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融合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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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融合探索

姚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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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时代下,国企党建工作需顺应时代发展的形势,着力强化党建工作品质,构建一个坚持自我革命且具备丰富执政经验的基层党组织团队。同时,还需要在党建工作开展的同时建立与优化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党的集权化发展,推动党组织向基层延伸,以此来进一步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国有企业还需要坚持融合发展的思路,探索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的路径,以化解纪检监察工作所遇到的“卡脖子”问题,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助推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国企党建工作;企业纪检监察;融合探索

引言

党建工作是国企工作的重要一环,其价值在于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积极作用,促使国企有效履行其责任。党的二十大对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作出部署,强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并提出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专责监督,搭建监督平台,织密监督网络,协助党委推动监督体系高效运转,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对深化改革提出更高要求。

1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的内在关联

1.1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相互协调

党建工作清晰界定责任、规范严明实施党内管理,可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顺畅开展奠定基础,而纪检监察工作在开展中,能在有效监督的支持下,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化落实提供服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责任义务,对于党建工作高效开展也有一定益处。同时,党建工作开展中,结合责任制度优化工作落实,并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监督管理,还能改善国有企业内部工作环境。由此可见,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之间具有协调性与可融合性。

1.2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辨证统一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可为党委主体有效践行自身责行提供支持,有助于增强国企经营发展的科学性,可充分发挥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国有企业工作目标的有效达成。同时,国企党委可以结合企业发展现状,制定中远期战略发展规划,并主动担负国企内部重要责任,为国有企业良性、健康发展起到方向引导及有效推动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可在日常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的基础上,为国有企业内部改革提供建议及策略,可在党建工作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双方相互监督的过程中,强化两个部门内部成员的责任意识,避免出现工作懈怠问题,进一步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平稳性、持续性与高效性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国企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应用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质量管理体系可以提供一套规范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促使党建工作在组织层面建立起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确保党建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持续性。并且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提升国企党建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激发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工作更加有序、高效地开展。通过建立规范的流程和程序,有效整合资源和人力,国企党建工作可以更好地满足组织的需求,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加强党组织对企业管理的领导作用,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贯彻到国企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通过建立明确的工作标准和评估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党建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和稳定的推进。另一方面质量管理体系可以帮助国企党建工作在外部评估和认证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提升国企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增强外部合作伙伴和投资者的信任,为国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

此外,质量管理体系的应用还能够有效提升国企党建工作的整体管理水平。通过引入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国企党建工作可以借鉴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和提升的管理模式。这将有助于国企党建工作更好地满足员工和群众对党建工作的期待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通过建立标准化的流程和程序,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党建工作的长期稳定运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最重要的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应用可以提升国企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形象。通过建立和落实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国企党建工作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这将为国企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支持,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现代化党建事业的推进做出积极的贡献。

2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1履职能力有待增强

职能定位不够精准。受原有体制机制的影响,思想观念转变还不够彻底,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的职责定位认识还不够透彻。尽管在体制改革后,国有企业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但有的时候会单纯认为纪委是公司一个内设部门,习惯性认为“监督”“问责”工作是纪委的事。在一些中心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部门或者纪检监察干部协助参与或负责落实,企业纪委难以推脱,从而牵制了过多精力,导致纪委工作重心出现偏移,出现监督职责泛化问题。

2.2监督力度有待提高

监督缺乏底气。由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劳动关系、工资、绩效考核、人事任命仍隶属于所在企业党委和所在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独立性。纪检干部有时碍于情面,不能完全放开手脚去监督,或多或少存在“为难”的思想,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以口头提醒、履职提示为主,监督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纪检监察干部斗争意识、斗争本领有待进一步增强。

2.3自身建设有待提升

业务能力不匹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兵”多,在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工作方面还不够专业,缺乏执纪办案实践经验,能力素质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发现问题苗头的能力和敏感性不强,在处置问题线索上相对不够规范,查办案件、开展监督检查和文稿起草等方面的能手少,很多工作是“摸着石头过河”,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有一定差距。同时缺乏财务、审计、组织人事方面的专业性人才,很难在内部调配合适的人选,对外招聘有工作经验的纪检干部又有一定难度。

3国企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的融合路径

3.1推动工作方法深度融合,持续加强党建工作活力

为了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党建工作方法与生产经营方法结合起来,并不断探索和改进这种结合,以便使它们能够真正地相互促进、相互协调。首先,要积极推进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加强党建工作,完善党的纪律、规矩、纪律,把握好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有效衔接机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未能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被取消第一档考核资格,而且排名较低的也将被取消第一档考核资格,以此来确保党的纪律与生产经营的绩效考核的紧密结合。同时,违反纪律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将会受到适当的惩戒。它还能够培养出一种关注祖国的热爱之心,并且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素质。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这种文化建设对于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3.2强调党建监察

全面从严治党的“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敢于执纪问责。未来,国企的党建工作也应遵循这一思路,加强党建监察。国企应开放检举渠道,在信息化监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党员干部的监察力度,鼓励党员干部定期申报家产、收入水平,接受企业党组织和广大职工的监察,形成内部自纠自查的良好风气,有效助力国企党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国企党建工作的优化需要考虑创新性、全面性和延伸性要求,国企在未来工作中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组织党建活动,包括信息化监察、信息化教育及信息化资料管理等,各类有助于党建的工作均可尝试向信息化方向发展。信息化监察是指以信息化手段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内部管理,监督和考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群体的情况,发挥信息技术的实时性优势,提升监察效率。以机电设备安装工作为例,企业可以建立大范围物联网,将机电设备安装有关党员干部及普通职工均纳入物联网内,鼓励相互监督,任何人员发现党员、干部、预备党员的不当、不法行为,均可通过物联网进行检举,由企业内纪检部门第一时间进行介入和处理,提升监察工作效率,如安装过程是否得当、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是否存在党风党纪问题等。信息化教育则更注重对现代化通信技术的运用,企业可以建立开放的交流平台,所有职工均可加入平台,由党员干部负责平台日常管理,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资源,鼓励平台内人员进行学习,提升其思想觉悟。

3.3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优化工作考核机制。在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考核,要区别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考核,在突出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各国有企业主业特点,差异化制定考核方案。二是加快所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的配置,探索实行总部纪检监察干部派驻所属企业监督,畅通各基层单位及其党支部的信息反馈通道,延伸监督触角,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检查网络。三是加快理顺国有企业监事会与纪委、内部审计等监督机构的关系。加快探索建立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与企业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共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弥补一些关键岗位和关键领域的监督缺位。

3.4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工作融合提供先进技术支持

新时代下,互联网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开展提供了更加新颖、有效的载体及工具,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在融合过程中,也要顺应时代发展形势,对现有监督管理机制、管理模式进行科学调整与优化,灵活运用计算机技术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从而为监察监督效能的最大化展现、党建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产生驱动。

结语

国有企业党建与企业纪检监察是协调开展、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还具有辩证统一性,具有融合化开展的可行性。为此,国有企业需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纪检团队自身建设、创新工作形式、规范管理过程、严格考核评价、加快信息化速度等几个层面着手,为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融合开展提供有效方法路径,进而在双方协调化、融合化开展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内部问题,构建有利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环境氛围。

参考文献

[1]仝玲.如何做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J].现代企业,2022(5):131-132.

[2]何敏娜.探析新形势下如何促进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工作的融合[J].时代报告,2021(1):64-65.

[3]黄其鹤.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20(S1):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