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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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马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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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基层党委始终保 持“赶考”的清醒,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前,个别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然存 在“挂帅多、出征少”“个人责任集体负、集体责任无人负”“把痕迹当政绩”“轻平时、重年底”等现象。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把握当前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点规律,建立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以健全完善的学习机制、考评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群众参与机制,激活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关键词:基层党委 主体责任 党建机制

  1. 准确把握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点与规律

1.1以先进的科学理论为指导,通过自我反省、自我完善推动主体责任意识的形成

高度的思想自觉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前提。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定位不准,会使主体责任的落实流于形式。基层党委要从深化思想认识入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基层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在理论思考中进一步坚定信心、担当作为、抓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住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这个要害和关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如,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上他强调,要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健全能定责、可追责考核机制,条条线都要拉直绷紧。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他又明确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这些重要论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新要求,明确了新时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方向目标、基本遵循和最新要求。基层党委要把学习领会这些新论述、新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要求和各项工作部署上来,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明确自身定位,主动自我加压,提高自我认知,切实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从根本上扭转基层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大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扎根。

1.2以正确的方法路径为指引,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辩证统一

基层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一个辩证统一体,涉及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分管职责范围内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种责任。其中党委处于主导地位,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担负集体责任,必须统筹兼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抓纲带目、整体推进,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要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监督;基层党委班子成员需要履行分管领导责任,发挥辅助协助作用,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纪委监委负监督责任,发挥追责问责震慑作用,按照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的新要求,保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确保纪委监委把主要精力放在“作风建设、惩处腐败和执纪监督”三项主业上来,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四种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四者之间相互贯通、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基层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充分认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第一责任与分管责任、党委责任与纪委监委责任的关系,厘清责任边界和权力范围,推动基层党委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贯通联动、同向发力、一体落实,齐心协力打好全面从严治党“攻坚战”。

  1. 健全完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与机制

2.1建立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学习机制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是基层党委学习的首要任务、头等大事和长期要求。基层党委在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同时,要把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学习作为“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下去,坚持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基层实际作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完整准确全面地将党中央的最新精神和任务要求传达到基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逐渐形成常态化的理念基础,真正塑造起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实的基层战斗堡垒。

2.2健全完善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机制

考核作为一种检查手段,具有正确评价被考核对象、督促其认真落实工作、发挥“指挥棒”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要优化考评机制,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实行党建考核与管理挂钩、与业务对接、与岗位联系,把党建工作的实效与业务工作的成效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明确责任、考核监督、责任倒查等做法,强化日常监督、压实主体责任,保障考核作用的正确发挥。要结合上级对下级的考评指标,认真总结经验、优化规则,使导向更鲜明、内容更简洁,使考核更加具体化、可操作化,让考核尽可能成为检验工作成效的“良法”。

2.3强化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机制

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长期以来,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在党内不同程度地存在。要真正把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要进一步破解熟人监督难题,探索推动纪检工作授权管理试点,采用派出和授权两种模式,推进纪委书记交流轮岗,避免监督不力的隐患;二要探索建立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并开展试点,把巡视监督、财务审计、人事考察、纪律监督等监督方式贯通起来,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三要实现巡视与审计联动,巡视组和审计组要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开展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对接会,互相印证工作成果,通过巡审联动,增强发现重点问题和风险隐患的精准性,有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4.科学设计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责机制

有的基层党委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重视,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强化责任落实提供了原则性要求和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基层党委应牵头制定实施细则,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对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等划出责任红线,进一步明确启动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实施力度。增强问责制度执行的刚性,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屡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情况,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事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到底,有错必纠,做到“真兑现”“硬挂钩”,真正发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制度威力。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R].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

[2]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