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现行行政行为成立理论的检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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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成立与其成立或构成的要件是分不开的,其核心意义在于判断某种行为的“行政”属性。我国行政行为成立要件(素)一般包括主体要件(素)、权力要件(素)、意思要件(素)和法律效果等要件,行政行为成立时,这些要件必须同时具备。这种理论导致现行的行为成立理论与实践陷入困境。为此,有必要重构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将权力要件视为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主体要件、意见要件和法律效果要件勿需同时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