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管理路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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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管理路径

宋国清

身份证号:430121197809138119邮编:410100

摘要:最近几年,我国农业发展朝着高标准农田的方向进行,展开优质耕地的建设,能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有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优化新农村的建设同时确保粮食安全。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耕地是农业生产最为重要的基础性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就必须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及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明确指出,“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价值:一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业种植结构具有“趋粮化”影响;另一方面,高标准农田可以有效降低耕地碎片化程度、缓解资源错配和增加耕地面积,对于提升粮食产能和提高粮食质量具有显著影响

1高标准农田建设概述

1.1“高标准农田耕地”的涵义

在当前时代的发展中,建设高标准农田耕地十分重要。其具备较好的连续性,能够为粮食生产提供保障,此外还能够较好的对外部灾害进行抵御。简单来看,高标准农田耕地具备以下几个特点:其一,与自然和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其二,能够有效提升土地等级与品质;其三,实现空间的高效利用;最后,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技术的改进与更新。

1.2农用地品质提升和经营的作用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人民基本食粮的有效途径,我市各级有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宜,主要领导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工作多次批示并进行明察暗访,高位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需要采取筹集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提高投入标准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此外,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建驻县督导组,一对一联系县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建立部门与属地领导双联系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干部包乡督导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组织专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个排查问题和分析研判,从源头上压实责任抓质量。

2提高高标准农用耕地质量的对策

2.1基础设施使用效能与生产能力提升

土地细碎化治理导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保障粮食安全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促进农田基础设施的完善上,更在于通过提升农田基础设施的管护利用水平来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其一,土地细碎化治理促进了土地连片经营,地方政府继而以土地连片为基础配套农田设施,可以有效提升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在大多数地方,由于土地细碎化问题难以解决,农田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难以落实。与此同时,公共水利供给也难以组织起来,农田基础设施使用效率较低,难以发挥保障粮食生产的作用。土地连片后农户的土地被集中整合在一起且位置相对固定,堰塘、水渠和机耕道等公共设施的责任主体更加明晰。在投资建设与管护公共设施的过程中,农户可以形成有效合作并且相互监督,避免搭便车的行为,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共品供给外部性的内部化。其二,土地组织化流转以后,种田大户成为农田基础设施的主要使用主体,他们更加积极地维护农田基础设施。一方面,种田大户经营规模较大,更加依赖农田基础设施保障农业生产,尤其是水利设施和机耕道路,因而他们愿意主动维护农田基础设施;另一方面,种田大户相较于小农户具有更强的经济能力,有能力为维护农田基础设施投入资本。在有效维护农田基础设施的情形下,农田的粮食生产能力也随之提升。其三,以土地细碎化治理为核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土地连片经营格局,有助于病虫害“统防统治”。土地细碎化情形下,农业生产经营相对个体化,病虫害防治也是农户分散进行,存在一定的防治时间差。在以土地细碎化治理为核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后,农业经营主体可以统一对区域范围内的农田进行病虫害防治,能够显著提升病虫害防治的效果,提升粮食产量。

2.2构建差异化的资金筹措与投入机制

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省、市、县三级共同分担机制,并纳入专户管理。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费、投工投劳等多种渠道筹措管护经费。允许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中提取1%—2%作为项目的建后管护资金,允许将乡村振兴奖补资金作为管护资金的重要补充,允许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耕地保护资金列支一部分作为管护经费。通过担保基金、贴息支持、风险补偿、发行债券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服务,鼓励土地承包户、流转主体共同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探索项目工程共有、共管、共享收益的产权模式。

2.3构建农田管护动态监测监管机制

统筹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测管护系统,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利用情况可查。推广落实“田长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各级田长监管范围,构建“人防+技防”监管机制。制定设施建后管护督察计划,定期开展督察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配的重要依据。县、乡镇、村委会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高标准农田的管护面积、地块、设施、权利与义务等。加大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村组干部和管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管护水平,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2.4构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

建立“县市负总责、乡镇为主体、村级落实”的建后管护机制,明确县乡村和农户、经营主体等各层面的管护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管护机制,在乡镇或村设立高标准农田管护站,选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高标准农田管护,同时负责指导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管护。及时修复或补充水毁灾损的高标准农田,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探索专业化管理、物业化管理、建管保险等管护新模式,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委托专业机构等市场化方式,构建多元化管护格局。引导保险机构为高标准农田设计自然灾害保险产品。

2.5要素配置优化与土地高效利用

面向土地细碎化治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了细碎土地的整合连片,对于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具有重要价值:第一,劳动力配置效率提升。土地细碎化背景下,农业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受到限制。一方面,农户必须在小地块之间往返作业,造成不必要的劳动力损耗;另一方面,细碎地块不适宜使用大型机械,农户只能使用小型机械。土地连片以后,农户只需要在连片土地上开展生产活动,极大地节约了劳动力成本,提高了劳动力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础上,劳动力的经营能力得到提升,他们可以耕种更多的土地,也可以使用大机械作业。第二,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在土地细碎化的情况下,农户管理土地存在较大难度,而且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的成本也很高。因此,那些位置比较偏僻、耕作条件较差的细碎土地很可能会遭到农户的抛荒。

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发展,但有的地方农田基础设施建成后,村屯内部或其边缘缺少与农田基础设施相衔接的工程,导致“最后一公里”连接不畅。因此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强化政策支持,特别是允许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步打通村屯内部的排水沟堵点、断点,确保农田水利设施联通畅通。同时,进一步完善落实建后管护措施,建立高素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人才队伍,更好地发挥项目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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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滔.谈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管理[J].山东水利,2022(09):15-16.