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价值及策略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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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价值及策略探究

张继聪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厦门市  361000 

摘要: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经济发展不再受地域空间局限,各国之间关联紧密,也存在着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而经济法则有利于强化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质量,并进一步为金融市场提供核心竞争优势。但金融危机不容忽略,市场不和谐的现象时有发生,容易带来一系列金融风险,必须主动构建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从而改善金融市场大环境。本文将从经济法特点分析入手,探究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价值和具体应用策略,希望可以为市场规范化运行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经济法;金融风险防范;市场发展;信息披露机制

引言

众所周知,金融危机的产生给各国经济造成极大的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威胁。尤其金融市场,其稳定发展、规范发展更是当下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必须积极完善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规避市场中的一系列风险问题,也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在国际上的核心竞争优势。而想要构建良好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支撑与依据,方能让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有据可依,有法可循。而经济法的出现,则能借助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内部相协调和平衡,提升市场这只看不见手的整体价值。

一、经济法的特点分析

(一)持续健全特征

经济法,其核心宗旨在于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尤其社会经济层面上的可持续发展,可借助立法途径实现规范运行,这也是目前经济法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将从客观上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经济法绝非一成不变,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灵活调整,虽然现行经济法已经在法律层面上对国内的经济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和界定。但国家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诸多不同的经济环境,以及经济发展重任,往往需要持续对经济法进行优化,从而维持市场经济环境的健康有序性。尤其经济发展期间,也仍存在着一些或多或少的缺失和不足问题,唯有从根源上持续推进经济法内容的完善才能,提升经济法的推进效用。基于此,必须积极结合多元化手段,主动探讨当下经济立法的整体效用以及与社会市场发展适应水平,寻求良好的切入点,持续健全[1]

(二)覆盖广泛特征

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来看,正在迈向多元化综合化体系发展,虽然取得了不小的发展成就,但同时也会不断增加典型问题和难题。而经济法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律体系之一,能在多维度多层次上发挥好法律的监督和维护价值,还将更好的照顾当下和未来市场的本质发展需求,这也是我国经济法最典型的特征之一,覆盖广泛性。覆盖范围正朝着更多元更宽广的方向发展,即使现阶段整体范围还有待提升和优化,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强化,经济法必然也会持续进行完善,深入到各行各业之中,从而形成强有力的维护和约束力量,对我国市场经济形成实质性的作用。

二、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意义

(一)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效率

基于以上分析,经济法持续健全覆盖广泛的典型特征,将进一步落实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整体应用水平,可有效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效率。因市场为动态发展,经济法作为重要的立法依据是为了平衡和规范市场中经济关系而定,正因如此,经济法在金融市场风险防范中,将更好地预防和管理可能出现的各类不法行为,保证市场经济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这将从整体上强化风险防范的能力和效率。此外,经济法能发挥宏观的调控和规范作用,可进一步对市场中的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监督,确保各项经济行为均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禁止市场上各类不合规的经济生产和经营行为。足以说明,无论在微观层面或是宏观层面,经济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应用价值。而且金融风险防范过程中,经济法的实施还能进一步为相关金融主体预测好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及早进行调整,避免风险扩大,带来严重损失,将资源的配置效率发挥到极致[2]

(二)保证金融市场有序发展

除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效率外,经济法也将进一步为市场有序发展提供服务。经济法作为重要的法律体系之一,不仅能确保国民经济在既定的范围内进行生产和经营,同时还有利于发挥其宏观调控价值,实现市场各项经济水平的规范调整和管控。尤其有了经济法的支持,不仅对市场经济主体有极大的作用和价值,对市场中的个人也有更多维护效用,可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市场一系列风险隐患,对企业对个人的巨大冲击。即使面对金融危机,有经济法的支持,也将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让我国金融市场能够更稳定更长远的实现发展目标,让国民经济发展始终走在正确的轨道之上。

三、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策略探究

(一)提高金融市场内部监督管理

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行业,我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且发展态势仍然迅猛,尤其在一系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的支持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前景。但不可否认,我国金融市场内部仍然缺乏一定的自我监督和管理,这是保证金融市场有序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步。必须从根源提高金融市场的整体水平,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内部监管体系。所有金融主体必须树立正确金融观念,并且积极开展内部自省工作,不断总结企业内部的发展现状及发展问题,快速寻找针对性解决办法,保证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也为金融行业有序发展提供助力。与此同时,目前金融市场内部仍有部分单位在控制机制上存在不足,尤其相关审计制度更是有待完善和健全,这是目前金融市场内部监管缺乏效应的核心所在,因此应加大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对金融主体的督促作用,促进每一个金融市场主体,寻求自身发展的关键点和正确方向。经济法则应在金融市场内部监督管理中,着重约束好每一个金融主体的监督管理成效,提高监督质量,落实各项监督任务

