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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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辛亮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前言

国有企业是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三转”不够彻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普遍存在“党委挂帅不出征,纪委代替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等问题,“两个责任”不够协同高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足,监督力量薄弱,大多不满足各业务分设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职务升迁、评先评优等关乎切身利益的事项均由同级党委决定,不可避免存在监督执纪宽松软、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等问题。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解决“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的问题,部分国有企业试行派驻监督改革试点,即在国有企业内部向子公司、分公司派驻纪检组。自改革以来派驻纪检组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紧紧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中心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协助企业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派驻监督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发挥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对企业中层干部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在掌握各部门廉洁风险点的基础上,探索以问卷调查的方式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掌握班子成员思想动态和对分管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情况,为精准“画像”和精准监督提供依据。问卷式廉政谈话既有助于破解体制改革前同级监督不力的难题,又得到了班子成员的接受和认可。

(二)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及时向企业党委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建议。紧盯关键节点,督促企业党委扎实开展节前廉洁教育和提醒。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助于解决体制改革前纪委代替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问题,使派驻纪检组在有效履行监督专责的基础上,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一是对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检查通告。二是根据派出机关工作安排,主动承接交叉检查工作任务,提升纪检干部发现问题能力。主动承接上级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工作,提升纪检干部办案能力。三是协助派出机关更新上级单位管理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掌握班子成员廉政信息,为精准“画像”提供依据。及时接收、定期更新企业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为下一步开展精准监督打下坚实基础。四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对企业领导干部提拔程序违反规定的问题及时提醒,并要求纠正。对拟任干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开展廉政谈话与廉政考试,打好廉政“预防针”。

(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立信访举报箱和信访举报公示牌,在企业门户网站公布举报方式,开通扫码举报渠道,深入基层宣讲《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后,信访件数量较改革以前明显增长,进一步说明派驻纪检组已初步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

二、改革成效及存在不足

回顾总结派驻监督改革以来,派驻纪检组循序渐进、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在企业的支持与配合下,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有效发挥监督专责,对党员干部形成了有力震慑,干部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派驻监督改革初见成效。

派驻纪检组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距离派出机关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企业班子成员的监督以廉政谈话为主,方式较为单一、成效不够显著;派驻纪检组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升不够明显;收到的信访件数量和质量均有待提升,执纪问责缺少有力抓手;派驻纪检组纪检干部大多从驻在单位产生,斗争本领不够强,综合能力有待提高;与其他派驻纪检组协同配合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考

在今后的工作中,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需要继续贯彻落实派驻监督改革精神,以前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导向,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对国有企业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解决对企业班子成员监督方式单一、成效不够显著的举措。一是加强日常提醒。派驻纪检组长利用参加企业会议契机,深入宣贯中省和上级全面从严治党新精神、新要求,通过提醒督促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发挥靠前监督实效。二是紧盯班子成员作风建设。定期检查班子成员职务消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情况,督促班子成员在作风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三是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开展监督。以班子成员分管业务的廉洁风险点为抓手,透过业务看政治,达到标本兼治,发现班子成员重大问题线索时及时向派出机关汇报。四是通过责任追究传导“一岗双责”压力。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时,追究班子成员相关责任,进而督促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并强化对分管领域干部的管理监督。

五是对班子成员进行精准“画像”评价。以廉政谈话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为主要依据,对班子成员进行精准“画像”评价,尝试将评价结果与薪酬挂钩来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 “一岗双责”。六是加强制度建设,约束权力运行。协助派出机关加强派驻纪检组制度建设,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反腐败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重点规范和约束班子成员权力的运行。

(二)解决派驻纪检组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升不够明显的举措。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围绕企业党委对中省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党委发挥统揽全局、引领企业发展的作用,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企业经营管理顺利推进。二是有效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常态化监督企业各业务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扎实开展监督的再监督,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三是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发现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和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督促企业党委整改落实,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解决企业信访件较少、执纪问责缺少有力抓手的举措。一是常态化开展信访举报宣传,继续深入基层宣讲《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引导职工会举报。二是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职工群众呼声,着力发现并严肃整治公款吃喝、公物私用、突击开支等“微腐败”和漠视侵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三是加强与巡视巡察、财务、审计等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从中收集问题线索。四是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和以案促改工作,及时修补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实现“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持续提升派驻纪检组公信力。

(四)加强派驻纪检组队伍建设的举措。一是坚持晨会制度,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企业经营范围与业务流程的学习,实现组内信息互通,形成合力。二是实行定期轮岗制度,综合提升纪检干部公文材料的写作能力、受理信访的处事能力和办理案件的执纪能力。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适时上挂纪检干部到派出机关跟班学习,对标上级工作规范,提高派驻纪检组工作标准。四是主动承接派驻纪检组交叉检查和交叉办案任务,提升纪检干部实战能力,锻造一只敢打硬仗的纪律“铁军”。

(五)提高派驻纪检组与其他派驻纪检组“协同作战”能力的举措。一是坚持派出机关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执行统一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二是加强与其他派驻纪检组之间的日常沟通联系,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排头兵,为推进国有企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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