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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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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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611100

摘要:近些年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工程品质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使得住宅楼宇建

设的质素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关于施工后维修问题的争议仍然是一个热门话题。据相关行政机构的数据分析显示,主要的问题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如顶层防水失效导致的水渗入现象(包括卫生间)、外部围护结构出现破损或剥离的现象、地面瓷砖和平滑度的不足等问题占比较大约为百分之七十以上。因此,妥善应对并且有效处置这些房建项目后的修复工作以保障消费者的使用权力和利益已经成为了亟待关注的重要社会议题。接下来作者以汇流湾都市社区项目工程为例进行阐述。

关键词:工程质量;保修制度;问题;对策

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

在提交工程完成验收报告给建设单位时,承包建筑项目的单位必须向其发放质量保证书。该质量保障书应清晰地阐述出建筑项目的修复范围、修复期限以及责任等信息。根据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环境中,建筑项目的最低修复周期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以及主体结构工程,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对于屋顶防水项目、需要防水的卫生间、房间以及外墙的防水措施,其有效期为5年。

3)为2采暖期。

(四)电气管线、供水排水系统以及设备的安装和装饰工程2

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商确定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

从建筑项目完成且通过验收的那一刻起开始算起,其质保期就开始了。如果在规定的保障范围内或规定的时间里出现任何问题,承包商必须执行维护职责并且对由此产生的损害负责。一旦建筑物超出合理的寿命周期仍需持续使用时,所有权人应聘请具备相关资格认证的设计师来评估情况,然后依据他们的建议实施强化或者修复工作,以确定新的使用时间。

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存在的问题

汇流湾都市社区项目工程(二批次一标段)位于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工程性质为住宅,1#地块总占地面积24161.53㎡,总建筑面积为61363.61㎡,包括10栋建筑,由7栋住宅、1栋商业、2栋门房组成。以下问题在建筑工程的质量保障过程中出现:

1)执行责任追究存在挑战。在质保期限内发现的问题需要原始建筑团队先进行修复,然后由问题负责者支付相关维护成本并给予补偿。这可能包括原始建筑公司或者最初的设计与规划机构、开发商、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用户等等。然而,因为住宅建设的复杂性,造成问题的因素繁多,所以明确哪个主体应负起责任或是如何分配责任,以及最后完成赔偿的过程都相当复杂。当遇到严重的质量安全危机且无法负担赔偿责任的责任人时,通常是由政府替这些工程项目的不合格部分埋单。此外,这种现象也加深了为了逃避责任而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以至于有些本应该立即修复的项目被搁置,通过延长时间的方式试图躲过质保期限等问题,从而使得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处理,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2)现行的维护政策执行难度较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最低质保期限应是两年或五年不等;对于基底及主要构件则需终身保护。然而由于政府正积极推动减少建工企业的行政干预并降低其负荷,因此现在规定的担保金额已经从之前的6%-8%,下调至现在的仅有百分之三左右。

3)对于专门维护费用的管理存在问题。首先是其征收及管理的标准不够清晰。现阶段,该款项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新房的时候预先收取,并在发放房地产业主权证书的过程中向政府指定的专用账户上支付。有些地产商会在尚未完成业主权证书手续前就擅自转移或者滥用这笔钱;还有些地产商在收取过程中并未为特定的小区设立独立账户,导致在颁发业主持有权证书时难以区分他们收到的住宅维护费。其次,发票和资金管理之间出现问题。部分房产管理局仅负责领取并签发相关文件,让地产商在新售楼中作为代理机构来收集这些维护费用并将它们存储到地产商自己的账号里,然后在颁发业主持有权证明书时,又会把地产商已经收取的钱再次交给政府指定的专属账户,从而产生了诸如发票信息不足完整、付款时间和发票日期错位、实际存款数额与发票显示的不一致等问题,使得发票和资金管理之间的联系变得模糊不清。

(4) 在突发事件中,依据相关的法规,可以使用维护基金的比率不得超出百分之五,然而面对严重且关键性的质量问题时,这个比率显然是不够用的。如果无法彻底解决潜在的风险和损害,可能引发更大的经济损失。

3保修期质量维修制度完善措施

3.1组建完善的质量保修制度系统

我国的质量保修制度起步较晚,一些早就形成质量保修制度体系的国家,其完整的体系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如英、美、德、日等国,他们的体系就非常的完善,通过对其的研究可以看出,他们可以完美实现保修制度的正常运行,必不可少很多的辅助制度。例如,保修保险制度就是辅助体系的明显标志。这个制度强制承包商购买保修保险,尽管需要支付一些费用,但对其所带来的风险大幅降低,同时也有效地保护了工程产品所有者的权益。我国的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领先的,但是为什么在现实实行中却屡遭阻碍,就是因为我们保修制度发展中,但是其辅助制度却没有跟上。辅助制度的建立是保证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实行必不可少的关键所在。

3.2推行保修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我们有责任和能力修复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从正常的角度来说,工程的一些质量缺陷在几年后多少会出现一些,这些缺陷不能说是无法避免的,但也不是完全不能发生,所以实行终身责任制,对于流动性大的施工单位来说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并且对业主来说也是经常遇到保修困难问题。所以缩短到一定的责任其时间是合理的,如国外很多国家已经施行了十年质量责任制。但是十年之后业主的合法权益怎么保证呢?此时保修保险制度就显得应运而生。

通过保险,承建单位可以通过保险制度转移大部分的经济责任。本人认为我国现阶段正适合保修保险制度的应用,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解决工程纠纷具有很大的作用。

3.3大力发展具有公信力的鉴定机构

由于质量缺陷无法明确的判别责任方,造成涉及的责任方争执不断的事件社会上时常出现。即影响了涉及的各方的声誉,也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国家相关部门建立具有公信力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并制定相应的鉴定法规迫在眉睫。构建一个具备信誉的工程质量评估机构并设立相应的评估法规,能够在最短时间内确认工程产品出现的缺陷问题的责任归属,明晰经济义务,对于缓和各方之间的冲突具有重大意义。

总结: 我国的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起步较晚,但是通过我国多年的摸索,及众多人士的不断的研究,以及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关注,我国的质量保修制度在飞快的发展完善之中,相信我国将在不久后质量保修制度研究运用水平达到世界前沿。但是本文依旧缺少很多地方的不足,如质量保修制度的最佳标准,以及保修制度相应的法律等方面还没有详细的做出规定,将继续研究与关注质量保修制度,继本文之后再做相关问题的跟进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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