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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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探析

裴烽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7200

摘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属于当今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近年来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因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导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在具体落实期间缺乏足够的针对性与全面性。提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是当前相关部门促进建筑企业发展的首要目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前言城市建设水平的日益提升,使城市内房屋建筑的数量与规模比例呈现上涨的趋势,影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也越来越多,为了避免出现由于质量监督不到位造成事故,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研究并应用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督方法。

1.建筑施工中质量监督方法设计

1.1获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信息

为确保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有效监督,需要在相关工作实施前,使用采集技术,对建设工程施工信息进行集成获取。在此过程中,需要定位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环节与核心施工参数,并将采集后的数据存储在基础数据层中。因此,本文选择了无线网络传感设备,将其与ZigBee进行通信连接,并将CC2430芯片作为数据交互的核心,控制房屋信息在网络中的传输。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房屋建筑施工项目的合同信息,熟知项目实施基本施工要求,掌握监造协议内容;了解不同类型施工设备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了解施工技术在应用中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划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区域,根据不同工序的要求,获取不同的施工现场信息,以此作为施工中质量监督的分析依据。

1.2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动态监督

在完成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信息的获取后,将工程全过程行为划分为建筑施工设计阶段、施工材料采购阶段、施工处理阶段,对提出的3个阶段进行质量动态监控。此过程如图1所示。

图1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动态监督流程

按照上述图1所示的流程,对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动态监督,在终端导入大批量数据后,会形成一个批量异常数据集合。通过挖掘数据集合的变化规律,可以得到质量异常现象的规律。

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动态监督中,除上述问题外,还需要注意:第一,加强数据信息的保密性。第二,质量监督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实时采集施工现场数据,绘制施工图纸,并在必要位置做好明确批注,以便于施工的顺利开展。第三,数据终端也需要设置必要的访问权限,大部分施工人员可以阅读、查找施工数学,但无法修改施工数据,只有对应项目负责人才有修改权限,确保了数据的安全性。第四,应设置远程数据查询系统,主管部门可以实时查阅施工进度及其他施工中的问题,更有利于实现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2.1对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的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的理解,在实际施工现场中明确施工部门的施工流程、施工重点等,根据具体情况与各道施工工序需求合理优化施工顺序,提高施工质量管理的层次性与有效性,根据施工项目重要性落实逐级施工安全交底工作。

在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的配置方面,需要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标准与各施工环节的资源使用情况,制定科学的资源配置方案,以此实现对每环施工工序的控制效果。施工材料管理的质量会直接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性产生影响。基于施工现场环境的复杂性、施工材料多样性特点,需要施工材料管理人员、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对每类施工材料进行分类管理,避免出现材料混淆、材料摆放混乱等情况,避免施工进度、建设质量受到影响。

在施工材料采购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设计图纸等文件内容落实材料采购工作,在充分满足建设工程建设要求与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性价比较高的施工材料。待施工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需要由专门的材料管理人员进行专项管理,根据各类施工材料特点与性能进行合理存放,避免施工材料损伤,以此为建设工程建设质量提供切实保障。

2.2投诉处理

在质保期内,如果质量监督机构接到投诉信息,应按照图1所示的流程进行处理。对于简单易整改的质量问题,可以由建设单位的保修工程师协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处理,并向政府职能部门提交书面回复。对于相对复杂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单位和投诉人可以约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商讨维修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政府职能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反馈后,再向相关平台回复,形成管理闭环。质保期外,质量监督机构接到投诉信息后,应安排专人进行处理。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修复进行监督。工作人员应做好相关的沟通和解释工作。为了完善质量保修工作机制,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应适时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并引入第三方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以转移企业投诉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对这些措施给予充分的重视。

2.3保修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建设工程的保修责任期限如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限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保修期限为2年;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需要指出的是,在处理住宅工程投诉时,还存在开发商向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在工作中,相关人员需要对这两种保修期限进行区分。前者一般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后者一般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合格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2.4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后,质量监督机构审核、下发整改单,建设单位等已经回复整改,质量监督机构出具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报告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工程概况、监督工作概况、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情况、建议和意见。

2.5竣工验收

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在责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组织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以下方面:单位工程施工竣工报告;单位工程竣工监理评估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质量检查报告;竣工验收告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材料;单位工程责任标示牌照片影印件;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结语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立标准、安全生产规范等内容开展相关施工作业,提高对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视,积极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持续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安全监督水平,从而提高建设工程整体安全性与质量,为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余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居舍,2021,(09):150-151.

[2]张德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质量与市场,2021,(02):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