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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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

周春兰1  刘敏1通讯作者期丽芳2

1.玉溪市红塔区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云南  玉溪  653100​

​2.玉溪市红塔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云南  玉溪  653100

摘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主要媒介是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农村产权的保值增值,打破城乡经济的二元结构,是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本次研究,主要就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现存问题以及规范化建设策略进行了讨论,希望通过本文的阅读,能够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或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启发。

关键词: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前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般指各类农村的资源资产权益依法转让的过程,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目前正处于从探索阶段向不断成熟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但就我国整体的农村产权交易情况来看,发展也呈现出了极大的不均衡趋势,农村资产资源由于历史原因,流转难度大,如何在保证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释放农村资产资源价值,打破城乡二元经济发展结构,加速农村经济发展,成为当前农村经济抬头、产业兴旺形势下的关键[1]

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历史沿革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问题,自我国市场经济开始转型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后,已经成为当前农村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湖北武汉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所时,就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表示了肯定,认为这既是现阶段的重要探索,也是下阶段的重点工作,同年年末,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提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工作,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应共同努力,保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这标志着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工作,正式进行到探索阶段[2]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再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实地考察,肯定了当前阶段我国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同时也提出了对当前改革方向的思考,次年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提及农村产权交易的规范化建设,将其作为城乡资源和经济流通的重要战略性工作,对于各级政府在保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通畅、合法等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至此,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正式从探索阶段进入初级发展阶段。

截至2022年底,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交易市场,已多达1345个,交易流转总金额超万亿,但放眼全国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不均衡、混乱、法规缺位、有法不依、监管不力等问题仍旧十分显著,2023年4月,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发改委等11部联合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建设参考》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3],在文件中对新时期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规范化试点建设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这标志着我国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工作,正式由初级阶段向着健康成熟阶段迈进。

二、当前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监管难度大,制度难以统一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难度仍旧比较大,这主要是因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大的课题,涉及到交易,一般需要受市场及财政相关部门监管,而由于农村产权本身的复杂属性,又会导致实际发生流转的产权,根据其种类,受到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部、水利、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监管,这些部门在制度、监管流程等方面,难以做到统一,甚至部分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管理,在多头管控中,难以形成统一的制度,进一步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2.2 产权改革滞后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前提,是必须要有直白明细的产权,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讲,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农村的产权界定相对模糊,今年来,为了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规范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我国同样在推动农村产权改革政策,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动作,诸如宅基地确权、集体承包用地经营权登记等,但是从实际的工作进展来讲,我国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又呈现出了一定程度的不均衡,部分偏远落后的地区,确权登记工作进展迟缓,当地居民配合度低,部分居民常年在外打工无法完成配合等情况,再加上基层确权登记工作人手不足,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更是确权技术难度大,导致了当前我国整体上产权改革工作存在滞后性,阻碍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规范化建设[4]

2.3 交易市场定位模糊

如上文所言,目前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场所已多达1345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市场法人主体,可以是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企业,在企业中,既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民营企业,这种较为宽泛的准入条件,极大程度的提升了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经营积极性,但不同的法人主体,监管方式存在差异,实际运营效果也较为多样,统一监管难度更加巨大,市场定位也相对模糊。

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3.1 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顶层设计

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以基层管理为主,基层的法规制度又经常因地制宜不断调整,加上上文所言的多头管控问题,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监督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难度,面对这种情况,应从顶层设计入手,建立一套普适性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但地方各个部门之间,必须做到信息的互通以及管理制度的统一,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覆盖省市地区的信息平台,提升信息的对称性,保证管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5]

3.2 加强产权改革

应进一步推动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各级政府必须加大重视程度,增加人手和投入,与此同时,在推动农村产权确权工作的同时,也要作为赋权、活权工作,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资源,这能够进一步刺激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与此同时,让产权流转交易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为农村的经济发展以及产业变革做出自己的贡献。

3.3 强化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对于目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主体的定位模糊问题,应该进一步提升监管力度,例如,对于事业单位为主体的流转交易市场,其定位上经常与政府相模糊,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很多事业单位与政府存在大量的关系往来,很可能导致其监管不力,面对这种情况,应该进一步的加强对其在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而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为主体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中,同理也要进行针对的监督管理,保证过程的规范性。

结束语

总而言之,当前正处于乡村振兴的关键阶段,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转型期间,针对城乡经济发展逐渐二元循环情况下的一剂良药,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过程中,激活农村沉睡资产,增加资产利用率,丰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动作。目前我国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发展迅速,已经进入到了日趋成熟的阶段,但是整体发展存在不均衡的问题,部分偏远地区进度相对迟缓,在管理方面问题严重,亟需建立规范化的市场以及对应的管理制度,保证产权流转交易能效的发挥。

参考文献

[1]姚从菊. 探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的路径和方法 [J]. 产权导刊, 2023, (10): 52-55.

[2]市服务 县交易 镇审核 村收集 切实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四川省绵阳市供销合作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探索与建议 [J]. 中国合作经济, 2023, (08): 66-68.

[3]金文成,翟雪玲,包月红.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成效、问题与建议 [J]. 农业现代化研究, 2023, 44 (03): 381-388.

[4]孟菲平,韦润宇,何新华等. 广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探讨 [J]. 南方农业, 2023, 17 (11): 71-75.

[5]伍中信,魏素琼,伍会之.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构建研究——以海南省为例 [J]. 商业会计, 2023, (01):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