[3]

(二)完善市场金融监管法律法规

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持续不断的,金融环境的变化有目共睹,而想要防范,金融风险就必须不断完善市场上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法规法治为引领,保证金融行业有序发展。但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补充也要有一定依据,结合行业内部的发展规则及发展特点,进一步寻求完善力度,从而提高相应的示范效应。尤其经济法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的立法保证,也要跟随金融市场的变化而灵活调整,不断补充和落实。与此同时,应依托相关法律指导,力求从行政层面监管存在的风险隐患。除了基本的法律法规完善和筹划外,还应给予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足够的权力,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还能加强各主体的风险防范认知。另一方面必须由政府部门主导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管理确保所有信息都能公开透明监管活动也要始终在监管体系下落实。随着层面的金融风险,监管是不容忽略的,这在目前正式实施过程中已有显现,而且我国近年来金融产业发展迅猛,风险隐患更是有目共睹,甚至增加了数倍之多,唯有积极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才能为市场风险防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借助各类法律法规的立法,进一步关联金融与法律体系,实现二者高效结合目标。

(三)探究数据驱动呈现经济法价值

面对时下信息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金融市场必须积极探究数据驱动,并且将其与经济法进行融合,促进经济法实现更好的升级。尤其很多金融主体正在探究数字化转型,这是行业的主要趋向,也是经济法价值呈现的关键点,如何发挥经济法的价值,在各金融主体数字化转型之中提供规范和约束效应,是必须考虑的问题。虽然各类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融通带来了诸多行业发展优势,提高发展效率,但不可否认整体金融风险显著上升,如若不能有效监管,极有可能造成更大的隐患。经济法也应着重以数据为驱动,显现出应有的监管价值,夯实好数字监管的司法基座,为各项关键工作的落实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一方面,应适当运用大数据平台对现行金融市场发展情况和金融主体进行整合,适当嵌入经济法的风险预警机制,使各项工作开展能够与经济法的规范条款相适应。利用数字技术强化经济法防范的约束精准度,确保真正推动数字驱动力量,为金融行业有序发展提供助力。另一方面,要不断借鉴发达国家金融经济立法情况,借助数字化技术为经济法的实施赋能,强化互联网监管成效,规避因互联网信息安全带来的金融风险问题[4]

(四)加强金融主体风险与法治教育

最后,在经济法的应用过程中,还应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主体法治教育。尤其金融领域,发展迅猛,增加了极多的金融主体,并且始终以市场经济效益为核心,这就容易影响环境的整体公平性和公正性,对市场发展存在不利影响。而且从现如今市场金融主体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忽视法律的问题,一方面与主体认知度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法制教育的开展范围开展成效,密切关联。虽然经济法已然对市场主体产生了极大的约束性作用,并且也提高了金融市场的规范水平,但不可否认仍然存在较多金融主体,对金融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彻。同时金融活动千变万化,容易存在诸多与现行经济法不适用的情况,想要从法律层面维护金融市场的整体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对金融主体的风险和法治教育,确保各项金融行为能够规范得当。当然要积极推进金融产业革新,从产业类型上进行优化,加大金融风险监管力度,以行业内部优秀的监管案例作为依据,选取行业典范树立模范标杆,从而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5]

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时代下必须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应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不断加强立法,依据完善法律基础,强化经济法与金融市场的适配度,充分发挥在风险防范上的作用机制,保证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张治水. 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价值及策略探究[J]. 法制博览, 2023, (23): 46-48.

[2]王天凤, 张军. 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价值研究[J]. 商业经济, 2021, (12): 190-191.

[3]谭舒月. 探究金融风险防范中经济法的价值作用[J].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1, 32 (06): 82-84.

[4]张雅洁. 论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价值作用[J].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1, (03): 92-93.

[5]刘丽娜. 关于防范金融风险中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分析[J]. 现代营销(下旬刊), 2017, (08): 19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