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审计公报的主要栏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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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28年2月公布的《国民政府组织法》,国民政府设立审计院,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审核国家岁入岁出的决算。当年7月1日.审计院正式成立。按照7月12日国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审计院组织法》的规定,审计院设立2厅2处。2处即为总务处和秘书处。在总务处文书科设有公报室,专门负责编辑审计院公报,编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