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零售药店在新一轮医保机制改革背景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以Y区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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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零售药店在新一轮医保机制改革背景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以Y区为例

肖筑豪

三峡大学 湖北省宜昌市 443000

近年来,为满足我国医保发展需求、进一步改善人民医保待遇、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我国不断推动“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等文件的出台,旨在让医院回归医疗与公益性本质,而2023年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则是大大提高了零售药店在新医改中的地位,对零售药店而言也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样对于零售药店高质量健康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以Y区259家零售药店为研究样本,通过梳理零售药店在新政实施背景下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与建议,助推药品零售行业走稳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零售药店在新政实施背景下现阶段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以Y区259家零售药店相关数据为分析基础)

1、单体药店经营前瞻性不高,对医改政策相对倾斜的新兴市场提前布局能力不强,竞争力逐渐变弱。根据Y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Y区医疗保障局统计数据显示,该区共有药品零售连锁药店142家、单体药店117家。涉及药品网络销售经营行为的零售药店共有112家,其中药品零售连锁药店105家、单体药店仅有7家;拥有“双通道”资格药店共计25家,其中连锁药店17家、单体药店8家;拥有“慢门”资格药店54家,其中连锁药店37家、单体17家;拥有“DTP”资格药店2家,均为连锁药店。由于单体药店对行业相关政策研究不够、经营理念固化,导致其市场业务拓展及提前布局能力较之连锁药店有明显劣势。加之新兴市场对零售药店软、硬件的门槛较高,受限于自身资金、人力投入的缺乏,使得单体药店的相对劣势愈加突出。

Y区药品新兴市场连锁、单体药店份额占比情况表

连锁药店(家)

单体药店(家)

连锁份额比例

单体份额比例

门店数量

142

117

54.83%

45.17%

网络销售

112

7

93.75%

6.25%

双通道

17

8

68%

32%

慢门

37

17

68.52%

31.48%

DTP

2

0

100%

0

2、零售药店主动提供药学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够,购药患者对其药学服务信任度较低。

作者随机选择Y区160家零售药店的398名工作人员为调查对象,通过调查发现,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的学历和专业素质不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占68.86%,具有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31.14%,其中拥有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的仅有59.66%。大部分零售药店从业人员虽然知道药学服务概念,认同开展药学服务。但药学服务理念不强,主动服务意识缺乏,药学服务范围狭窄,药学服务深度不够。部分零售药店从业人员认为药品交易只是一种商品买卖行为,即一手交钱、一手拿药,体现的是商业特性和经济效益,缺乏为购药患者提供药学服务的主动性。

通过随机对进店购药的80名消费者访谈中发现,有45%的消费者会选择进店咨询工作人员并以工作人员的推荐为购药首选;25%的消费者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所推荐药品持谨慎态度,但会将其推荐药品作为其次要选择;有20%的消费者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所推荐药品持完全否定态度,认为大多数为高利润产品,药不对症;剩下10%的消费者则以自我保健意识较强、需长期用药的人群为主,该人群购药品种明确,主要参考意见来自于医嘱。

上述数据清晰反映出现阶段部分零售药店仍就固守原先陈旧的经营方式和理念,药店工作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知识,以单纯追求盈利为目的,只负责照价卖药或转而推荐高利润保健品,继而使药店陷入经营水平愈发底下、患者不信任药店工作人员用药指导的两难困境。

3、地方统一规范的处方流转机制及平台尚未建立,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受限,无法满足特殊人群购药可及性需求。

随着“双通道”、“药店纳入集采”、“门诊统筹改革”等政策的逐步实施,大量药品零售份额由院内转为院外市场,而医疗机构的处方流转通畅与否决定了零售药店在院外处方药销售市场的份额占比大小。由于湖北省尚未建立统一的处方流转平台,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输出通道仍未打通,故现阶段Y区259家零售药店的处方主要来源为患者购药时通过网络平台互联网医院问诊后开具的电子处方。但零售药店通过上述方式销售处方药相较于患者凭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直接到店购药具有开方耗时长、不适用于首次用药患者、无法开具新特药、慢门药品及中药饮片等药品处方的天然劣势。上述劣势对应的消费人群因处方流转不通的原因只能选择到医院门诊挂号就医开具处方后购药,一是造成患者购药便利性降低,医疗可及性不高;二是该部分处方药销售仍停留在院内,并未流入零售药店等终端。

二、问题对策及建议

1、主动研判市场形势变化,实施差异化经营。

在现阶段医保支付改革深化、线上渠道抑菌突出等诸多因素催生的全新形势下,零售药店如何顺应时代潮流实现创新发现,提升在药品销售渠道中的重要价值是应有之义。

在市场细分原则依据分析下,零售药店在达到可盈利性原则后突出差异性原则、实现错位竞争是提高其核心竞争力的破局之道。即零售药店要根据自身经营过程中消费者的年龄组成、行为偏好、特殊需求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总结出后期消费市场走向。可针对老年人、“慢门”、“网络销售”等一个或多个消费市场进行深度介入并实现差异化服务,增强单一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形成自身药店独有的专业经营品种或服务。简而言之,即是“一店一专”、“一店多专”的零售药店在愈发激烈的药品零售市场里有着更强的竞争优势,更大的发展潜力。

2、强化药学服务意识,提高药学服务能力,打造药学服务品牌。

一是健全考评机制,调动员工药学服务主动性,强化服务意识。零售药店按照职能对员工进行划分,结合实际工作赋予不同的考核权重系数,健全从业人员和执业药师多维度考核体系,使从业人员开展药学服务工作与薪资待遇挂钩,提高从业人员药学服务积极性,继而逐渐增强其主动服务意识;二是多方位开展业务培训,打造以执业药师为核心的药学服务专业团队。于外药监、医保等部门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从业人员药事管理及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于内医药协会、零售药店要根据药学服务内容,开展以执业药师为中心的药学服务培训,如处方审核规范、用药咨询、药物治疗管理、药物警戒和不良反应等相关内容。如此“内外兼治”,最终形成执业药师成为药学服务专家,其他工作人员担任服务助手的药学服务团队人员架构。三是开展活动、积极宣传,打造良好品牌形象。零售药店可与附近社区定期开展基本用药常识、保健常识、药物保存等相关知识讲座,通过开展电话咨询、上门送药、建立药店联系卡等活动方式树立起药店关爱大众健康、关注群众生活质量的正面形象,提升附近居民对药店的信任度和归属感。

3、建立健全处方流转机制,加速推进流转平台建设。尽管国家层面出台了多项推动处方流转的政策,但目前有关电子处方流转的法律法规大多为地方政府发布,甚至部分省份有关法律法规还是空白。权威性、统一性的法律政策发布和机制建立是电子处方有序流转的前提,对于深化加速电子处方流转的流程性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要加强横向沟通协作,建立全国范围内通用的信息化平台,主要记录电子处方从开具、存储、管理、传输、重现和医保报销的全过程闭环中各节点重要数据,为地方建立自己的处方流转平台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确保各省处方流转平台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投入使用。

三、结语

随着我国医药改革力度不断加强,药品流通性逐渐开方,药品零售行业迎来了巨大机遇,但同时也存在着各种挑战。面对竞争愈发激烈的市场,零售药店要想走稳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应当对自身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及时纠正,并制定相应解决策略,积极开拓相关市场,进一步提升自身企业竞争力。而监管部门除了制定、实施合理性政策外,还要做好行业服务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做好“店小二”,为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