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协同推进温室气体管控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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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协同推进温室气体管控研究

钟文凤

广州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11447

摘要:在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当中,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是两项较为重要的法律机制,环境影响评价是拟议人为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实现分析论证并在此基础上实行防范对策及措施。而排污许可制度作为通过许可审核、申请、审批以及监管的控制企业排放和管理企业有害物的制度。因此,企业在实行生产活动时,不仅需要学习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相关的内容,更需要通过这两项制度实行温室气体管控工作,才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基于此本文结合实际思考,首先,简要分析了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的概述,其次重点分析了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协同推进温室气体管控措施,以期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协同推进温室气体管控

引言:社会的发展与生态环境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应增加对环境影响评价因素方面的思考,了解排污许可制度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形成一种环境管理制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防止人们在日常生活及生产活动中对生态环境进行破坏识别污染源,有效降低环境污染的发生概率。同时,为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应协调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内容,加强对温室气体的管控,运用新兴的检测以及管理方式,才能满足环境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

一、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概述

(一)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以及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及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法律强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为指导人们开发活动的必须行为,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环境保护方针的重要手段[1]

(二)排污许可制度

排污许可制度作为通过许可审核、申请、审批以及监管的控制企业排放和管理企业有害物的制度,它所管理的是排污行为。生态环境部门需结合排污者的情况,依法对其审查,然后采用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方式,准许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一种行政行为[2]

二、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协同推进温室气体管控措施

(一)分析制度衔接不完善原因

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协同推进的期间,企业所实行的制度内容仍存在不够完善的情况。因此,企业对于制度不完善的情况,应从实际角度出发,了解企业排污等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尤其是温室气体的管控工作,企业需多加注意。同时,企业必须按照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生产活动,加强分析环评文件内容,让企业实行对温室气体的管控,加强在生产期间项目的评估,保证温室气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有助于企业加强对废水、废气、噪声、废渣以及有害物质方面的了解,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

另外,企业增加对环评程序方面的思考,运用正确地环评流程,让企业能够满足环评需要。此外,企业也可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内容,让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中的内容相互衔接。企业可以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的内容,增加与环境保护项目相关的建议,减少企业生产活动中污染物的产生。同时,业主方也应遵循治理及预防措施中的内容,确认环保资金的投入情况,使得排污许可证在实施颁发过程中都能够被落实。

例如:在温室气体的排放项目中,相关部门需分析环评、排污许制度相关的政策文件内容,夯实碳排放数据质量基础,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只有如此,才能基于企业的发展现状,才能通过碳捕集技术 、膜分离法等先进技术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去除,有效降低二氧化碳对大气层所带来的影响,同时可运用化学吸附法,在企业生产活动中增加吸收剂的应用,让常温状态下的温室气体能够吸附到吸收剂内,让环境质量方面的要求能够得到满足。

另外,应采用统一考量的方式,增加在温室气体排放许可方面的程序性事项。因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属于国内的一种环境管理工作,而排污许可制度属于固定污染源的管理工作核心,所以企业通过两个制度的应用,可以共同推动温室气体管控工作,拓展减污降碳渠道。如此企业可以增加在让温室气体排放许可方面的思考,注重其中的制度内容,确保能够遵循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下一步工作,企业同时也应注重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内容,了解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意义,这样,企业在执行生产活动时,及时向环保局提出排污许可申请,在完成审批后,开展生产活动。

(二)统一两项制度标准

为确保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等操作,企业也应运用环境管理工作机制的重构与建设,在相关部门的带领下,阐明影响环境的要素,依靠行业导则或是总量控制的方式,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面的技术要求能够达标。如此,才能确保两项制度标准的统一,使企业完成对温室气体的管控。

首先,可以完善企业内现有机制内容,让生态环境可以分区管控,保证各项生态环境制度能够落实。企业将怎样实现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作为后续排污许可制改革的工作重点本着预防为主,处理为辅的原则,加强对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的控制。

其次,企业应明确环评制度的重点内容,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关注,落实后续的选址布局等工作内容。这样,则可将生产项目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管控。企业管理者,也可对拟采取对环境影响或污染的防治措施。通过排污许可以及环评制度的有效衔接,管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问题。在这一时间节点上,防止企业出现新建污染源,使其所实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在申领排污许可证之后进行。同时,企业也应基于内容要求,结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内容,使污染物排放的有关信息纳入排污许可证当中;使其可以在环境监管上,对企业执行环境影响后的评价,而且排污单位也需核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将其作为后续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前提依据。

例如:应提高对温室气体及特征污染物的关注,了解区域内的高耗能情况,让新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增加对流域上流、生态敏感区方面的考虑。采用优化决策方案的方式,保证环境准入条件是严格且可靠的。如此,则可完善监管机制,让企业通过强制性的环保制度,约束自己的排污行为,使其不会出现违法或是违规排污的情况。

最后,企业也可采用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协同推进的方式,实行对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的系统化的分析工作,方便企业确认新增加污染源的位置,使得这两项制度在衔接的过程中,能够增加审批排污许可方面的前提依据。这样,在各个单位进行扩建、新建项目的过程中,都能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如此,则可贯彻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让企业的建设及后期运营流程得以简化。

(三)展现环境保护工作价值

企业发展应明确环评审批工作内容,确认具体的项目准入功能,保证排污单位可以强化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让单位认真履行排污许可证中的内容,阐明其责任,确保排污量不会超出规定范围。将执法重点从事前分析转换成事后监管,这样,才能将排污许可任务落实。

例如:企业通过监测温室气体排放量、污染源特征等方面内容,明确在企业实行生产工作时,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所带来的影响,使企业可以运用事前规划,事中管理以及事后监督等操作方式,保证生产活动中所实行的温室气体管控工作能够落实到位,从而简化企业的排污管理工作流程。同时,企业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的协同调控,有规律地实行环境管理活动。

结论:综上所述,企业为顺利完成生产活动,需采用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的协同推进的方式,将两项制度内容应用于企业后,方可让企业减排温室气体,依靠市场机制,实现降碳增汇,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从而让企业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协同推进对温室气体的管控,使碳达峰及碳中和等决策也能稳步推进。

参考文献:

[1]赵洪飞,文思嘉,杜蕴慧,等.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协同推进温室气体管控的建议[J].环境影响评价,2023,45(2):41-44.

[2]高海龙,庄新文,吴海杰,等.基于排污许可的温室气体管控体系研究[J].环境与发展,2023,35(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