任意识进行培养,使其能够认真完成自身的工作任务,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提高其市场监管能力和执行能力,使种子市场监管的水平与效果得到提升[2]

(二)完善种子市场监管体系和标准

为了保证种子市场监管的规范性,需要通过完善监管体系和标准的方式,保证市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进而提升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效性。详细来说,监管部门需要对种子质量和安全标准进行完善,通过制定种子质量评价体系的方式,对种子质检测制度以及抽检制度进行完善,并借助严格的制度来保证种子的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除此之外,监管机构还需要对种子生产、储存以及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劣质种子流通于市场,尽可能提高种子的质量和纯度。

(三)优化种子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规范

我国种子企业的市场准入主要是以发放和管理两种证书实现的,从我国现阶段的种子市场管理现状来看,我国需要特别关注种子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和监管问题。从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新种子管理政策和办法来看,其中对种子品种以及质量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种子企业增加科研投入也成为实现自身生存与发展的主要动力。所以,监管部门还需要对种子市场准入以及退出机制进行构建,对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制定,并加强对种子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认证和监管,对新种子品种进行严格的审查与评估,这样才能够确保种子市场的稳定运行,提高种子的质量,促进种子生产企业的经营发展。

(四)重视转基因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测

转基因生物技术主要是对农作物的基因进行改良,为人们提供优质的物质。但是,因为转基因生物技术存在着一定的争议性,食用转基因生物食品有可能会对食用者的健康状况产生负面影响。虽然目前并未完全证明食用转基因生物食品的实质危害,但也不能排除存在危害性的可能。所以,在对种子市场进行监管时,应当重视转基因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测,对相关检测技术进行应用,并完善转基因生物种子风险评估以及安全性检测的标准,其中包含生物毒性、过敏性、抗性等,这样才能够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也可以借此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督与管理[3]

(五)加强社会参与和公共意识

想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严厉程度,还需要提高公共意识,并使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参与种子市场监管的环境和氛围,使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变为一种常态化的工作,借此规范种子市场。第一,监管机构需要对农民以及种子生产企业进行教育培训,加大种子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其增强对种子质量和安全的了解和重视,借助宣传教育的方式,使农民以及种子生产企业都能够形成自觉性,严格遵守种子市场监管的规定和要求,拒绝购买以及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的种子;第二,监管机构还可以要求社会组织以及专家学者加入到种子市场监管的行列当中,从自身的知识与经验出发,为种子市场监管提出专业性的指导和建议,也可以通过组织行业研讨会的方式,实现多方的沟通和交流,使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变得更加规范化和民主化,这样不仅可以提升种子市场监管的效果,还能够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我国农业种植业的发展来说,种子作为其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影响农作物产量、质量以及农民经济收益的重要环节,其与农村地区农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所以,我国应当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通过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完善种子市场监管体系和标准、优化种子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规范、重视转基因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测、加强社会参与和公共意识等方式,增强种子市场监管的实际效果,进而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邓凌云. 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思考[J]. 种子科技,2021,39(15):32-33.

[2] 杨兴顺. 县级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现状及建议[J]. 农业开发与装备,2021(9):94-95.

[3] 徐海峰,孟祥玉. 农业执法中落实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措施探讨[J]. 种子科技,2022,40(5):13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