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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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

肖瑶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510000

摘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满足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要求,对社会生活发展与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能够对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率,保证其处理质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需要完善法律法规,需要有良好的监管体系作为支撑,同时也需要贯彻落实监管职能,确保运营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本文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现状、策略以及发展几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同类研究提供帮助。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

  生活垃圾的科学处理关系着居民生活以及环境质量,为了保证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还需要加强对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目前的垃圾处理中,生活废弃物收集、中转、处理、处置以及污染物排放等监管工作尚未健全,很多城市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权责不清晰,影响了生活垃圾处理的效率,也不利于环境的稳步发展。为此应该提高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的分析,针对日常监管中缺陷问题展开讨论,探讨有效的运营监管策略。

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生活垃圾处理也成为了国家与行业重点关注的内容,针对其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的重视度也在不断提高。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也针对环境执法监督工作做出了详细说明[1]。而从2015年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陆续颁发《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等运行监管标准,对生活垃圾处理上下游、各环节的工作规范提出了要求,以确保生活垃圾处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在环境保护督察中,各级政府推动的环保督察工作也在不断落实,督察得出的结果也在不断更新[2]

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常见问题

1、监管法规缺陷

  通过现阶段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结果的分析,可发现目前针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的法规制度仍不健全,有关生活废弃物管理的法规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等运行监督工作要求仍存在漏洞。很多地区现行的法律规范与管理制度仍不足以形成有效监督,无法对生活废弃物处置工作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生活垃圾处理不当,处理效率缓慢等问题[3]。监管法规中很多内容未能做出详细规范,在具体执行时缺乏良好的指导效果,而有关信息公开、社会监督活动等规定尚不健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运营监管的质量。

2、权责职能不清

  权责职能不清晰是影响监督的重要原因,很多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的机构不健全,监管机构内部的人员组成复杂,各部门人员职能交叉,没有详细划分各级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容易影响监管的质量。现阶段政府城管、环保、安监等部门都可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但由于权责不清,很多单位在具体执行监管工作时,容易受到阻碍,也无法有效的取得其他部门工作协调,影响了对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理、处置的监管,容易造成管理漏洞。

3、监管力度不足

  现阶段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力度不足,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无法对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妥善处置。近年来,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内容日益复杂,生活垃圾下的厨余垃圾、餐厨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细分更加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工作难度加大。在缺乏良好监管体系,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监管工作实际落实相对困难,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另外,目前运营监督中数字化体系建设不完善,难以借助信息技术落实垃圾处理的监管,也影响着其监管质量。

三、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策略

1、推进法规建设

  伴随着国家对生活垃圾处理重视度不断增加,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法律机制应该得到进一步完善,应该做好从法律法规到监督机制的优化,推动生活垃圾处理的不断进步,为生活环境改善提供良好条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对法律法规有迫切的需求,为此应该积极推进相关法规建设,推进各部门制定地方性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地区实际特点做好监督机制的建设。各地区应该根据中央以及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结合本地区城市环境特点、生活垃圾情况等进行深入研究,对各级单位的垃圾监管任务进行分析,并用规章制度的方式详细解释各单位所需承担的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完善性[4]。另外,积极参与国家征集环保立法的相关工作当中,结合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现状,对生活垃圾设施监管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2、健全监管体系

  健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能是现阶段运营监管的重点。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中,必须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析现阶段参与生活废弃物处理各部门的特点以及工作职能,做好职能整合,结合其工作特点进行监管职责的细化分配,对生活废弃物的收集、中转、处置等监管内容进行优化,确保各部门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形成高效工作协同,提高监管质量。另外,应该积极引进第三方监督管理,利用信息公开等渠道,发动公众监管,让公众参与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当中,提高监管质量

[5]。此外,还应该加快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借助信息技术以及监管平台,发挥数字化的优势,提高运营监管效率。在监管系统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工作也应该向数字化、信息化、现代化方向发展。逐渐转变传统依靠人力进行现场监管的工作方式,现阶段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应该通过数字化转型,利用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借助传感器与网络系统的条件,实现对处理设施的实时监控,及时收集和汇总最新数据信息。

3、落实监管职能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工作需要加快落实监管职能,将监管体系、监管法规真正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的有效性。一方面,应该积极扩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范围。随着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规范的不断完善,管理内容日益复杂,运营监管工作也应该从传统的监督垃圾焚烧厂工作,向监督垃圾中转站、填埋厂运营情况发展,不断扩大运营监管的覆盖范围,能够不断增强监管作用。为了有效落实监管职能,需要各部门相互协同、彼此配合,也需要各单位积极参与到监管当中。各级政府需要积极开展现场监督工作,指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监管机构等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情况展开调研。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对违规、违法行为做出惩处,践行监管职能,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范运营。

结束语: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关系着其处理效果,对资源环境质量与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中尚存在一定不足,但随着监管体系的不断进步,法律规范的日益完善,监管职能也得以进一步发挥,能够有效提升监管质量,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满足环境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晰,李玉春,王丽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模式新探索[J].城市管理与科技,2023,24(02):56-58+75.

[2]蒲敏,沈晓冬.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现状与展望[J].环境与发展,2020,32(06):225-226.

[3]邰俊,陶中伟.浅谈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现状与发展趋势[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8,43(04):67-70.

[4]杨涛.四川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J].四川环境,2014,33(05):162-166.

[5]龚佰勋,高虹,周兴求等.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对策[J].环境卫生工程,2014,22(03):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