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若干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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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若干思考

王青梅

乌拉特前旗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摘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是国家空间治理行为,是社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科学的规划不但可以为国土空间的充分利用提供必要依据,还能为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而作为服务乡村振兴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受到了更广泛的关注如何做好村庄规划工作,切实发挥实用性村庄规划对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的引领和支撑也引起我们去思考。本文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实践,分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总结提炼,提出“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求和相关建议,以期为今后的村庄规划编制提供思路参考。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用性;村庄规划

引言

我国对国土空间的规划建设了相对完善的规划体系,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进行体系落实的监督,土地的合理规划能够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村庄的规划中亦是如此,土地的使用范围有限,只有进行合理的规划,才能最大限度的提高土地的使用率,在村庄的规划过程中,需要对土地的建设、使用建立相关的制度和监督策略,合理的开展土地应用,为村庄中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环境条件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村庄规划中,首先要综合考虑村庄的发展,将土地利用与保护目标相结合,对土地资源、环境、土地利用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再对现有的村庄和相关的规划进行评估、解读,并征求村民的意见。其次,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对生态红线划定的草原、湖泊、森林等生态空间进行保护,严格划定基本农田控制线,保护耕地,协调渔区、农林等各种农业发展空间,为农业园区、设施农业提供合理的发展空间,推动农业升级。同时,要协调各行业的发展空间,确定重点行业的发展方向,推动三产融合,实现产业振兴;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闲置的宅基地进行合理的开发,以达到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

2现行国土空间体系下村庄规划编制实践与存在的问题

2.1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外流

当前我国还存在城市与村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由于当前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在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出现了劳动力过剩的局面,加之城市中的就业机会较多,使得大部分农村地区人口到城市务工,影响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同时,该现象也导致了乡村地区“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出现,这些都是当前在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2.2乡村产业结构较为单一,发展和保护难平衡

我国乡村地区的经济主要以畜牧养殖和粮食种植为主,其管理不够精细且未形成规模化发展,这也使乡村地区的产业结构薄弱。部分地区在乡村的空余土地上进行投资建厂,这种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是由于监管不严,常常导致环境问题的进一步加剧,易引发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2.3乡村特色彰显不足,村庄建设发展滞后

部分地区在进行乡村规划建设中,往往过多注重对经济的发展,在农业化和工业化的建设中投入了更多精力,但却忽视了对乡村地区原有风貌及文化特色的保护。一些地区在进行规划时没有很好地遵循实用性乡村规划工作必须坚持的因地制宜原则,没有充分体现出实用性乡村规划的建设理念,导致在具体的实施环节面临一些困难。

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化建议

3.1做好顶层规划、做到实用和多规合一

在“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村庄规划属于详细规划,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及统筹各类用地布局等。这就要求新的村庄发展规划必须做到“多规合一”和“实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定之前,村庄规划主要包括“土地口”和“住建口”,其中“住建口”侧重于村庄的建设、环境整治、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改善、历史文化和建筑保护等,更侧重于项目的具体实施,但对村域的全域控制关注不足。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做好顶层规划设计,多规合一是村庄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的管理手段。“实用”本质上是要明确村庄规划的管控和服务主体,这里边至少涉及以下几个主体。一是管控主体。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一部分,村庄规划是将来村域范围内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项目建设用地核发等的法定依据,因此要从规划管理和实施的角度,结合村庄实际条件,确定规划建设内容、管控内容和管控深度,提高规划可用性。二是使用主体,村庄规划的最终受益主体还是当地村民,因此编制时要让村民积极参与,并耐心解释规划的目的和与村民的关系,通过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来传递规划理念,让村民看的懂,并及时吸纳村民的合理诉求,做到规划真正服务于村民、服务于村庄建设。三是社会主体,通过规划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和投资方清楚地了解村庄发展的脉络和发展优势,让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乡村建设和振兴中。

3.2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用地分类标准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影响下,村庄规划工作中相关管理人员要明确无论是城乡规划下的村庄规划还是村庄土地规划都需要满足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促进各区域经济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村庄规划管理中相关管控人员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用地分类标准,这样既可以凸显我国村庄规划工作中的众多管理人员对村庄生态用地和农业用地的重视,又可以利用制定的标准督促更多类型的工作人员对村庄土地的经济属性和自然属性进行多角度的分析,以便构建用地分类体系,并确保土地资源在接受利用的过程中不会被过多地浪费,可以发挥应有的现实价值。另外,针对一些有历史文化的名村和古镇,由于该地区具有浓厚的农耕文明风貌,因此在村庄规划工作中,相关管控人员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对其用地进行标准分类,这样既可以保留区域历史和风貌,又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推进村庄向前发展,使我国众多条件不佳的村庄地区实现振兴发展目标。

3.3重视产业科学引导

在国土空间规划制度的支撑下,充分考虑乡村各个行业的发展,对其总体格局加以充分考虑,以此让村庄规划项目的有效实施和规划建设等有更加科学的保障,整体增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另外,在产业科学指导工作受到政府充分关注之后,也将使村庄的规划对象更为明晰,规划项目实施更加具有可行性,从而给其在未来规划中的规划能力增强、经济效益提高等必要的保障。而在此期间,政府还要求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也可以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对村庄规划中的产业科学指导工作加以深度探讨,从而使得其规划的作用更为突出。

3.4增强环境的保护与管控

在进行村庄规划过程中,难免改变农村用地的自然属性,这就要求国土空间规划人员把握底线,对土地规划的合理使用范围进行从严把控,农村建筑在规划与设计过程中应以保障生态环境为主要原则,尽量减少耕地浪费,以确保村民的生命之源。在做好村庄规划工作中,首先必须把村庄发展计划和社会经济建设规划有机地结合,对农业生产的建设与开发、道路交通的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的建设有统筹的规划引导,将土地发展计划和其他形式的建设计划有机地结合,以把握好总体的发展。最后,必须针对各个村庄不同的开发形式和建设要求,对村庄的用地进行整体规划的安排,以正确高效的使用村庄建设用地,确保了村庄规划的顺利完成。

结束语

总而言之,村庄规划中会存在一些问题,应制定村庄规划技术路线,在村庄土地的规划和布局上实行多规合一,构建一个乡村用地的分类系统,对村庄工业进行科学的指导,并始终贯彻以人为中心的原则,另外,合理的调整村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可以为村民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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