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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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研究

徐进军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摘要:建筑施工安全是一个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提升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与执法力度、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应用等方法有助于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水平,降低事故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研究

引言

建筑施工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维护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和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问题。因此,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研究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本研究旨在探索改进和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定义与作用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作用不仅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关乎到工人的生命安全和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众多的安全风险,如高处坠落、机械设备操作不慎、电气设施问题等。通过严格的安全监督管理,可以提前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采取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措施,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工人面临着众多的危险和挑战。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适当的安全防护设备以及监督施工过程的符合安全规范,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工人遭受伤害或损失的风险。此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还在于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施工进展和工程质量。通过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施工不受意外因素的干扰,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问题与挑战

2.1监管力量不足与执法力度不够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监管力量不足和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在许多地区,监管机构的数量相对较少且人员不足,无法覆盖所有的建筑施工项目。这导致监管范围受限,一些项目可能会得到较少的监管或监管不到位,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监管机构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压力和阻力,导致执法力度不够强大。一方面,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可能对安全监督检查持消极态度,不配合检查、隐瞒安全隐患,甚至采取逃避和掩盖等手段来逃避责任。另一方面,某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维护形象和利益,可能在执法和处罚上存在不够力度的情况,从而严重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

2.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在一些施工企业中,安全管理被忽视或放在次要位置,很少将其列为施工的首要任务。这导致企业对安全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发现和预防不够重视。部分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缺乏规范和标准,没有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无法对施工过程进行系统的规范和控制。这导致施工现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漏洞,没有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此外,一些施工企业对安全培训和教育重视不够。安全培训和教育是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但在一些施工企业中,安全培训和教育形式单一、频率低,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这导致工人对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掌握程度有限,增加了工伤事故的发生可能性。

2.3安全监督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

一些地区和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监督管理中仍然依赖传统的纸质文件和手工记录,缺乏自动化和数字化的信息处理和管理系统。这导致了信息的获取、共享和利用过程效率低下,无法满足实时监控和快速响应的需求。由于信息采集方法落后或操作不规范,导致数据收集的时间滞后,无法及时反映施工现场的真实情况。同时,信息更新不及时也使得监管机构的决策和指导失去准确性和权威性。这给监督人员的判断和决策带来困扰,影响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

3.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改进与创新

3.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

为了改进和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重要的一步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例如,可以对不同类型的施工项目制定针对性的准入标准和安全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控。此外,还应加强对特殊工种和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规范,以适应不同的施工场景和需求。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监管力度,修订和发布相关政策措施,以提高工作效能。政府机构应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资源分配,确保监管人员数量充足,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另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不同部门之间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形成协同作战的模式。监管机构与施工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联动机制也需要改进,以及时共享重要信息,解决问题和隐患。

3.2提升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与执法力度

为了改进和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和执法力度也需要提升。应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和技术装备,提高工作效能和覆盖范围。监管人员应有足够的专业素质和经验,能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准确评估和判断,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评价体系,以规范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可以制定相关标准,并与执法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对企业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通过将安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准入和资质认证的依据,激励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整体安全水平。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管人员应迅速响应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3.3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

为了改进和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是关键。要通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积极性。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明确安全责任,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只有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并严格实行入场准则和施工作业许可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包括安全检查、巡视在内的安全监督机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3.4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应用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涉及大量数据与信息,信息化系统应具备高效的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分析能力,以实现实时监控和快速响应。此外,信息安全风险应得到充分重视,加强数据的加密和防护,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和篡改。可以推广应用移动技术和云计算等新兴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效能。移动技术可以实现对施工现场实时的巡检和数据录入,方便安全人员进行安全隐患的收集和整理。云计算技术可以提供大容量的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加强多方协同作业与信息共享。这些技术的应用,能够更加高效地收集、传输、分析施工现场的安全数据,支持监管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决策。

结束语

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存在安全文化意识淡薄、信息化程度不高、监管部门工作效能和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这导致了安全管理的不完备和安全隐患的增加。改进和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只有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意识,才能建设安全可靠的建筑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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