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怀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优化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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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怀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优化策略

王祯

湖南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410128

摘要:怀化市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交通运输的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是维护交通运输市场运行秩序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交通运输部门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当前怀化市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还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成效难以持久、跨部门协作不畅等一系列问题。基于此,本文结合怀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实际,浅谈怀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优化策略。

关键词:交通运输;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优化策略

一、怀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现状

1.执法主体 怀化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怀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承担着推动和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秩序的重要职责。内设多个科室,其中局法制科(加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确保了法规的有效执行和行业秩序的维护。科技信息科推动“智慧交通”信息系统的建设,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推广。运输管理科(加挂机场铁路科牌子)则专注于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和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以及城乡客运规划的监督管理,港航管理科(加挂海事管理科牌子)指导全市海事管理工作。

2.执法机构自2020年怀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挂牌成立,全市13个县市区先后成立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自此,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队)承担本级交通运输方面涉及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船舶检验监督、渔船检验监督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3.执法人员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怀化通过整体划转、双向选择、人员转隶、任职调任、人员招录等方式,组建了现有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全市实际在岗724名交通执法人员,其中,24人为公务员身份,700人均为事业身份,724名执法人员中,持有行政执法证书人员653人,人员持证率为90.2%。

二、怀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中依据不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随社会发展而调整,但国内城市间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实际情况截然不同,修改过后的法律条文难免会出现水土不服,同样,社会发展伴随的新行业出现,法律法规滞后,也会出现执法依据不足的情况。

2.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机构改革中,部分人员是整体划转,部分人员是交通运输系统内各个单位流转过来的,人员组成复杂,执法队伍年龄与素质结构不尽合理,从专业来看,法律相关专业仅31人,占比为4.2%。学历来看,大学本科学历126人,占比17.4%,专业化水平不够。

3.行政执法的长效维持不够 在工作实践中,执法难以保持持久的成效。比如打击非法营运过程中,经常出现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巡查或者执法,违法者迅速驱车离开执法区域;若是执法人员在某区域采取蹲点驻守的形式展开执法行动,违法者停车观察,不发生营运行为等待执法人员离开;待执法人员离开后,违法者通常又会在该区域集聚等待开展非法营运行为。如此周而复始,影响行政执法成效。

4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够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离不开与公安交警部门和行业发展部门的协调配合,但是目前怀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机制不够顺畅。例如线上办案使用的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可以实现系统内车辆信息共享,但是尚未实现与交警部门数据互联和信息共享,导致在进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时,信息资源不能够取得有效互通,不能更准确的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执法检查及监管的有效性与针对性不够。

三、怀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优化策略

1.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市、县两级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定期深入基层实地调查,参与一线执法工作了解实际执法情况,听取基层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法律法规适用情况和难处,定时举行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及时向上级立法部门反馈情况,完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2.及时完善相关法律依据加强立法及法律修订工作,要及时梳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现状,对法律法规界定不清,相互矛盾和无人监管的地方,及时通过立法释法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达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和有效地实施,以达到执法效果。

3.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由市级法制部门优化现行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裁量权实施办法,明确规范处罚量度,重点细化裁量情节部分和罚金作全面规范,列明违法行为的处罚法律依据,对违法情节进行分级描述量化细节,处罚幅度按照违法情节分级认定,特别列明可减免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将处罚幅度标准化,减小人为干预因素,确保实施行政处罚公平公正,量度合理,处罚准确。

4.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定期展开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掌握法律法规的使用依据,建立业务探讨的共享机制,定期举行有关业务讨论的会议,用实际案例提升部门整体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实行轮岗换岗制度,展开交流,帮助执法人员掌握怀化交通运输各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规范,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同时要保障执法人员数量。增加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量,通过公开招录、部门调入等方式,增加一线执法人员,增加辅助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构建各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定期、规律、默契的联合执法合作模式。

5.加强交通运输法律制度宣传加大宣传交通运输市场进入的程序和办法,降低准入门槛,简化行政手续,引导有意进入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的人员合法经营,从源头上避免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在群众中普及普及交通运输法律知识。同时加强对交通运输违法行政相对人的教育,结合执法案例开展宣教,深化行政相对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理解,自觉遵循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规章。

6.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共享机制。建立与交警部门联络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力度,进一步优化与行业发展部门的协作力度,彻底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执法数据的互通互联。同时通过开展联合开展行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实专业力量和警务力量,进一步提升交通执法巡查质量和效率,提升交通运输执法的专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7.进一步提高数字化执法水平。要充分利用好大数据便利条件,推动互联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建立信息化平台,在开展执法工作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来加大执法的成效。例如通过共享交警部门系统的信息,可以获取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和车主信息等资源;共享市场监管部门系统的信息,可以获取营业执照查询车辆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许可信息等。从技术层面实现信息平台的共享,以便更迅速的获取行政相对人信息对违法行为进行快速处理。

参考文献:

[1]陈学武.试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及策略[J].中国储运,2024,(03):91-92.DOI:

[2]吴群琪,董彬,宋京妮.综合运输的本质及其特征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11):105-109.

[3]倪朝.论综合行政执法主体的制度依据与保障——基于功能主义的分析框架[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51(02):102-112.DOI:

[4]邓天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问题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22,43(19):163-164.[3]顾肖艳.交通运输.

[5]叶贵仁,蔡龚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的多维结构变迁与能动者策略[J].理论与改革,2024,(01):152-16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